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就像是一面镜子,透过内心,折射出生活的光影万象。你若给它白眼,又怎能指望它给你微笑?
我相信你会飞得很远啊
无论飞得多远,离家多久,有乡可回的人就是幸福的。
上次回家乡时,在村口遇见我的儿时玩伴,经过短暂几秒钟的辨识和确认,终于还是红着脸打了个招呼。
他也认出我来,随即笑应:“你回来啦。”
“嗯,我回来了。”
近两年我虽在外面的世界安身立命,心底里却依旧将自己视作永远的异乡人。只有当双脚踩在家乡的土地上,呼吸着乡音萦绕的空气时,才不至于让“家乡”“故土”“旧人”……成为一些只配用来怀念的词。
推开老屋的门,小时候的涂鸦还留在墙上。还有褪了颜色的奖状,蒙尘已久的画夹,父亲的蓑衣,母亲的麻线……一切梦痕犹在,亲切又恍然,好像一闭上眼睛就能听到母亲生火的声音。她常用一个小铁瓢给我做猪油焖饭,饭熟后再撒上一把野藠头花,浓烈的香气就溢满了日子的每一个缝隙。
吃饭的时候,邻居家的嫂嫂过来聊天。她比我大十几岁,如今已是奶奶辈的人了。
我总是会想起她年轻时候的样子,依稀是夏天,她还是新进门的小媳妇,穿了的确良的裙子,弯着腰在水塘里洗衣,肥皂的香气绕过她光洁的小腿,随风飘上岸来。
岸边的野蔷薇都开了,白色的,粉色的,招惹着蜜蜂,嗡嗡地闹着,也不觉得讨嫌。还有一丛一丛的悬钩子,结了累累的果,都熟透了,看着馋人,但又够不到,风一吹就落到水塘里,倒是白白便宜了鱼。
那时的母亲,就在水塘的大石头上捶打麻布帐子,用笨重的木槌一遍又一遍地捶打,露出的手腕力道柔而劲。
我站在晒谷坪里看着她,尽管是那样懵懂莽撞,对诸多世事浑然不知的年纪,依然会在心底生出绵长的、温柔的情愫来,像新树抽枝,青翠又生动。
被母亲洗过的帐子晾在晒谷坪的槐树下,陈旧的苎麻气息顺着水渍滴滴答答地渗入泥土。我和几个小伙伴在里面钻来钻去,过家家,捉迷藏,小南风掀起帐门,头顶槐花簌簌,犹如岁月扑面。
那时的母亲,也还健壮无恙,觉得什么事都不怕,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也不怕死,却唯独没有想过会病。
病来如山倒,她不服软都不行。于是,在离世前的那两年里,她每天魔怔似的上山砍树——刺杉的树茎,正是做椅子的好材料。最后,她请了村里的木匠,一口气做了几十把椅子——那种矮脚的小靠背椅,刷了朱红的漆,全都留给了我。
我懂她的心意。我家人丁单薄,爷爷生父亲,父亲生我,皆无旁支,母亲她曾一心想要招赘,指望延绵姓氏,人丁兴旺——就像那么多的椅子,都是给人坐的啊。
吃完饭,父亲到院子里打牌,一桌四个老人,年纪加在一起,都快三百岁了。他们常聚在一起,打牌,抽烟,聊天,慢慢地消磨余生。他们都老了,眼睛花了,耳朵背了,手脚也不灵活了,但没有谁会嫌弃谁——每个人都一样嘛,衰老,才是世间最大的殊途同归。
最老的一个是七爷,耳朵也背得最厉害,说起话跟吵架无异,隔着老远就听到他的声音:“我不晓得哪一天就要到山里去睡觉了,不过你们不急啊,我先去探探路,等安定好了就托梦过来……”
众老头儿大笑:“不急不急,反正都要去山里的,到时候正好凑一桌哩。”
我也笑了,心想:是不是人活到一定年纪,不通透也通透了呢。生死荣辱,从来都是年轻人在争的东西,等到真正老去的那一天,反而成了一件可以打趣的事情。
就像我,在过了三十岁之后,也会真正地看开很多人和事。比如多年来对母亲过世一事的种种沉重心结,这两年终于能够解开、放下,然后平静地面对。
我想,到了今天,母亲应该会谅解我,毕竟“好好生活”四个字,已强过任何眼泪和愧痛。
那天午后,我一个人坐在椅子上,什么也没做,就那样怀想了很久。人说好好虚度时光,莫过于此:
