第一节⊙初识血奴
就在我准备来南方闯荡的第二天,突然接到了妹妹的电话。妹妹在电话中说,父亲的病又发作了。
就是在农民负担最重的那几年,也是在医疗费用高涨的那几年,父亲染上了疾病。
我在县城工作,县城距离家乡有几十里路,要坐一个多小时的班车,下了班车后还要走一个小时的山路,所以我平时很少回家,不想走那么远的山路,更舍不得花费那几元钱的车票钱。
那年冬天,相隔了好几个月后,我回到家中,突然看到父亲的背上隆起了一个大包。我问父亲怎么了?父亲平静地说:“没事没事,不就是长了一个疙瘩。”我又问母亲,母亲说,父亲背上的疙瘩已经长了好几个月了,她一直劝父亲去医院,可是父亲舍不得花钱,就一直拖着不去,最近这一个月长得很快。
我预感到不好,就强拉着父亲去医院,父亲还是不去。后来,我才知道,当时家中仅有几十元钱,还要等着交电费,买食盐。父亲也预感到自己的病情可能比较严重,可能要花费很多钱。而那时候的医院,正是医生大肆收红包,乱开处方,乱收费,痛宰患者的年代。
那天,我将父亲拉进医院里,医生检查后说是癌症。如果立即做手续,也许还有救。
父亲躺在医院的病房里。我奔走在县城的大街上,向每一个熟悉的和不太熟悉的人借钱。我向别人说着父亲的病情。但是,那时候的人们也都没有多少钱,奔跑一天,也只能借到几百元。我现在还能记得,有一天夜晚,我坐在一幢大楼的台阶上,伤心得号啕大哭。后来哭累了,又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去医院看望父亲。
后来,在一位朋友的担保下,我去银行借了几万元,才让父亲顺利地做完了手术。
手术结束后,我以为父亲身体彻底恢复了,没想到,现在又旧病复发了。
妹妹带着父亲来到了省城。那时候,我租住在城中村一间非常狭小的房间里,房间里仅仅放着的一张单人床和一张桌子就占据了大半个空间。每天晚上,我会趴在这张桌子上写稿件、写小说,累了就躺在床上睡个囫囵觉。我身上背着几万元的欠债,几万元的欠债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我必须拼命工作。
父亲和妹妹来后,我把桌子放到了屋外的过道上。父亲睡在床上,我和妹妹在地上铺张报纸,就睡在地板上。半年没有见,父亲瘦了很多,双颊塌陷,原来非常强壮的身体,现在瘦成了一把骨头,看着让人心疼。父亲那天晚上一直没有睡着,我也没有睡着,只有累了一天的妹妹睡得很香。我看着床上瘦小的父亲,眼泪一直在流。父亲每隔一会儿就会翻身,长长地吐一口气,癌症病人都会非常疼痛。父亲害怕我担心他的身体,一直咬牙忍受着刺骨的疼痛,一声也不吭。
天亮后,我们走在通往医院的街道上,父亲一直用左手扳着右肩胛骨,腮帮子高高地鼓起。我问父亲怎么了,父亲说:“没事没事。”我明白,父亲一路都在咬牙忍受着钻心的疼痛。
来到医院,医生检查后,避开父亲对我说:“已经到了癌症晚期,癌细胞已经扩散了。”医生还建议住院化疗,但是我知道,一切已经晚了。再说,化疗需要几万几十万,而我一个小记者,当时每月仅有一两千元的收入。
我和父亲、妹妹走出医院,来到了大街上一间照相馆里。此前,因为没有钱,我们从来没有照过全家福,现在,终于能够在一起照张照片,可还是不完整,母亲和弟弟都没有在。后来,全家没有再在一起照过相片,这让我终生遗憾。
从照相馆走出来,我带着父亲走进饭馆,父亲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去,说回家做饭,花这么多钱干什么。我有些生气地把父亲推进饭店,三个人吃了三碗炒面。父亲吃得很香,那是他今生唯一一次进饭馆吃饭。
也就是在这家医院里,我第一次听说了“血奴”,见到了“血奴”。
那天,我陪着父亲在医院检查身体,医院里患者很多,我坐在一张长椅上,无意中听到了身边两个人的对话。他们在谈论自己的身体,说最近一段时间身体状况很差,连一桶水也提不起,以前不是这样的。接着,他们说起了卖血的事情,听他们说一月要卖十几次血,卖血太多了,身体就垮了。听到这些对话,我感到很震惊,扭头看过去,看到他们两个都非常消瘦,脸色蜡黄。
我想起了几天前接到的一个线索,报料人在距离省城几百里之外的一个乡村,他说他们那里整村人都在卖血,很多人以此为生。还有人承包了长途汽车,拉着一车人去周围的省市去卖血。我把这条线索汇报给了老总,老总认为题材太过敏感,放弃了。
现在,想不到血奴居然就在我的身边。
我借机和他们攀谈,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尽管这个题材老总不让报道,但是我还是想了解这一群人特殊的不为我们所知的生活,这种特殊的“职业”让我很诧异。然而,他们很敏感,防范心理很强,他们听到我的问话,便闭口不言,匆匆离去了。
血奴,这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依靠卖血生活?这样做,是不是在提前结束自己的生命?
还是在那家医院里,我平生第一次遇到了医托儿。
我们正徘徊在医院的走廊里,不知道该去哪一个科室。医院里没有癌症科室,也没有肿瘤科室。我先挂了内科的号,然后带着父亲去了医生办公室。我现在都能记得那名医生的长相,年龄在50多岁,戴着眼镜,皮肤白皙,看起来医术很高明。他劝我们去另外一家医院,说那家医院能够治愈骨肉瘤,而且收费比他工作的这家正规医院便宜。接着,他打电话叫来了一名女子,女子带着我们七拐八拐,来到了小巷尽头一间房屋里,房屋很小,靠墙的位置摆着一个书架,上面摆放着几瓶西药。
女子从每个药瓶里取出几粒药,包好,然后说“一共5200元。”父亲当时就感到很奇怪,大医院不接诊,为什么让小医院治疗?几小包西药,为什么就要这么高的价格?父亲不愿买药,拉着我出来了。
我们来到那家正规医院的门口,看到很多男女在游荡,眼睛像贼一样在每个路人的身上瞄来瞄去,一发现目标,就贴上去,介绍说:“我以前也有你这样的病,我是在某某医院治疗的。”
这就是所谓的医托儿。
送父亲回到家,看着家中破败的房屋,和屋檐下的那几件农具,我很伤心。这间陈旧的房屋,和那几件不值钱的农具,就是父母辛苦一生积攒的所有家产。农民真穷啊!
