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历史就是一部战争史。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和平的,即便有,也是短暂的、不稳定的。早在人类历史开始之前,杀戮就持续不断的普遍存在着。
对于温斯顿·丘吉尔对人类的这番总结,我们可以反驳说,这是由于他参加了人类历史上最可怕的战争,他提出这些观点的时候正是足以毁灭整个人类的冷战刚开始的时候,因此难免带有悲观主义色彩。虽然冷战已经成为记忆,大国之间的热战也基本绝迹,但世界并没有获得和平。2001年间,臭名昭著的恐怖分子发动了对美国的袭击,随后阿富汗战争爆发,在此之前,世界冲突列表中共记录了68个经常出现暴力的地区,范围之广从阿尔巴尼亚和阿尔及利亚蔓延到赞比亚和津巴布韦。
丘吉尔关于史前时代的猜测也得到了证实。现代史学研究可以使我们管窥史前社会的生活,我们之前曾认为他们只是参加仪式性的战争,一旦有人倒下,战争就会被叫停。而现在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是,他们彼此杀戮,造成伤亡的速度令当今世界的战争也相形见绌。考古学发现也让人无法感到舒心。许多地下岩洞中的埋藏物,无声见证着数十万年前血腥的史前社会。这些埋藏物包括带有剥皮痕迹的骨骼;斧砍后的凹痕以及嵌入骨头中的箭头;像战斧和锤矛这种不适合打猎但特别适合杀人的武器;用锋利的枝条构建的栅栏防御工事。而多个大洲的岩画上都刻有人们互相发射弓箭、投掷梭镖和飞旋镖,并被这些武器杀死的场景。
数十年来,“爱好和平”的人类学家始终否认任何人类群体有过“人吃人”的行为,但与之相对的证据越来越多,在美国西南部发现的一处850年前的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被砸开的人骨,就像被用来食用的动物骨骼一样。他们还在陶器的碎片上发现了人肌红蛋白(一种肌肉蛋白质)的痕迹,在一堆腐化的人类粪便中也发现了人肌红蛋白,人吃人的历史就此板上钉钉了。有学者还发现,先驱人(Homo antecessor),即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和现代人的共同祖先的近亲也会互相攻击和杀害对方,这意味着暴力和人吃人现象至少能追溯到80万年前。
战争只是一个人杀害另一个人的众多方式中的一种。在当今世界的绝大部分地方,战争逐渐变为较小规模的暴力形式,如种族冲突、争夺势力范围、家族血仇和个体杀人犯等。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上述状况确确实实有了改善,但我们依然没有获得和平。虽然西方社会的凶杀比率在过去的1 000年中下降了10倍甚至100倍,但在20世纪,曾有100万美国人死于谋杀,一个美国男人一生中被谋杀的可能性达50%。
历史不仅控诉着人类杀害同胞的数量,还有杀害的方式。上亿的基督徒用来装饰他们的房间,打扮自己时都会用到一个器具,上面的图形是一个令罗马帝国的政客们感到憎恶的人被一种难以想象的方式折磨致死的情形。但这只是人类在过去数千年中发明出来的无数摧残人的方法之一,很多方法我们已经司空见惯,因此演变成了我们词典中常见的单词:十字架钉死(to crucify)、四马分尸(to draw and quarter)、剥皮(to flay)、碾压(to press)、石刑(to stone)、绞刑(the garrote)、肢刑(the rack)、火刑(the stake)、拇指夹刑(the thumbscrew)。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卡拉马佐夫在得知了土耳其人在保加利亚的暴行之后说道:“没有一种动物能够像人类这样残忍,如此富有艺术气息的残忍,而且是如此熟练。”而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每年的报告则显示,带有“艺术气息的残忍”不仅仅存在于过去。
暴力不仅仅与基因和心理有关
暴力与人性无关吗
减少各种规模的暴力是我们最重要的道德关注点之一。我们应该使用一切可用的知识工具来理解人类的心智和社会安排如何导致他们做出了这么多互相伤害、杀戮的暴行。但与本书这一部分其他章节论述的道德关注一样,试图找出事情的真相,可能会受到另一种动机,即将正确答案合法化的牵制。就暴力而言,其正确答案是,暴力与人性无关,它是受到我们自身之外的恶性感染造成的。暴力是由文化造就的一种行为,或者可以称之为某种特定环境下的一种流行性病变。