春天,一夜脆雨,如珠玉唤声,正是人间好时节。翌日清晨,山窗初曙,披衣起身,邂逅一树桃红,种下半畦土豆。
大夜弥天的盛夏,打铁声声声入梦。窗外的夜空像倒扣的锅底,有星星不断冒出来,一直溢到山窝窝里。
秋天,颗粒归仓,斜阳归山,倦鸟归巢,村头的桂花开了,正好可以糖渍一罐,慢慢尝。
冬天,窝在老屋里生火,温酒,等一个敲门问路的乡人,“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天气好的时候,便坐在墙根,晒暖洋洋的太阳,直到心底生出羽翼。
走过那么多的路,行过那么多的桥,能让我顷刻心安的地方,还是这一方小小的生养之地。
就像曾经不顾一切地想要离开。在那个港片承包电视机的时代,我像一块海绵一样尽情地吸收那些流行的元素,我嫌弃家乡的一切——土得掉渣的乡音,俗气的名字,迂腐的生活方式。我向往外面的世界,喜欢宝丽金的歌曲,爱情电影,把玩那些流光溢彩的地名——香港,澳门,拉斯维加斯……
直到有一天真的走出去了,才又深切地念起家乡的好来,才知晓原来世间真有乡愁存在,也才理解,老一辈离乡的人,为何要从灶心里刨一包泥土上路——据说到他乡可冲服饮用,专治水土不服。
而对于家乡,身在其中的人,当它是饭粒子,只有漂泊在外的人,才觉得它是明月光。
没有孰轻孰重,其实都是福分。
星河云影,谷雨清明,时间一年又一年地过去,唯有记忆不会老。
那是暗夜的珠光,也是游子的信念。就像小时候一个人站在山坡上玩纸飞机,每投掷出去一次,都要往飞机的头部哈出一口气。那一口气,其实什么用都没有,只是单纯地相信,“我相信你会飞得很远啊!”
无论飞得多远,漂泊多久,有乡可回的人就是幸福的。
还记得从家乡回来那天,父亲沿着高速公路来送我。路上大风贯耳,如时光飞逝,他佝偻着背,点了一支烟,眯着眼望着邻村被征收的地,无力地惋惜着,又微弱地庆幸着:“你看,隔壁村那一片那么好的土地,还有老宅子,就那样说没就没了。还好,我们这边的土地暂时还在……”
车子来的时候,天空下了雪,整个村子都安静下来。农田悄然,山野沉睡,埋藏在大地深处的人和故事都成了秘密。
只有路边的桃树,不忧不惧地吐出了芽苞,尚未发叶,枝丫间就萌生出了星星点点的红。于是我又想起了母亲,那个曾赐予我岁月恩情,教会我一花一木的人。她说过,看到那样的红色,就觉得世间再也没有什么困难不能挨过去。
饭在锅里,你在身边
“虚惊一场”这四个字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成语,比起什么“兴高采烈”“五彩缤纷”“一帆风顺”都要美好百倍……
一个周末的上午,海棠小姐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翻开微信通讯录,与一个又一个的朋友闲聊。
其中有个叫樱桃的,居然半真半假地羡慕她,说她真是超级好命,找了一个现代版的田螺先生,会做饭,会宠人,还挺上进的。
海棠小姐夸张地笑道:“你喜欢啊,送你好了。”
那边回:“只怕你要后悔。”
关掉手机,海棠小姐回过神来,田螺先生正笑嘻嘻地站在床边,手里捧着一碗小米粥:“小姐,你胃不好,这些天别吃辣,多喝些粥,把胃养一养再说。”
海棠小姐揉一揉太阳穴,心里暗忖道:“这人到底是什么生物啊,昨夜那样贬他、损他、气他,他竟然还不生气?”
可不是嘛,田螺先生在海棠小姐面前,永远不会生气,永远不会还嘴,永远只会说好,除了让他离开她。
这无疑让海棠小姐很愠怒,就像一次又一次攒足了力气出击,却是一次又一次砸在了棉花上,她受不了伤,也出不了气。
就像昨夜,她不止一次地朝他吼道:“兰波多好啊!”他也不知道回一句:“他那么好还不是不要你?”
若真是这样,她肯定彻底崩溃,无丝毫还手之力。那是她的死穴,她知道,他也知道。当初,不就是因此他才能乘虚而入,侥幸从一个备胎转正成原配的吗?