父亲身染重疾,母亲腿脚不灵便。母亲小时候家里很穷,总是吃不饱穿不暖,忍饥受寒,腿脚落下了风湿和骨质增生的病症,走路有些困难,更不能干重活。这样的家庭,怎么能离开我?可是,我如果不去南方打工,又怎么能够还清欠款?我守在家中,日子又怎么能够好起来?
我一直想跟父母说,我想去南方了,那里工资高些。可是我一直张不开口。
后来,一直到我以出差的名义离开北方,都没有向父母说明。我偷偷地来到南方的一家报社,第一个月工资发了后,我给母亲邮寄了2000元,打电话回家说:“我现在在南方。”母亲问:“你什么时候回来?出差多长时间?”我无话可说,只好说我现在在南方工作。母亲没有责怪,只说:“南方那么远,你要自己珍惜自己。别给家中邮寄钱,我和你爸爸都不需要用钱。”
其实,那个时候家中需要很多钱,父亲每天打针吃药,就需几十元。后来听妹妹说,为了省钱,父亲坚决不吃昂贵的杜冷丁,只吃几毛钱一包的止疼片。止疼片的效果很差,父亲疼得浑身颤抖,疼痛难忍时,他就用指甲抠住砖墙,将砖墙抠出了几个深深的洞。
在北方的农村家中,父亲的疾病一天天加重;在南方的城市里,我全力打拼,想挽留住父亲的生命。
那一年,是我人生最痛苦的一年。
我在南方工作的第一家报社是一家广告公司投资主办的,它无论发行量还是广告份额在这座城市都居于末尾。但是,当时我和主任都天真地相信,只要我们努力,一定会让这种报纸在这座城市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
来到这家报社不久,我就听说,在南方的这座城市里,依然有血奴的存在。我还听说,血奴卖血,作践的不仅是自己的身体,还有可能感染艾滋病。
我想打进血奴群落里,这样的稿件如果刊登了,肯定能够获评当月好稿,而被评为当月好稿可以得到几百元钱的奖励。为了好稿奖励,为了赚取更多的钱,我已不考虑自己的危险了。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那时候的我和血奴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我们都是在铤而走险,我们都是在用生命赌博。我们赌博的目的,都是为了那几百元钱。他们卖血一次,可以拿到几百元;而我写出一篇好稿,也能拿到几百元的奖励。
那年春天,我背着蛇皮袋子,袋子里装着我的换洗衣服和铺盖卷儿,来到了火车站。
每个城市的火车站都混乱不堪,每个城市的火车站都有太多的故事上演。这里是一些人在这座城市生活的开始,也是另一些人生活的结束。
我来到火车站前一排房子的屋檐下,打开蛇皮袋子,取出铺盖卷儿,摊开,脱掉鞋子,然后头枕着鞋子,睡了上去。我不知道这次能不能钓到血头,能不能进入血奴内部,我没有任何把握。看着火车站被路灯照耀得如同白昼的天空,我突然想起了自己刚刚来到北方那个省会城市的第一晚,那晚我也是睡在火车站前的广场上,感觉自己就像掉进了大海中。这次,我又睡在了南方这座城市的火车站广场,不同的是,我有了工作,我的心中踏实而清明。相同的是,我依然没有钱,依然在温饱线上苦苦挣扎。
这就是南方的天空,白色的路灯灯光和五颜六色的霓虹灯灯光将夜空点缀得美丽妩媚;这就是南方的城市,一幢幢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交映生辉。大楼里那一扇扇亮灯的窗口里,此刻,正在上演着一场场温馨的家庭情景剧:妻子做好了一桌热气腾腾香味扑鼻的饭菜,等着丈夫回来;或者丈夫拥着妻子,深陷在沙发中看电视……他们出生在这座城市,他们从小衣食无忧,他们的身上总有花不完的零钱,他们不用替父母劳动,他们凭较低的分数就可以考进大学,他们在大学里恋爱,他们毕业后又回到这座熟悉的城市,他们花很少的钱就能享受到单位的福利分房,他们结婚,他们生育,而他们的孩子又接着享受这座城市提供的各种权利和优厚待遇……我出生在偏远的农村,我小时候总是吃不饱穿不暖,我每天要跑几十里山路去上学,我回家后还要帮父母干农活;我的家庭很穷,我上学就意味着妹妹必须辍学,家里供不起两个孩子读书;我拼命读书,终于考上了大学,然而我在大学里除了埋头读书外什么都不会,我的家乡没有少年宫、没有艺术班、没有夏令营,我在大学里做家教打短工,没有一个女孩子会看上我这个来自农村的穷学生;终于大学毕业了,我要么回到贫困的家乡,要么就来到你的城市打工;我努力工作,每天超负荷劳动,却不敢生病,一场病会让我的存款花得荡然无存;我在这座城市享受不到任何福利待遇,因为我没有这座城市的户口,因为我的名字叫打工仔……此刻,当你在高楼大厦里与妻子呢喃私语时,和你同样上过大学的我在火车站广场忍饥受寒。而这一切,都只因为你出生在城市,而我出生在农村。
人生最大的不平等,就是出生的不平等。
第二节⊙偶遇奴隶主血头
