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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中作诗,如有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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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凉吹笛千山月,路暗迷人百种花。

棋罢不知人换世,酒阑无奈客思家。

——欧阳修《梦中作》

欧阳修曾经被贬至颍州,此诗是他在谪宦生涯里的又一杰作。作此诗的时候,他大概四十二岁,正处于政治生命中的黄金时期,诗中却呈现出一种昏凉的味道,虽然诗题是“梦中作”,但这何尝又不是他的生活写照?

诗境是静谧的,但又有着不一样的迷思。梦中的欧阳修,置身于一个凄清的环境中,承受着昏暗与寂静,只听得不知来自何方的笛声悠悠传来,千山万壑上方的月亮,都是同一表情,冰冷而拒人于千里之外;前方道路千回百转,路旁环境幽暗而百花齐开,似笑非笑地看着诗人;在那一瞬间,他发现自己像极了晋代的王质,到深山里看人下棋,一盘棋下罢,发现人间已经是沧海桑田,斧柯也已烂掉。

不知梦是人生,抑或是人生如梦?欧阳修迷惑、饮酒,酒罢醉去,试图醒来再看新的一番人间变更,但怎奈那不绝如缕的思家愁绪,伴随着酒劲阵阵袭来。他想睡去,梦中的情景却让他非常清醒。

在古人的诗里,羌笛、笛,都含有一丝幽怨的意味。比如王之涣《凉州词》:“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李白《春夜洛城闻笛》:“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又如陈与义《临江仙》:“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这些作品,抒发的都是一种惆怅幽恨的情绪。欧阳修的“夜凉吹笛千山月”,或许是一壶浓得化不开的愁绪?

陈衍说这首诗是“如有神助”,此为的论。这首小诗,四句都用了对仗——我们很熟悉的杜甫的七绝,风格就往往是这样的。欧公的诗,没有大气磅礴之格,但胜在有幽微之思。他是一个感情细腻的士子,幼年失怙,由母亲一手带大。出身于如此贫寒家庭的人,能够在士林拥有如此崇高的地位,是异常罕见的,而宋代就恰恰能够提供这种宽敞的通道,供底层的优秀人才上升。

在这一点上,汉、唐这两个被后人亟赞的盛世,似乎都不如宋代。

汉代的风气是“遗子黄金满籯,不如一经”(《汉书·韦贤传》),朝廷在经学方面劝以利禄,然而当时的技术不发达,书籍是稀缺资源,平民弟子读书很不易,上进之路难以说得上宽敞。东汉末叶至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的地位牢不可破。即使到了风气发生变动的唐朝,出现过韩愈这么一位平民出身的士林领袖,然而还过着一种并不十分有尊严的生活:谀墓润笔,为富贵人家写文章以赚取丰厚的报酬。

到了宋代,面目为之大变,世家大族逐渐消失,平民中的优秀分子上升通道变得宽敞起来。他们通过科举上位,最终主导了这个社会。欧阳修就是其中的一个受益者。

受益归受益,宋代的士人却不认为这是朝廷的恩典,他们不会在享受利禄之后,就对君王匍匐不起。他们力陈时弊,阐明自己的施政理念,为不同政见而争吵,为此还在熙宁年间形成了各自有着成熟政见的新旧两党。然而天不佑宋,新旧两党都没能彻底地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反而是两派的反复倾轧,耗尽了无数人的精力。

宋朝,这个成功消除了宦官、外戚、后妃、藩镇之患的朝代,由于士君子之间的尖锐矛盾——这个局面,或许是皇室的有意引导所致——导致士君子内部消耗太大,小人乘机而进,最后是章惇、蔡京等人掌握权柄,祸害天下。

一生忧世的欧阳修,是“棋罢不知人换世”,对于未来,他还有着自己的憧憬,他希望能看到这个国度新的气象。人换世了,究竟是好的,还是坏的?他没有交代清楚。这里留下的想象空间,是欧阳修的迷惑,也是人们对于自己所处时代的迷惑。

人终归要回到大地。醒来后的欧阳修,或者迅速就写下了此诗;又或者,他是在完全清醒的时候写下这二十八个字的。但这已不重要。现实中的欧阳修,有着人们所能看到的春风得意的一面,但也有无边的无奈。从事业的角度来看,颍州的岁月,他算是浪费了。

颍州人至今仍以欧阳修为豪,这是欧阳修在荒废岁月里创造的价值。欧阳修也对这一块土地充满了感情。他一生八到颍州,在晚年致仕时,还上书皇帝请求定居颍州养老,并于这个地方逝世。

不是深情之人,不会有此举动。毕竟颍州在当时是一个落后的地方,连一个像样的郎中都没有。在一次与友人的书简中,欧阳修曾吐露过颍州的苦况:“自秋以来,老母卧病……郡既僻小,绝无医药,逮冬至之后,方得渐安。”这显然不是一个适宜退休官员待的地方。

那个时候,地方官有足够的余裕去治理一乡。谪官到来,蛰居待时,即使不为一乡谋福祉,也要考虑不使自己在去职后留下坏名声。对于古人来说,好的名声就是政绩。因为清议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声誉有瑕疵的官员。

正是由于人们对令誉的追求,滋润了古代中国的德治,养育了风雅文教。这是一项无与伦比的伟绩。今人抨击、嘲笑古人的德治,这是偏执之见。柳诒徵先生早就说过,从来就没有一个光凭道德就能治国的社会。

古人重视德治,然而何曾说过不需要法治?实际的情况是,在秦朝时期,中国的法制就已经很成熟了,然而秦朝还不是因为不得人心而导致天下大乱?古人重视德治,并非主张放弃法治,而是因为他们明白,如若人心坏掉,再绵密的法律也是枉然。

有时过于绵密的法制,甚至会危害社会的安全。《左传》所说的“国将亡,必多制”一语,在汉代险些应验。汉武帝时期,国家重税治国,人民苦不堪言。朝廷为了打击那些隐匿财产的富人,更是发明了“告缗”这一条法律,意即让人告发那些隐匿财产的人,没收隐匿者全部财产后,由政府与告发者平均瓜分。此外,“腹诽”这一荒诞的罪名,也产生于汉武帝时期。武帝后期,西汉社会矛盾丛生,幸得昭、宣二帝的调整,才免于亡国大难。

宋神宗熙宁时期,法制邃密,那些敢对新法议论的人,不是被治罪就是被放逐。之后不久的史实是,大宋一步步走向崩溃。很多时候,社会的乱象,不是靠绵密的法律就能根治得了的。当人不再畏惧清议,当风雅被击沉,法律有时只是飘舞在暴风中的一张白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