可他就像是选择性失忆一样,对于此事,从来不提。于是海棠小姐经常在想,如果可以让他自愿离开,或许就能对老人们有一个合适的交代,或许对于自己,也能少几分内疚。毕竟,田螺先生什么错都没有。
但爱一个人,却不能给她心跳的感觉,这算不算是一种错?更何况,在爱情里过河拆桥,也是对自己的人生负责。
海棠小姐这样想着,很快就横下心来,决意不去接他的小米粥,而是别过脸去,用被子蒙住头,佯作余怒未消。
田螺先生知趣地把粥放在床头柜上,转身轻轻带上了门。不一会儿,厨房里就响起剁饺子馅儿的声音,“笃笃笃”,沉闷而结实。海棠小姐猜测,他应该又在砧板下垫了毛巾,怕影响自己休息吧,切,真是土气的小伎俩。
但田螺先生这招还真的勾起了海棠小姐的胃口,她穿了拖鞋,扒开门缝,偷偷地往厨房里望去。只见田螺先生系着围裙,把包好的饺子装成袋,然后挨个贴上标签:“芹菜馅儿”“香菇馅儿”“萝卜馅儿”,他口里叨念着,像个老妈妈。
分拣完毕,关上冰箱门,田螺先生转过身。看到虚掩的卧室门,他即刻笑起来:“尊贵的小姐啊,你家田螺先生一会儿就要出差,这次是去新加坡,一个月后回来。记得吃早餐,记得少吃辣,饺子包好放在冰箱里,都是你喜欢的馅儿……”
海棠小姐心中窃喜,只恨一个月太短,不能玩得尽情尽兴,呼朋唤友,不醉不归。单身女王的日子又到来了!
想当年,海棠小姐就是在一次单身派对上遇到的兰波。那一天,她饮了酒,薄醉如花,兰波就那样猝不及防地将唇印上来,一个绵长又温润的吻,仿佛可以长出葱茏的藤蔓,在身心之间无休止地纠葛痴缠。
从此之后,她就再也无法去吻别人。比如田螺先生,即便是新婚之时,满堂宾客,她对他,也不过是脸上浅浅一啄——旁人视为羞怯,实则却是敷衍。
婚后一年半,田螺先生果然待海棠小姐千般好。可是她感觉不幸福,只因眼前人不是心上人。
海棠小姐的心上,只有兰波的影子。尽管当初那个人伤她至体无完肤,然而她的记忆却只会披沙拣金,将那些光芒万丈的部分自行供奉,终日顶礼膜拜,弥足深陷,以至于眼里、心里皆看不到另一个人。
她甚至记不清楚他的航班。所以,当樱桃打电话过来,说新闻里播了有飞机失事,让她跟田螺先生确认一下时,她才从一场宿醉中醒来。翻了一下日历,她发现离田螺先生定下的归期竟足足晚了三天。
三天!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她认识他十年了,从未见他迟到过!
海棠小姐突然害怕起来,赶紧拨打田螺先生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却不是那个让她取笑了无数次的沙哑嗓音,而是一个甜美的电子音在永不厌倦地提示:“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不在服务区。”
窗外是磅礴的雨,下得没完没了。海棠小姐强作镇定,继而自我安慰一番后,又下床煮了一份饺子。
吃着吃着,就哽住了喉咙,保鲜袋上的小字历历在目:“一个人在家,要好好照顾自己。”海棠小姐又一阵心间怆然,眼泪肆无忌惮地淌了一脸。
她倔强地仰起头,恶狠狠地对着墙上的照片说:“赶紧回来啊,你这个猪头!”
雨继续下。微信朋友圈里点满了蜡烛,大家纷纷祈祷,失联的航班能够早日寻到。也有人开始感叹:“有时候,‘虚惊一场’这四个字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成语,比起什么‘兴高采烈’‘五彩缤纷’‘一帆风顺’都要美好百倍……愿悲伤、恐惧能够过去,事外之人更懂珍惜。”
事外之人更懂珍惜。会不会太晚?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海棠小姐伏在桌子上,手里紧紧地握住手机,隐约中听到锁孔转动的声音。她扑到门边,迎面而来的,真的是那个沙哑的嗓音,疲惫的脸,温柔的眼神。
她劈头盖脸地问:“你去哪里了?怎么会晚回来三天?怎么不发消息?怎么都不打电话给我?”
田螺先生小心翼翼地解释:“不好意思,上次你在电话里生我气,让我不要主动联系你……不好意思,临行前接到新的派遣,手机也丢了,好在我没有乘坐失联的那一班飞机。”
他放下包,松了松领带,正欲去卧室。海棠小姐看着他的背影,突然觉得他的背影其实也很好看,于是提高声音叫住他:“喂,你说要给我包一辈子的饺子,你说我打你、骂你都撵不走你,你说要一生一世对我好,你说永远不会让我难过,这些话,还算不算数?”
田螺先生一怔,一脸无辜地回头,道:“小姐,你怎么了?”
谁知海棠小姐一把抱住他,踮起脚尖就吻了上来。
原来,田螺先生的唇,也是这般温暖迷人。他迎合着她,包容着她,给她最舒适的温度和安全感。
她曾以为,上天对自己太过苛刻,让她无法嫁给自己深爱的人,原来,上天对自己一直优待,赐给这样一个人,对自己不离不弃,温情守候,原谅她所有的任性、自私、冷漠和无知。
原来,越脆弱,才会越张狂;越深爱,才会越沉默。原来,真情比完美更可贵。
风口浪尖的一时激情,又怎抵得过岁月的无情变迁?唯有静水深流的感情,才能一点一滴地渗透生活,抵达爱的核心。
“上天让我们习惯各种事物,就是用它来代替幸福。”
什么是幸福啊?