我在火车站广场边的屋檐下等候了三天,血头终于出现了。
其实,在没有和血头对话前,我已经发现了他很可疑。他每天都会在我的面前出现几次,来来去去,装着不经意地望我几眼,而每当我们的视线相遇时,他就赶快闪开,装着若无其事地望着远方。他的穿着很普通,夹克衫、黑西裤、黑皮鞋,留着寸头,我无法知道他的职业,但从他的举止中看来,他绝对是一个可疑人物。
他不找我,我就一直装着没有发现他。
两天来,我们好像都在考验对方的耐心,看谁最先撑不下去。第三天早晨,他终于忍不住了,他蹲在了我的身边,向我要打火机点烟。我替他点着了香烟后,他长长地吐出了一口烟,问我为什么睡在火车站。我谎称来这里投奔老乡打工,但是老乡一直没有联系上。
他又问我从哪里来的,我说来自河南。河南人是中国的吉普赛人,他们吃苦耐劳,足迹遍及全国。在我出生的那个小山村里,就有好几个来自河南的手艺人,他们在村庄里入赘做了女婿,我跟着他们也学会了河南话。
我接着说,来到南方好几天了,身上的钱也快花完了,不知道以后该怎么办?现在想买张车票,钱都不够了。他说:“给你介绍个工作,想不想去干?”我假装惊喜地说:“当然愿意。哎呀,大哥,你真是我的衣食父母啊。”
他说,他开工厂,工厂在距离火车站上百里的一个县城里,工作很轻松,“几乎就是坐着收钱”。
“大哥是说做会计吧?”我装作不解地问,“我可不会算账啊。”
他笑了笑说:“和会计差不多,但不用你算账,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抽完了那根烟后,他就起身离开了。我背着蛇皮袋子,晃晃悠悠地跟在他的后面,我不知道他会把我带往哪里,也不知道前面会有什么在等着我。我隐约感觉到,他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血头。
那趟长途汽车一直行驶了四个多小时,南方地势平坦,和北方的道路完全不一样,长途汽车行驶在南方的旷野上,就像一叶扁舟行驶在万顷碧波的水面上,轻快而平稳。透过车窗,我看着窗外的风景,感觉到南方确实很富裕。北方的村庄都是低矮的房屋,而南方村庄是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楼房;北方的乡村道路上行走的是牛车和马车,而南方则是疾驶而过的小轿车;北方的村庄上空飘荡的是袅袅的炊烟,而南方则是工业烟囱冒出的烟雾;北方的麦田里是农民挥舞镰刀的汗涔涔的背影,南方的稻田里突突奔走着联合收割机。
四个小时后,我们来到了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里。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村子属于和省会城市完全不同的地区,这里距离省会城市足有200多公里。
带领我的那名男子站立在一幢楼房门前,吆喝了一声什么,从里面出来了一个50岁左右的男子,他留着黑白夹杂的短髭,将我带进了这幢三层楼房里。
我将要在这个完全陌生的楼房里,开始自己一段完全陌生的生活。
我走进楼房,突然惊恐万状,一楼的过道上拴着三只身躯高大,威风凛凛的恶犬,每只恶犬都有小牛犊那么大。它们吐着血红的舌头,圆睁着眼睛望着我,舌头上的唾液一滴滴落在地上。它们向前弓着身子,拴在脖子上的皮条几乎要被崩断了。它们嘴巴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声,声音就像闷雷一样在这幢楼房里回荡。小时候在农村生活,我对狗有一些了解,那些长声嘶叫的狗往往色厉内荏,而这种闷声闷气的狗才是最厉害的,它们像狼一样,一张口就咬向咽喉。我不知道这幢楼房为什么会养这么多只恶犬,难道楼上藏着不愿让人知道的秘密?很多天后,我才听一位血奴说,这些狗每天都吃不饱,为的是随时保持杀气和攻击欲望。
黑白夹杂的短髭喊了一句什么,三只恶犬都退后了,让出了中间的过道。我胆战心惊地穿过去,跟着短髭走上楼梯。二楼的几间房门都打开着,每个房间里都有七八个无精打采的男人,他们有的躺在双层木板架子床上,有的懒洋洋地坐在地上打哈欠,还有的围成一堆在玩扑克。我又跟着短髭走上三楼,三楼的人少些,但是一个个看起来都神情委靡,好像一副还没有睡醒的样子。短髭带我走进了一个房间里,指着一个木板床位说:“你以后就住在这里。”然后,独自离去了。
房间里还有一个少年,他正坐在床板上望着窗外,看到我走进来了,只默然地看了一眼,又回头眺望远方。远方是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然而,这间房屋的窗口钉着粗粗的铁条,就像监狱一样,少年只能透过铁条在远方的风景里神游。
少年的眼神很忧郁?
这是什么地方?这些人是干什么的?这里是不是传销的大本营?我想问少年,可是看到少年忧伤的神情,我又住口了。可能,他知道的并不比我知道的更多。
我铺好床位,递给了少年一根香烟。少年双手接过去,然后猛吸一口,仰起头来,眯着眼睛,一副很陶醉的神情。烟雾一缕一缕地从他的鼻孔喷出来,他幸福地摊开四肢,喉结上下滚动。真想不到,这个少年居然是一个资深烟民。
少年说,他也是今天才来到这里,只比我早到几个小时。他不知道这里是干什么的。他是在捡拾垃圾的路上被两个男人带到了这里。
这幢大楼里一定掩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我想关上房门,却发现这些房间根本就没有门。
既然来到这里,就不管那么多了,这些秘密以后都会慢慢揭晓的。我向窗外望去,看到这幢大楼的附近还有几幢房子,再远处还有一座村庄。此刻,村道上还有模糊的人影和车影经过。阳光照射在窗外一棵不知名的大树上,把斑驳的树影投射在杂草丛生的地面上,几只鸟隐藏在枝叶间竞相啼鸣,声音又脆又甜。和我暗访过的那个乞丐帮主居住的窨井不一样,这里有阳光照射,这里人烟稠密,想来他们不会对这么多人下毒手,他们也没有剥夺我们生命的理由。
然而,这里同样阴森恐怖。
我躺在床上,从背包里拿出博尔赫斯的小说来看,这个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的小说实在是对我们智力的挑战和考验,他的小说晦涩难懂,却又意境幽远,你只能像咀嚼橄榄一样,一个字一个字地阅读,你才能读出其中的韵味,而且,你每读一次就有一次的收获,每一次的收获都不一样。阅读他的书,就像拿着一个魔术中的方盒一样,每打开一层,就有一个发现;再打开,又有新的发现;你永远无法知道它的内核是什么,是什么宝藏。有人说,作家的书籍是给读者看,而博尔赫斯的书籍是给作家做的。博尔赫斯是作家的老师。
看了还没有两页,楼下突然响起了一声大喊:“开饭了。”
立刻,楼梯间响起了杂沓的脚步声,还有人兴奋的叫喊声。我和少年也走出房屋,来到了二楼,却发现二楼的楼道里站满了人,自觉地排成两行,在中间留出一条过道。他们的手中都拿着碗筷,只有我和少年的手中空空荡荡。
二楼最里间是厨房。
人群中一片吵杂声、说话声、叫骂声,像煮滚了一锅黏粥,又像刚刚打开了鸟笼,突然,从一个房间里传出一声威严的咳嗽,人群立刻变得静悄悄,所有人都闭上了嘴巴。
楼道里出现了一个光头,头皮锃亮发黑,就像生铁铸成。光头肌肉很发达,就连脸上也是肌肉饱绽。那时候还是春季,天气还不是很热,而光头穿着一件坎肩,露出膀子,下身着短裤,小腿上汗毛杂乱。光头大概刚刚睡醒,他边走边打呵欠,伸着懒腰,向上摆动着双臂,双臂上的肱二头肌像小老鼠一样乱蹿。这种形象让我想起了《水浒传》中的镇关西和泼皮牛二。
光头穿过楼道,也穿过所有人敬畏的视线,走进了厨房里。我悄悄地跟在他的身后,看到他从碗橱里取出一个大号的搪瓷盆,径自拿起炒勺,在饭锅里挑挑拣拣,将自己喜欢的饭菜盛在搪瓷盆里,然后端着离开了。
一直到他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这幢楼里唯独他的房间是有房门的)。其余的人看到他进了房间,才一拥而上,争先恐后地伸出手中的饭碗。厨师拿起饭勺,给每个饭碗里盛上饭菜。有人嫌少,不愿意离开,厨师就用饭勺狠狠地敲击他的饭碗,他只能撅着嘴巴低垂着头无奈离开。
这些人中,年龄最大的足有50岁,而最小的仅有十几岁。
我和少年没有饭碗吃饭,只能看着别人端着饭碗大口大口地吞咽。终于,饭堂里没有人了,我走进去问厨师,厨师从案板下翻出两个搪瓷碗,碗里残留着不知什么年代的饭渣,已经变成了绿色。我们把搪瓷碗冲洗干净,将剩下的饭菜刮出来,放进搪瓷碗里,几丝红萝卜,几根咸菜,几片包菜,再有一小勺米饭。
我吃不下去,我的眼前一直浮现饭碗里那堆像大便一样的绿色东西,那是什么?那是谁留下来的?这个人有没有肝病或者别的什么传染病?我心中很惶恐。而那个少年一直吃得很香。
过了几分钟,从门外走进了一个20多岁的男子,脚上挑着拖鞋,走路一摇一摆,就像走在稻田边寻觅虫子的鸭子。他走进房间里,没有看我们,叉开双腿,坐在了床板上。然后,他以一种老江湖的口吻问我们:“哎,过来,都是哪里人?”他说话带着浓重的河南口音。
我陪着笑,赶忙敬上了一棵烟。他用两根指头夹着,看了看香烟牌子,然后别在了耳朵上。在来这里之前,我为了冒充河南人,专门买了一盒四元五角的河南出产的红旗渠香烟,放在口袋里,以备打点各路“神仙”。
我说:“我是河南洛阳的。”
他认真地看了看我,又以江湖大佬的口吻说:“这里很多河南人,都听我的,你们以后就跟着我混吧。”
我小心翼翼地问:“这里是做什么的?”
他嘲弄地看着我:“做什么的?卖血呗。每天吃了饭什么都不干,就等着老大招呼,隔上几天就坐车去外面,卖了血分钱。”
他说得轻描淡写,我听得惊心动魄。这个世界上,原来真的就有这么一群人,每天吃喝,养足精神,然后卖血;卖血得来的钱,再买食品,再次吃喝,再次卖血。就这样周而复始,把自己当成了一架产血机器,生命不息,卖血不止。可是,人体的精血能够经得住这样的折腾吗?