是饭在锅里。
是你在身边。
是从此懂得明辨和珍惜,并安然于俗世的爱和烟火。
是门外的兵荒马乱、滚滚前尘再也与我无关。
自卑的人都是胆小鬼
不完美,才是真实的生活。
1
小时候,懵懂不自知,妈妈说我好看,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好看,虽然长得像豆芽菜,疯玩起来却胜似泥猴,头发也又黄又稀,但每天还是要在头顶扎个小鬏鬏,不时折来路边的野花,一朵一朵地换着戴。
再大一些,上了小学,到了换牙期,算是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自卑。有一年期末考试,我得了班上第一名,老师很隆重地表扬了我。上台领奖时,我心里高兴,笑得一脸灿烂。回家路上,远远看到一群同学在交谈什么,我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想吓他们一跳,却无意中听到了他们在背地里的取笑,说我牙齿长得丑,皮肤也白得难看,像鬼。有一个男同学,还学着电视里的样子,伸直双手,吐着舌头,浮夸地蹦了几下,引得其他几个人哄然大笑,打闹着扭作一团。
那一幕,重重地刺伤了我。我耷拉着脑袋,仓皇而逃,悄悄绕到一条远路上,走着走着眼泪就下来了,之前领奖的好心情也荡然无存,顿时感觉整个天空都暗淡了,心里湿答答的,要渗出水来。是啊,我是丑的,牙齿是丑的,皮肤是病态的,成绩好有什么用,妈妈说好看有什么用,他们都嫌弃我。嘲讽我。
自那以后,我再也不咧嘴笑了,即便是有再开心的事情,或者是一个人的时候,也会在心里出声默念,不可“得意而忘形”。渐渐地,我便真的不会咧嘴笑了。很多年以后,我才猛然发现,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失去了那种开怀、露齿大笑的能力。
后来到镇上读初中,因为肤色过于苍白,又不能掩饰,我很快就成了班上男生取绰号的新对象。有一次,班长给我布置任务,竟然脱口喊出了我的绰号。班上同学齐刷刷地看着我。我沉默地绞着双手,指甲差点儿掐进肉里。他们每喊一次我的绰号,都像在我心里踩了一脚,我又羞又痛,又恼又怒。如是,我对他们横眉冷对,对自己也深感嫌恶——到什么程度了呢,大夏天对着烈日暴晒,只盼皮肤能正常一些。但结果还是徒劳,白白晒掉几层皮,肤色很快就白回来了。没办法,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生活在绰号的阴影下,甚至产生了厌学情绪。
到了高中,一切重新洗牌,昔日同学和我同校的已经寥寥无几。随着新千年的到来,县城少年们的审美观也得以刷新。谢天谢地,那个该死的绰号也终于可以就此埋藏在小镇的记忆里了。然而那时,我的脸上又开始长起青春痘来,一茬又一茬的,生机勃勃,忠心耿耿,一直到二十几岁都对我不离不弃。
离开校园后,我的心性愈发敏感尖锐,头发剪得可与板寸媲美,恨不得整天做男儿打扮,黑白灰贯穿一身。也曾在服装店试过一条碎花短裙,上身后即嫌自己骨瘦如柴,过于贫瘠,一双腿站在裙摆里,活像杵着的两根麻秆。那时与世界磕磕碰碰,与自己也是磕磕碰碰。比如在心底里明明是恋慕长裙的,但在脑海里时刻都会有一个声音提醒,“别人爱的我偏不爱”,继而执拗地用矫情来标榜不同,掩饰自卑。
二十岁那年,我在亲戚的钟表店打工,日子过得单调而迷茫,经常看着满墙的挂钟,不知道人生的意义在哪里。不久后,我被安排去相亲。第一次,相亲对象是一个大学毕业后回城创业的小伙,见了几次面后,即转告媒人,说是看不上我,学历太低了,人也木讷,想来日后缺少共同语言。第二次,相亲对象是一个忠厚老实的小店老板,对我的外表倒是满意,不过自打有一次在路上见我随身带着胃药后,就再也没打过电话过来。
这两次相亲,虽说没有带给我爱情上的创伤,但我的心里还是很有挫败感的,低落的时候会觉得一切都特别糟糕,整个人没有一点自信。
直到后来,遇到了D。他告诉我,你没有想象中那么差,生活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糟,只要眼界放开阔些,心境肯平和些,不再死盯着自身的那些小瑕疵和不完美,你就会重新获得拥抱美好的能力。
2
在脸书上曾流传着一个很火的视频,某国际知名清洁用品品牌做了一个抽样调查,对象是全世界的女性:“您认为自己美丽吗?”“您对自己满意吗?”