我正在想着,门外又走进了一个人,是个光头。
刚才还大拉拉地叉开双腿坐在床上的这名男子,看到光头后赶紧站了起来,脸上的每道皱纹都挤出了笑容,顺手把我敬给他的香烟从耳朵上拿下来,双手捧着敬给光头。光头看也不看,将他的手打开,香烟掉在了地上,他不敢捡,尴尬地看看我,脸上的表情不知是哭还是笑。
光头说:“他妈的谁让你乱窜,老子把你的头拧下来。”
他吓得连连作揖,嘴里赔罪说:“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了。”然后惶惶地逃了出去。
看到这一幕,我感到很好笑,刚才还在口口声声自封老大,让我跟着他混的“江湖大佬”,在一个肌肉发达的人面前,就吓成了耗子。
几天后,我才知道,这个光头就是血头。而血头充其量只能算血奴群落里的小喽啰,血头的上面还有人。
那个自称老大的河南人名叫杜斌。他说的一点儿没错,他就是老大,因为这个卖血群落里有很多“帮会组织”,都是以老乡为纽带划分的,比如江西帮、安徽帮、湖北帮等等,来自河南的只有他一个,他自然就是河南帮的老大了。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一直无法入睡。我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也不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危险,将会置身于怎样的处境中。窗外,蛐蛐声竞相响起,一声一声,声声相连,间或还有青蛙浑浊而嘹亮的鸣叫,像波浪一样冲击着我,而我是漂浮在波浪中的小船,被冲击着,裹挟着,不知道将要被冲上浅滩,还是撞上礁石。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突然响起了两个男人的争吵声。一个声音高亢,一个声音粗壮;一个声音像竹竿一样柔韧,一个声音像树桩一样敦实。他们都在说着我难以听懂的方言。接着,门外又响起了叫好声,有杂沓而轻快的脚步声涌过来,很多个不同的声音在喊:“打呀,快点打呀!”声音中充满了焦急和幸灾乐祸。
然后,就响起了手掌与脸的撞击声,清脆而嘹亮,人群轰然叫好,有人兴奋地鼓起掌来。又一声手掌打在脸上的声音,浑浊而迟钝,估计是挨打者在还击。更多的人在齐声欢呼。然后,门外响起了急促喘息声、哎呀喊疼声、愤怒叫骂声、身体与床板碰撞声……还有众人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我想下床看看,可是没有敢去,我知道此刻门外的楼道上一定被围得水泄不通,我想不明白这都是些什么人,这些无聊的人为什么以打架和看人打架为乐。而光头一直没有出现,他不让人到处乱窜,为什么又不制止打架?
门外的打架还在继续,但是节奏明显减缓下来,只有喘着粗气的声音,上气不接下气的叫骂声,偶尔才有一声拳脚与肉体相撞的声音,但声音弱小,显得绵软无力。这么短的时间里,两人都打得气喘吁吁,两败俱伤,我估计门外打架的应该是两个50多岁的老人,这么大年龄还这样肝火旺盛,实在是罪过。我好奇地爬起身,走到门外,借着照进楼道的月光,我看到两个打架的,居然是20多岁的青年。他们像正拉车上坡的老牛,伸长着脖子在喘气,胸脯像风箱一样剧烈起伏,他们脸色惨白,扭动着对方,都无法把对方摔倒,后来干脆都放开了手,一起坐在地上休养生息。
我想起了此前陪着父亲去医院看病时,见到的两个血奴,他们说卖血把自己身体掏空了,连一桶水都提不起。现在看来,果真是这样,卖血对身体的损伤非常大,两个20岁的青年,像两个50岁的老人一样,打架迟缓,缺少力度和“美感”。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打架的两个人,是安徽帮和江西帮的帮主在决斗。他们彼此手下都有七八个人,彼此都想吞并对方,但是这两个身体亏空、神经残疾、行动迟缓的病夫,每次都会打得两败俱伤。
帮主的身体尚且是这样虚弱,那么,那些徒子徒孙们的身体,就可想而知了。
第三节⊙第一次卖血
那天晚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着了,睡梦中回到了家乡,家乡漫山遍野都开满了鲜花,很多汽车,拉着各种各样的食品:罐头、水果、馒头,还有一扇一扇的猪肉,拉进了村子里。父亲病好了,他和很多乡亲看着这满车满车的食品,开心地笑着……
突然,楼梯里响起了叫骂声,声音威严而急切:“他妈的,起来,都给老子起来,到楼下集合上车。”我从梦中醒来,睁开眼睛,眼前一片黑暗,我还没有想明白自己置身何处,是在那个开遍鲜花的家乡,还是在报社的集体宿舍里?有人走进来了,一把揭开了我身上的被子:“妈的,快点儿下去!”
我侧身望去,看到了站在地上的那个人锃亮的头皮,熠熠闪光。他是光头。
天还没有完全亮,窗外微风吹过,树叶窸窣,像春蚕咀嚼桑叶,又像千军万马衔枚疾走,房间里的一切都显得影影绰绰。我摸索着穿好衣服,和少年一起走下楼梯,一楼的那几只恶犬看不到了,不知被关在了哪里。
刚走出那幢大楼,我的屁股上就挨了一脚,光头站在后面骂道:“这么慢,骑上猪了?”
我不敢吭声,跟着人群来到了一棵大树下。大树下停着一辆大卡车,卡车上已经有了十几个人,都站立着,他们很安静,一句话也不说。
我登上卡车,卡车启动了,引擎声异常巨大,轰轰隆隆,像要去打土豪分田地。远处,是安静的村庄,有几声鸡鸣蓦地响起,又戛然而止,像被突然冻住了。东边的天际露出了鱼肚白,估计现在才凌晨四点。这辆卡车,拉着这一车人,要去哪里?
卡车走了一个多小时,来到了一排平房前停了下来。
这排平房很普通,外面贴着雪白的瓷砖,窗上安着玻璃,和那些农村的房屋没有什么区别。平房的三面是平展的田地,一面是池塘。最边上的一间平房门口挂着“××血站”的牌子,我问了身边一个人,他说,××就是这个镇的名字。这些血液在这里抽取好后,会被送到县城的血液中心。
这时候,天空才刚刚放晴,一片一片的白云像轻纱一样飘荡在瓦蓝瓦蓝的天空,远处的山峰和树林缥缈而模糊,有人赶着水牛走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像一张剪纸,显得很不真实。这种场景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生活,心中涌起一层淡淡的辛酸和苦涩。而身边这些脸色或蜡黄或黧黑的人,这些头发杂乱胡子拉碴的人,和我家乡的乡亲们也毫无二致,尽管他们操着不同的口音,但是我能够看出来他们都来自农村。不是来自农村,谁会来到这里卖血?
这个时候,城市里的大多数人还没有起床,公园里刚刚出现晨练的老人,街道上的清洁工刚刚清扫完毕,正把扫把放进推车里,早班公交车刚刚驶上街巷——城市还没有从沉睡中醒来,然而,在这个偏远闭塞的血站周围,已经聚集了几百人。人群闹嚷嚷地,拥挤着,推搡着,用没有来得及刷牙的嘴巴低声说着,血头愤怒的声音大声骂着……这里就像一座乡间集市。
奇怪的是,这群人中还有女子,她们夹杂在一群男人中,就像金黄的油菜花夹杂在绿油油的麦苗中,显得特别抢眼。她们中,有的人到中年,有的还是20岁左右的姑娘,在这数百人的人群中,她们大约有将近一半。
这些人就是我以前听说过的血奴。
几分钟后,我看到几个男人拿着竹竿从那一排平房里走出来了,走向闹哄哄的人群,他们挥舞着竹竿驱赶着这些血奴,就像驱赶着羊群。血奴们躲避着头顶上的竹竿,拥挤着,推搡着,最外围的血奴一边惊恐地看着竹竿,一边斜着身子向人群里钻。很快地,人群变成了长长的几行,像长蛇一样扭动着身体,从平房门口一直延伸到了池塘边。
我夹杂在一行人群里,慢慢地向前挪动,我的前面是杜斌,后面是同屋的少年。人群中有一股臭味,是汗腥味、脚臭味、口臭味,和各种说不出来的臭味交叉在一起的气味,让人恶心欲呕,让人头皮发涨。太阳升起来了,照耀着一张张面无表情的脸,照耀着一堆陈旧破烂的衣裳,照耀着一双双渴望的眼睛。人群里有人打呵欠,有人伸懒腰,有人流眼泪,有人干脆坐在了地上,坐着向前挪动。太阳隐进了云层里,风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吹来,凉凉的,夹着一股腥味,是池塘里的烂鱼死虾的气味,不一会儿,天空变暗,落下了雨滴,雨点很大,砸得地面上的浮尘噗噗直响。有人把衣服脱下来,顶在头顶上,有人把饭盒举起来,挡在头顶上,还有人弓下腰去,给了天空一个倔犟的脊背。后面的人说:“快点快点,”前面的人说:“快了快了。”其实,距离平房还有几米几十米。平房里,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正在给血奴们抽血,每人400毫升,不管愿意不愿意,只要你坐在面前的凳子上,白大褂一言不发,捋起你的衣服,用橡胶带绑着你的上臂,在你手背上打几下,受到刺激而显得激动的血管就会凸现出来,一针扎进去,黑红色的血液就欢天喜地地流出来,流进一个塑料包里。
我有些慌乱。难道就这样让他们抽我的血,就这样看着针管扎进我的身体里,那个针头干净吗?它所扎过的人中,有艾滋病病人吗?或者有别的血液疾病的人吗?可是,现在排队排到了这里,我又能用什么借口走开。
我终于排到了平房里,终于不用淋雨了,我看到杜斌坐在了凳子上,拿出了身份证,身份证上,他的名字不叫杜斌,而叫什么强,他的身份证后面还贴着一张纸,上面写着大大的“O”,我不知道那是什么,为什么要贴这张纸,后来才知道那是血型。
杜斌抽完了血,脸上没有任何痛苦的神色,相反还有些兴奋,他站起来,走了出去。我坐在了凳子上。
“拿出来。”白大褂说,她的眼中含着轻蔑。
“拿什么?”我问。
“身、份、证。”她态度生硬,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石块,狠狠地砸在我的头上。她高高在上,她有着极度的优越感,她斜睨着我,像斜睨着一个脏兮兮的乞丐。
“没有。”我只好说实话。此前,我把身份证藏在报社办公桌的抽斗里。暗访的人怎么能带身份证?
“他妈的没有身份证跑来干什么?”坐在白大褂旁边一个男子骂道。此前,他一直一言不发,他眼珠蜡黄,眼光阴鸷,像老鹰的眼睛,他长着一张瘦长的脸,面容也像老鹰一样,让人望而生畏。他一把抓住我的领口,将我拉到了门外,对着门外的人喊道:“这谁的人?这谁的人?”
光头急急忙忙跑过来了,眼神恐慌。老鹰把我一把推给光头:“办身份证去!”然后自己又走进平房里。
光头看着我,恼羞成怒,抬腿就踢了我一脚:“妈的,没身份证跑来干什么?”
我一言不发地走到了一边。此前没有人告诉我说,卖血还需要身份证。
卖血和献血一样,都需要知道血液的确切来源。义务献血需要提供身份证号码,而卖血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否则,血站是不会接受来历不明的血液,因为来历不明的血液太危险。
那时候,人们刚刚知道了艾滋病,知道了这种致命疾病的来源和传播途径,而血液传播是最重要的一条途径。
我曾经多次献过血,在城市中心的献血车上,每次献血前,护士都会问:“这半年内还有没有献血过?”在得到否定的答复后,她们才会抽血。按照相关规定,半年内只能献血或者卖血一次。这也是人体造血功能决定的。
然而,在这里,为了多卖血,每一个血奴都有好几个身份证。杜斌的众多身份证上,只有一个名字叫杜斌,而地址居然是广西。杜斌可能也不是他的真名。
这里的人都没有名字,只有编号,就像囚犯一样。血头呼叫你的时候,不叫你的名字,只叫编号。有的编号还有外号,而外号也是血头喜欢呼叫的代号。嘴角有一撮毛的就叫“一撮毛”,有酒糟鼻子的就叫“红鼻子”,来自湖北的年龄小的就叫“小湖北”,走路罗圈的就叫“罗圈腿”……我的代号是26,表示我是第26个进入这幢三层楼房的。这里也有26个血奴居住。
那天午后,血奴们卖完血后,卡车又拉着他们回到了三层楼房里。他们争先恐后地来到厨房,大口大口地吞吃着白菜萝卜,喝着像洗锅水一样的黑色菜汤,然后就满意地躺在了床板上。这趟卖血,每人400毫升,血站支付200元,扣除血头和血霸的20%,他们每人可以得到160元。
也是在那天我才知道,血奴的上方是血头,血头的上方是血霸。那个呵斥光头的就是血霸。一个血头下面有几十名血奴,一个血霸下面也有好几个血头。血头都是当地的地痞流氓,而血霸则是手眼通天,黑白两道都玩得转的人。
血奴们都很感激血霸和血头,因为他们让他有了赚钱的机会。然而,他们不知道,血霸和血头依靠他们卖血,赚得比他们多得多。
一个血奴卖一次血,血站支付200元,自己只能得到160元,有40元交给了血头血霸。一个血头手下如果有20名血奴,血奴们每卖一次血,血头血霸就能得到800元。血头血霸按照五五分,血霸得到400元,血头得到400元。一个血霸如果手下有五个血头,那么他每次就能得到2000元。
血液是血奴的,而每卖一次血,血奴只能得到160元,血头得到400元,血霸得到2000元。
一个血奴一月最少会卖血七次,血奴一月收入1120元,血头得到2800元,血霸得到14000元。
这是最少收入。我在后来的暗访中得知,有的血奴一月会卖15次以上。最大的血头手下有100多个血奴,而我认识的一个血霸,手下有血头十几个。
血奴每月还要支付食宿费用,而血头血霸不支付任何费用。
当地有一个说法,手下养几个血奴,比养几头牛还赚钱。难怪血头会挖空心思从火车站、从救助站、从一切可能的渠道寻找血奴。
此前,坐在报社的办公室里,我从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存在这样一条利益链条,还生活着这样一群人。
第四节⊙换了个主子
当天晚上,一辆人力三轮车停在了这幢三层楼房下面,光头走了进来,凶恶地对我说:“收拾东西,快点滚蛋!”