结果显示,仅有4%的女性认为自己是美丽的,对自己相貌、身体满意的更是寥寥无几。于是,该品牌邀请了其中的一部分女性来到一间画室,让她们各自描述出自己眼中的样子:“请描述一下你的头发,你的下颌……”
“我的下巴……嗯,稍微有点儿弧形,尤其当我笑起来的时候。”
“我的下颌很大,我妈妈说过我的下颌很大……”
“你对自己外貌最不满意的一点是什么?”
“我的脸很大”“我的额头太宽了”“我的皱纹很多”……
隔着轻盈洁白的纱幔,是一位专业人像画师,他正在为她们画像。画笔在纸上严谨又熟稔地飞舞,根据对方口中的描述与想象,一幅幅画作即将成型。画像完成后,她们暂时离开。第二天,被请入的则是见过她们的,对应的陌生人。
新一轮的描述正在进行:
“她很瘦,所以可以看到她的颧骨……”
“她的下颌……嗯,非常漂亮,很瘦……”
“她的眼睛很漂亮,每次她说话的时候,眼睛就好像在发光。”
“她的鼻子,很可爱。”
“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漂亮的蓝眼睛。”
…………
然后,新一轮的画像也随之完成。她们再次被请入画室,观看自己的两张肖像画,一张是自己心里的样子,一张是旁人眼中的样子。虽然有着不同的国籍,不同的种族,不同的年龄,不同的相貌,但那一刻,她们几乎都流露出了相同的神情。先是紧张,再是惊讶,最后是释然,欣慰,愉悦,感动。
“这张是感觉自我封闭的样子,有些难过,还有些胖……嗯,这是我描述的自己。”
“第二张看起来更快乐,更友好,也更开朗。”
“我应该感谢上苍赐我的容颜,感谢这张脸让我结交到的朋友,应聘到的工作,还有对待孩子的方式。生命中的一切,没有什么比这个对你的幸福更为关键的了。”
空旷的画室里,画师与她们亲切地交谈着。落日的余晖温暖地照耀在画像上,现出神圣的力量:“你觉得你比自己认为的更好吗?”
“是的。”
视频的结尾,其中一个重拾自信的女人,拥抱着她的爱人。阳光照耀在脸上,嘴角有微笑,眼角有泪光:“我们平常花了太多时间去修正已经很完美的东西,却忘了应该花更多时间来欣赏我们真正热爱的事物。”
3
前不久见过一位朋友,多年前我在湘西小住时与她相识,因为志趣相投,很快发展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那时,她大学刚毕业,在父母的安排下进了一家小企业做会计,整天与一堆数据以及人情打交道,心里难免有不想和家人吐露的苦水。于是,时不时地,我们偷了闲,就会到城中的一家咖啡馆消磨心事。我那会儿刚结婚,她也谈了个男友,对于婚恋与生活,总有太多相互倾诉的话。但是,不管话题怎样,她都能把起因归结到自己的体重上去——
“就是因为我太胖了,同事排斥我,领导不喜欢我;
“男友对我忽冷忽热,上次和他的朋友们聚会,我把自己咬牙切齿地塞进一条中号的裙子里,结果把裙子撑开缝了,他的脸,当场就黑了……对了,他的前女友身材可火辣了;
“唉,真是糟心透了,我跑步这么久,还是没有成效,我这喝水都长肉的命啊;
“我每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真是要自卑死了……
有一次我劝她:“那个,你除了胖一点儿,其他都很好啊,比如……”她打断我的话,当即大哭:“你看,我都很好,可是,我还是胖啊!”