我不明就里,机械地收拾好铺盖卷儿,还有博尔赫斯,将它夹在铺盖中间。在后来漫长的恐怖的日子里,博尔赫斯将是我唯一的精神寄托。我一边品味着人世间最丰盛的精神大餐,一边体味着人世间最恐怖的血奴生活。
跟着光头,我走到了楼下,三头恶犬依然在发出愤怒的低吼,黑白夹杂的短髭站在一边,冷漠地看着我,我不知道他是谁,他是什么身份,也许他仅仅是这幢楼房的房主,也许是血奴群落中另一种身份的人,我直到离开这个群落,都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我把铺盖卷儿放上车厢,刚准备登上去,光头又大喝道:“伙食费、住宿费结算了,20元钱。”他伸出一只熊掌一样肥厚的手。
我在这里住了一个晚上,吃了两餐饭,就要支付20元钱。
然而,在这里,我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举目无亲,形单影只,我只能忍受他们的摆布。我掏出20元递给了光头。
登上了三轮车,我异常惶恐,不知道他们会带我去往哪里。但是,他们绝对是不会让我离开的。乡间道路凹凸不平,我双手抓着栏杆,竭力保持身体的平衡。四周一片黑暗,远处有几点灯火在闪烁,还传来狗的叫声,声音时有时无,时断时续,显得模糊而不真实。三轮车路过了一片坟地,那些青石做成的墓碑,在这样的夜晚里,散发着冷冷的光泽。鬼火在坟地间跳跃,忽上忽下,忽前忽后。三轮车夫一句话也不说,只是低着头,弯着腰,也听不到他的喘息声。我突然感觉后背发凉,身上毛发根根竖起,抓着栏杆的手心也全是汗水,莫非这个三轮车夫就是一个鬼,他为什么会拉着我来到这里,来到这片乱坟岗?他想做什么?
月亮升起来了,融融的月光像牛奶一样,让四周显得朦胧而混沌,仿佛隔着一层毛玻璃。我睁大眼睛辨别着周围的树木、田地,还有似乎总也走不到边的坟地。突然,坟地里站起了一个身影,很单薄,像坟茔上树立的纸扎,又像是麦田间站立的稻草人,长发披拂,没有眼睛,只有两个深深的黑洞。“啊——”她长声嘶叫着,声音像刀子一样,划破了隆隆的天幕,又像受惊的鸽子一样,飞向远方。
我大叫一声,从三轮车上掉了下来。
我躺在地上,惊魂未定,突然听到三轮车夫的喊声:“滚开,再不走就剥了你的皮。”
原来,那个长发披拂的女子,不是鬼,她只是附近村庄的女疯子。我站起身来,看到女疯子呀呀叫着,向远方跑去,跑成了一阵风。
我们继续向前走,终于走出了乱坟岗,来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地上。我说,歇歇吧。他说,歇歇吧。
我递给他一支香烟,替他点燃,他用手指点点我的手背,表示感谢。然后,我们就坐在了草地上,慢悠悠地吸着香烟,看着悬挂着一弯残月和几颗星星的天空,远处的村庄一片静默,像漂浮在大海中的孤岛,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的青草的芳香,很细很细,绵绵不绝,这种气味让人沉迷。此后,我再也没有闻到过那样的芳草气味。
那天晚上,我和三轮车夫坐在草地上,聊到很晚,我们抽光了半盒香烟。
他是附近村庄的农民,农闲时节,他就会蹬着三轮车赚点辛苦钱。他也卖血,他说卖血赚钱快,这里很多蹬着三轮车的人,都卖血。
他说,这里卖血历史已经有了十多年,本地人卖血少,外地人卖血多,这里的外地人比本地人还要多。经常会有人离开,不知道去了哪里;也经常会有新人来,不知道来自哪里。
他把血霸叫做大管家,把血头叫做小管家。他说大管家很有钱,有的大管家家中房子盖得像宫殿,车子前面是四个圈圈(奥迪),当地人把这种车子叫“四环素”。小管家也有钱,小管家有车的也很多。
我问他,为什么卖血的人中还有女子?他说,那些女子都是跟着男子来的,男子卖血,她们也卖。他曾经拉过一对男女,女子以前是“鸡婆”,这里人把妓女叫“鸡婆”,后来年老色衰,卖不动了,就和一个嫖客同居,嫖客来到这里卖血,她也跟着卖。
“卖血的人里面,啥人都有。”他说。
我们坐在寂静的旷野里,风吹过来,带着青草和泥土的芳香,让人沉醉。一颗流星划过去,在天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我一点也没有想到,在这种美丽的地方,居然潜藏着这种人间罪恶。
三轮车夫还说,我是被那个光头卖了,卖给了前面村庄一个血头,卖了500元钱。“在这里,第一次没有抽出血,会被认为晦气,只能转手给别人。”三轮车夫说。
“买我的老板让你骑着三轮车来接我,难道就不担心我会跑?”我问。