两年后,我搬离湘西,与她念念作别,等到再见面时,已经过了将近十年时间。相比十年前,她的样子并无多大改变,一样的美。自然,也一样的胖。只是,再次坐下来叙旧的时候,对于自己的身材,她已经不再怨恨自卑了。
她告诉我,那些年,为了一个不够爱自己的人,她是如何的委曲求全,身心受虐,比如每餐吃一个苹果节食,饿到发昏;又比如服用减肥药导致肠绞痛,差点没命。
那时,她一个人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感受着窗外的日夜交替——清晨的沿街叫卖声,中午的饭菜香气,黄昏的万家灯火。到了深夜,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死一般沉寂,睁开双眼仿佛就能看到时间流动的痕迹。
一个人的生死哀乐、爱恨别离,在这时间的广袤恒常里,到底算什么呢?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就连一个浪头都无法搅动。
如此,自己的一颗心为何还要在针尖上安营扎寨,受尽折磨?她不断地询问着自己,终于明了,原来答案就在转念之间。
正是那次可怕的减肥经历,让她把心里的疙疙瘩瘩都想清了,理顺了。既然不能换一副皮囊,就只能换一种心境,也换一种活法——不再聚焦于自身的缺点,而是放眼余生,过好每一个当下。毕竟,让自己获得更多快乐,才是最温暖、扎实的事情。
从此之后,她就像变了一个人,还是会坚持跑步、登山,却不再是为了讨好爱情——紧致的皮肤,健康的体魄,谁都想拥有。她尽可能地对身边的每一个人保持耐心,也不再诉苦、抱怨,丢负能量,而是尽量地多信任自己,多尊重自己,多体谅自己,就像她知道了怎样去努力追求自己真正喜爱的事物一样,也懂得了如何学着放弃本就不属于自己的东西。
后来,她辞了职,在城里开了一家咖啡馆——小小的,但足以盛放梦想。她依旧胖,但胖得匀称得体,不管是面部还是身材。她也遇到了真正爱自己的人,爱情的滋养让她增添了不少温柔。
看着眼前的她,从谈吐到眼神,都让我相信,她已经获得了让内心与生活相得益彰的力量。
4
一直记得那一天见面,我们彼此对望,倾心交谈,一如多年前。岁月流逝,十年一瞬,所幸,我们都变成了更好的人。
黄昏时分,我们微笑着道别,然后乘坐汽车朝相反的方向各自远去。高速公路上,两边的夹竹桃开得妩媚动人,夕阳的余晖打在我的脸上,像一场幸福的赴约。
车上,朋友发来短信:“我还记得第一次见你时你的样子,扎着马尾,皮肤白得通透,远远地对我抿嘴笑着;身上穿的是一件黑色的风衣,又高又瘦;脚上踩着一双高跟鞋,摇摇晃晃……就像是一个大孩子,提前挤进了成人世界。”
我微笑:“那一年,我二十一岁。”
她说:“我们都要努力让自己幸福。”
我回:“好,一定。”
她叮嘱:“我们都要自信一些。”
我发了一个调皮的表情,接着又发了一句话:“自卑的人都是胆小鬼。”
5
世界就像是一面镜子,透过内心,折射出生活的光影万象。你对它做过什么,它就会向你呈现什么。若是你给了它一个大大的白眼,又怎能指望它给你一个甜甜的微笑?对自己慷慨的人,才会被生活善待。
忽又想起自己小时候,总喜欢老远就投向妈妈的怀抱,笑得自然又自信。因为我知道,妈妈的眼睛,是全世界最真实、最干净的镜子。
于是,静观自身,我在内心真正与自己达成和解,其实就是近十年的事情。之前的二十余年里,那些在生活中所挨受的无形的耳光,也总算是把我打醒了。
西方谚语说:“一个人的外在,就是灵魂的房子。”那么,以此类推,脸为墙,眼眸为窗,唇齿为阳台……如果没有精致奢华的条件,只要主人肯用心打理,悉心布置,就算不十分迷人,也是可以足够怡人的吧——闻之清香,观之心旷。
而那些觉得自卑的人,不过是因为不敢面对。不敢面对不完美的自己、残酷的世界。是啊,退缩多容易。那些耽溺于自卑的人呢,早已经把那些自卑做成了一个壳,是背负之累,也是逃避之所。你一边折磨自己,又一边蒙蔽自己,喜欢的不敢去尝试,热爱的不愿去争取,遇到困难了就缩进去,尽可苟安。
如果没有高学历,就提高自己的能力,认真踏实地去学习、阅读、思考。风景,智者,时间,世事,哪一样不是好的老师?
不信你看,这繁华又落寞的世界——穿着高跟鞋,坐进宝马香车的女士;几十年如一日,安心做一碗卤面的老师傅;被小情侣捧在手心的鲜花;河边一岁一枯荣的野草;城中养尊处优的萌宠;山中觅食撒野的兽……谁的生命比谁更高贵?谁的幸福又能刚好画满一个无懈可击的圆?
不完美,才是真实的生活。
对于我们的自身和内心,不盲目自大也不妄自菲薄,勇敢又明朗地活着,这就是一件完满的事情。
想哭就弹琴,想你就写信
在纷芜的世界里,能够过得心安,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奖赏。
芝士小姐在微信里给我念周公度的诗,她的声音软糯迷人,带着一股回忆的甜香:
为什么没有人给我写信,
写一封这样的信:
信里说法国式的接吻,
说春天,小城,和溪水。
说亲爱的,亲爱的。
说“秋天很美,很美,
旅途有一点点儿,
旧信封才知道的疲惫。”
说我喜欢你这样的人,
说出许多质问和省略号
说“祝好。某某。
某城。某年某月某日”。
想起多年前离家,在路边的小旅馆里留宿,夜间睡不着,又无事可做,便跑到楼下的小商店里去买纸和笔,一个人坐在床头写信。
称呼写“亲爱的”,会觉得羞怯,于是小心翼翼地去掉对方的姓氏,单留一个名字,轻轻地一个字,落在信纸第一行的顶格处,接下来是“见字如晤”“感慨万千”……
少年初识愁滋味,想念之余,也会以为那一刻全世界的悲欢离合都浓缩在自己的掌纹之中,一支笔游走于纸上,竟是藏不住的暗流涌动。
将近天明时结尾,落款“此致,愿君多珍重。某人,某年某月某日”。窗外有风掀起青雾,凉露的气息在墙脚滴落,手中的纸页也已经有了厚厚的一沓,装入信封后,像塞进去一朵要下雨的云。
这些年,虽然习惯了用电脑,但还是保留了一定的手写习惯。很迷恋笔尖在纸张上摩挲的过程,有行者无疆的快意,也有落子无悔的笃实。
有时给远方的朋友写信,不过是说一些天气和家常,或是“你的名字写在纸上,也是这样好看”。然而,再无关紧要的话,只要落笔封缄,就有了一种可供珍藏的氛围和情愫。
也喜欢一切书信形式的文本。多年前,我为一个已故的诗人写传记,第一次尝试用书信的方式。后来,收到了各种各样的评论,有人说矫情,有人说深情。已出版的文字,就像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但是,我始终不后悔,就像始终期望,这世间的一切情意,都有信可循。
困顿之时,曾有人问我:“你想要什么帮助?”
我答:“我想要一封手书。”
不知道来信的人是否知晓,有那样一种情意和温暖,可以支撑一个人,走很远的路。
那次午间小憩,窗外是白日蝉鸣,独自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几十分钟的时间,竟也足够梦中人经历几番山河辗转。
在梦中,我开了一间“灵犀旅馆”,收留疲惫的老灵魂,也贩卖感动和白日梦。门口的木牌上写着:“如果你愿意,只需要支付一封手写信。”
梦醒时,友人的书信就压在桌子上,信封里盛放着经年的故纸,笔迹历历,诉说苍茫往事,流水生涯。一枚淡黄的银杏叶,夹在纸页间,散发出温暾的香气。叶子是她从腾冲采撷而来的,见证过彩云之南的雪月和风花,只是她不知道,收信的人在燥热的季节里,抑制了多少次想哭的冲动。
我问D:“从前,很年轻的时候,你有没有给人写过信?”
“有。”他回,想了想后,又补充,“不过从来都没有寄出去。”
他跟我说起一个跟写信有关的故事:
他的老家在铁路边,少年时,因为家中变故,他一度逃课,还认识了几个当地的小混混。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都在火车站附近昼伏夜出,只为对来往的货车下手。
一节一节的车厢,蒙着厚重的油布,泊在无边的夜色里,像蜿蜒的大蛇。他们熟练地躲避掉联防队的探照灯,再用铁棍将车皮上的油布撬开,把货物一点点地偷出来。有时,是县城里往外运出的焦炭和钢锭;有时,是沿海城市来的水果和玩具……
有一次,他们偷了一包东西,打开一看,却是一些信纸。不能吃,没有什么用,也换不了几个钱,大家很是失望,当场就扔掉了。
后来,他悄悄折回去,把那些信纸用破旧的外衣裹着,一路飞奔回家。没有人知道,那时候的他,已经暗自有了喜欢的人。
那是他班上新转学来的一个女孩子,扎着高高的马尾,成绩和家境一样好。放学时,他曾远远地跟在她后面回去,装作不以为意,但是他记得火车从她身边经过时的情景。她的裙摆被轻风吹起,一下一下,像舞动的鸽翅,每一下都在他的心里刻下痕迹。
他给那个女孩子写信,用偷来的信纸,写了一封又一封,全都埋在了屋后的枇杷树下,如同埋下一个少年时的秘密。枇杷树慢慢地发芽,长叶,开花,结果,那些青涩的小果子,圆润可爱,又在枝头慢慢地鼓胀,成熟。
而一个人只要有了秘密,就会迅速地成熟。他不再去找那些小混混们,也不再逃课,依然沉默寡言,只是在内心里凭空多出了一个可供守护的角落。
透过那个角落,他开始隐隐地期望,有一天可以和她并肩站立,期望成绩单上他们的名字和名字能够排在一起。
一年后,那个女孩子再次转学离开,他的信纸也全部用完了。他跟在人群里去送她,却始终不肯和她说一句话。
时间静静流逝,日光之下无新事。只有他知道,自此,自己已与从前不同。
“止于唇齿,掩于岁月,大约就是如此。”D笑着对我说,意味深长。
“如果你想念从前的自己,也可以试着给他写一封信。”我说。