“跑?往哪里跑?这里四面都是他们的人,一见到陌生人就抓起来,让大小管家辨认。你能跑到哪里?”三轮车夫说。
我感到自己掉进了陷阱里。
三轮车夫把我拉到另一个村庄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在村庄最边的一户人家里,我见到了新的血头,一个浑身干巴,没有几两肉的男子。他的目光阴冷阴冷,像毒蛇的目光,让人看后不寒而栗。他的皮肤非常黑,就像煤炭一样,腮帮边还长着一个小肉瘤,看起来既丑陋又恶心。事前,三轮车夫在那片草地上告诉我,这个人尽管瘦小,但是他是周围村庄里最难对付的血头,他非常阴毒,身上常年带着一把一尺长的尖刀,一言不合,就会动刀杀人。这些年,被他刺伤的人不下十几个。他的手下也有一帮弟兄,都是一些亡命之徒。这些人欺男霸女,为所欲为,无恶不作。但是一直没有人敢惹他们。
这个院子里也养着几只狗,每只狗都有半人多高。三轮车夫曾经向我说过,为了训练恶犬的杀气,肉瘤经常用生肉喂养它们,所以,即使在夜晚,也能感觉到它们浑身散发出来的戾气和恐怖,这些恶犬的眼睛像狼一样通红发亮,让人毛骨悚然。这些恶犬比狼的身躯更庞大,更有战斗力。
这个院子里有两行平房,每间房子里都睡满了人,他们打地铺睡在地上,他们一个挨着一个,像一排木乃伊。房间里散发着霉烂和腐臭的气味。肉瘤让一个手下带着我一直向里面走,在最里间的房子门口停住了脚步,那间房屋照样没有房门,路灯光照耀着他们一双双很多天没有清洗的脚,他们的脚就像烧黑了的木桩,一动不动。
肉瘤的手下一把将我推了进去,这间猪窝一样的房屋,以后就是我的住所。
借着门外的路灯灯光,我在地面上铺好了床铺。这间房屋里还有四个人,他们此刻睡得正香,都在打着鼾,有的鼾声像战车碾过冰封的荒原,声音隆隆;有的鼾声却又像檐前融雪悄然滑落,断断续续。他们的睡姿也很恶俗,你捂着我的嘴巴,我抓着你的裤裆。
我刚刚躺下去,突然就看到两只蟑螂从铺盖卷下爬出来,慌手慌脚地爬向墙角。我突然感到了极度的恐惧,这种恐惧就像见到了那几只满眼血红的恶犬一样。这间潮湿肮脏的房间里一定有很多蟑螂,一定有很多昆虫,此刻它们都躲藏在阴暗的角落,探头探脑地打量着我,准备在我熟睡了以后,爬上我的身体,爬上我的脸颊……
我一直很爱干净,然而,自从做了暗访后,我不得不让自己变得肮脏起来。只有让自己的身体肮脏起来,我的心中才没有了恐惧。
那天晚上,我躺在地铺上,我想起了自己刚刚来到北方那座省城,和拾荒者和小偷们睡在一张通铺上的情景,回想起睡在帮主窨井里的情景,回想起逃离丐帮的凶险情景,回想起小兰被杀害后的情景,回想起小雯被抓后蹲在墙边捂着脸的情景……我又想起了此刻在北方一座贫困山村中卧病在床的父亲,父亲肯定也没有睡,癌症那种深入骨髓的疼痛,此刻正在折磨着父亲;我又想起了母亲,母亲肯定也没有睡,她站立在父亲的身边,暗自垂泪……我想了很多很多,我告诫自己,再苦再累,再脏再怕,我也要坚持下去,我要赚很多钱,我要还清为父亲治病所欠的几万元外债,我还要支付父亲现在每天几十元的医药费用,我要治好父亲的病,让父母的生活好起来。
天快亮的时候,门外响起了喊声:“起来起来,他妈的,快点!”屋子里有两个人起床了,他们摸索着穿好了衣服,另外两个人依然鼾声大作地熟睡着。我知道,就像前一天凌晨一样,这些血奴会在村口集合,然后坐着大卡车,去到某一个采血点去卖血。可是,另外两个人为什么不去呢?
血奴们离开后,院子里显得异常安静。我在蒙蒙眬眬中睡着了,睡梦中,蟑螂爬满了我的全身,我想呼喊,可是喊不出来,嘴巴里也是蠕动的蟑螂,它们的身体碰撞在一起,咔嚓作响……突然,我感到脚上一阵剧疼,睁开眼睛,我看到一个留着长发的人站在我脚边,面目狰狞,他正用穿着皮鞋的脚踢着我裸露的脚脖子,他盛气凌人地喊道:“快点起来,老子带你办身份证去。”
10年前的流氓,都喜欢留长头发或者剃光头,人们走在大街上,见到那些长发的和青色头皮的,都躲得远远的。而10年后的今天,长头发变成了艺术家的标志,而光头则是时尚的特征。现在的流氓也有爱好,他们的爱好变成了文身。
我站了起来,走到水龙头边,用冷水刷牙洗脸。长发看着我,给另一个小流氓说:“这丫的还知道讲卫生。”
长发问我:“你是做什么的?”
我说:“我是教师。”
长发怀疑地说:“教师?就你这样子?教师还卖血?骗鬼去吧。”
我说:“我是小学民办教师,穷得叮当响,不卖血能有什么办法?”
长发似乎恍然大悟:“哦——干这一行比当教师好多了,当教师能有几个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