我是给自己写过信的:
每流一次眼泪,对你曾经的轻狂和矫情,就又宽宥了一分。
你是对的,情怀永远年轻。
我要做一个温柔坦荡的人,想哭就弹琴,想你就写信。
你这个无可救药的处女座啊……虽然是这样,但也没有什么不好。
原来,被时间悄悄偷走的,除了身体里的胶原蛋白、钙质,还有多巴胺。
我也终于可以不再惧怕输给时间。
在纷芜的世界里,能够过得心安,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奖赏。
爱我少一点,爱我久一点
爱情里的版本,成千上万,各不相同,最美的那一个,未必是最合适你的那一种。
情人节的夜里,路过火车站的地下通道,听到有流浪歌手在唱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以为梦见你离开
我从哭泣中醒来
看夜风吹过窗台
你能否感受我的爱
等到老去的一天
你是否还在我身边
看那些誓言谎言
随往事慢慢飘散
…………
老歌如故人,再重逢时,总难免感慨万分。昔日在异乡听水木年华的碟片,李健尚未单飞,少年锦时,白衣胜雪,MV里的女孩子水样温柔,那是我曾渴望过的爱情模本,一生有你,情如水晶。
驻足聆听,一曲唱罢,我往歌手的琴盒里放入一张薄薄的纸币,转身走到通道口,正好迎上一头飞雪。无数雪花擦着城市的霓虹,簌簌扑落,仿佛惊鸿照影来。
街道上,年轻的情侣们拥抱着旋转,玫瑰花的芳香溢满每一个角落,我的记忆里却拂过少年时的风。
那时的我,坚信苍老与青春相隔山与海,也坚信感情可以像海一样深沉,我给你的越多,我自己就越富有,两者绵长得无穷无尽。
然而越长大就越发现,这世间的谎言与誓言一样多,说一句真心话比玩一次大冒险更艰难。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是谁能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歌声在耳边回荡,我想起叶芝的爱情,终其一生,他也未曾得到过茅·德岗小姐的心。他曾为她写下《当你老了》,待到暮年之时,荣耀加身,看到天真可爱的面容,心间首先想起的,依旧是她的脸。
“我看看这个孩子,又看看那个,想到她在这个年纪是否也是这般模样。”翻阅他的生平事迹时,那是最打动我的一句话。
身边等车的校服男孩说:“下雪了,我们一起走过这条长街,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到白头?”
他眼中的女孩子,怀里抱着一个大大的玩具熊,笑起来的时候梨涡浅浅,还有一对可爱的小虎牙。
你看,每个人的爱情里,都有一个白头到老的版本,然而岁月变迁,容颜易逝,陪伴在身边的,却很难是最初的那一个。
但好在人生中总有那么一段年纪,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爱过的人,都像春天的清晨,有着源自灵魂深处的真诚。
记得当时年纪小,不知有情人节,大雪后的初晴,我在屋檐上发现一根冰凌,仰头相望的那一霎,只觉它美过世间所有的钻石。后来我把那根冰凌紧紧捂在胸口,想拿给同村的男孩子看,却因捂得过紧,找到他时冰凌已经化作了衣服上的一摊水渍,兀自地冒着热气,像白日下的梦。
做过那样的梦的人,是不是永远都不会老?
夜车穿越灯火漫天的城市,我把脸抵在玻璃窗上。想起前不久看到的一张照片——
一对老人颤巍巍地走在街上,人来人往中,老先生拄着拐杖,表情拘谨又彷徨,像一个初涉人世的孩子。他的衣服上写着:“如果我走丢了,捡到的人请把我还给简。”老太太满头银丝,也满脸慈爱,她的衣服上回应着:“我就是简。”
最长情的告白,莫过于此,管他是傻气还是孩子气。
像波兰诗人安娜·申切斯卡的诗句,最伟大的爱情,无一不是尘世包裹的珍珠:
她六十岁,拥有生命中最伟大的爱情。
她和心爱的人挽手漫步,微风吹乱了他们灰色的头发。
心爱的人说:“你的每根发丝都像珍珠。”
她的孩子们说:“老傻瓜。”
有了爱,人心就会变得柔软,从此便不必在世间蒙眼走路。在最低沉的时候,也可以一想起某个人、某个场景,就有了活得更好的勇气。
到达楼下时,D发来短信,祝福我节日快乐。他说:“对不起,今年太忙,又忘记送你礼物。”
我回:“没有关系。”
其实,一个人如果有爱,那就得到了世间最好的礼物。就像如果有一天,我们老得可以哀乐两忘,或许那时候真的可以好好坐下来,谈一谈年轻时的爱情——
彼时,我们拉着手走过大雪纷飞的长街,有梦不觉人生寒,只余春风沉醉。
就像从前,总是想着要好多好多的爱,只愿沸腾,不屑温存。而如今,与年少时最大的不同,就是可以坦然面对岁月的无情和人心的变迁。
爱情里的版本成千上万,各不相同,最美的那一个,未必是最合适你的那一种。
生命中的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如果有爱,我宁愿你爱我少一点,也爱我久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