这种假设被纳入了世俗信仰的核心教义,在公开的声明中被反复提及,就像每天祈祷或宣誓忠诚的誓言。想一想阿什利·蒙塔古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写的会议决定:生物学支持的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手足之情”的伦理,想想那些相信“非暴力与和平是人类大部分史前时期的常态”的人类学家。在20世纪80年代,许多社会科学组织签署了《塞维利亚反对暴力声明》(Seville Statement),该声明宣称,认为人类有“暴力天性”或人类的进化是暴力的结果,“从科学上来看是不正确的”。奥尔特加·加赛特写道,“战争不是本能而是发明”,他还认为,人类没有天性只有历史。最近,联合国《消除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宣言》(United Nations Declara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Violence Against Women)宣称:“暴力是历史进程的一部分,并不是人类天生就有的,或者生来就是受到生物决定主义制约的。”美国预防暴力联合基金会(National Funding Collaborative on Violence Prevention)在1999年发布的一个广告中宣称:“暴力是一种习得性行为。”
对待暴力持这样一种建立在信仰基础之上的态度,可以从以下迹象中看出一些眉目来,即对暴力是由特定环境造就的解释的确信。人们总是不断重复说,我们知道暴力发生的原因,也知道如何消除它。只是由于我们未能兑现承诺,因此才没有做到消除暴力。想想林登·约翰逊的说法:“我们都知道孕育暴力的因素是无知、歧视、贫穷和疾病。”1997年,一本流行科学杂志上的一篇文章援引了一位临床遗传医师的话,可以将其看作对约翰逊总统的回应:
我们知道在这个社会是什么导致了暴力:贫穷、歧视以及教育制度的失败。导致社会出现暴力的不是基因,而是社会制度。
这篇文章的两位作者,历史学家贝蒂·凯威勒斯和丹尼尔·凯威勒斯(Betty and Daniel Kevles)无不赞同地说道:
我们需要更好的教育和营养,预防家庭功能的失调,预防儿童虐待,甚至需要让儿童摆脱不称职的父母的控制。但是这些措施可能需要高昂的花费,还可能会引发诸多社会争议。
暴力是一种习得性行为吗
认为暴力是一种习得性行为的信条常常会将美国文化中的某一特定要素看作导致暴力的原因。一个玩具监测团体的一位成员最近告诉记者:“暴力是一种习得性行为。每一个玩具都有教育功能。问题在于你想要你的孩子从中学习到什么?”媒体暴力是另外一个常见的被怀疑对象。正如两位公共健康专家最近所言:
现实情况是,儿童学会了重视暴力并利用暴力来解决问题,利用暴力来表达他们强烈的情感。他们从家庭和社区的榜样那里学会了暴力。他们从我们放在他们眼前的电视、电影和电子游戏中的英雄人物那里学会了这些。
按照最近出版的理查德·罗兹(Richard Rhodes)的《他们为什么杀戮》(Why They Kill)一书的说法,儿童时期遭受虐待是导致暴力的第三个原因。“悲剧在于,曾经受过伤害的人往往又变成了施加伤害的人”,刑事司法政策基金会(Criminal Justice Policy Foundation)的主席如是说。“我们需要打破这样一个循环,但是它需要一些成本。就社会层面而言,我们并没有向这一领域投入相应的资源。”注意看这些声明中的信条(“暴力是一种习得性行为”),这种观点反映了真实情况的确定性(“事实是”),以及对缺乏资源投入的指控(我们并没有向这一领域投入资源),而不是指责我们在解决暴力问题时有多么无知。
许多解释都在指责“文化”这一概念,将文化看作一个能够教导、发布命令、实施奖励和惩罚的超机体。《波士顿环球报》的一位专栏作家在写下以下这些文字时,肯定没有意识到自己是在进行循环式推理:
相对于其他西方工业化民主社会来说,为何美国的暴力问题更多?因为我们的文化决定了人们的暴力倾向。我们互相用拳头击打对方、彼此厮打、刺伤对方,相互开枪射击,全都是因为我们的文化使然。
当文化被看作一个拥有信念、欲望的实体时,真实的个人信念和欲望就变得无关紧要。1995年,蒂莫西·麦克维(Timothy McVeigh)炸毁了一座位于俄克拉荷马城的联邦政府办公楼,造成168人死亡。该事件发生之后,专栏作家艾尔法·科恩(Alfie Kohn)嘲笑美国人“哀叹个人责任”,他认为爆炸发生的根源在于美国的个人主义文化:“这个国家的文化让我们竞争成瘾。正是在教室和竞技场上,人们意识到别人是自己迈向成功的障碍。”另一个有关爆炸的解释则是将批评的矛头指向了一些美国符号,如美国国徽上抓着箭的鹰及各州的箴言,如“不自由,毋宁死”(新罕布什尔州),“我们用刀剑争取和平,我们所要的,是在自由之下的和平”(马萨诸塞州)。
最近有一种比较盛行的理论,它将美国的暴力归结为美国社会在男孩童年时期就向他们灌输了怪异而有毒害性的男性概念。社会心理学家爱丽丝·伊格丽(Alice Eagly)在解释随机开枪杀人这种疯狂行为时指出:“这种行为是男性角色的一部分,美国文化对男性角色就是这样理解的,从美国开疆拓土时就是如此了。”
按照这一理论,像丹·金德伦(Dan Kindlon)的《该隐的记号》(Raising Cain)和威廉·波拉克(William Pollack)的《教养新好男孩》(Real Boys)等畅销书中宣传的,我们正在经历一场“全国性的美国男孩童年时代危机”,这是由于男孩被迫与他们的母亲隔离,情感受到压制造成的。“男人怎么了?”《波士顿环球报》上的一篇文章这样追问道。这篇文章的回答是:“暴力行为、情感冷淡以及高比例的吸毒,这些是无法用荷尔蒙来解释的。那些专家说,问题的关键在于关于男子汉气概的文化信仰——那些符合“真正男子汉”这个词汇的事物。”
正常人会不断重复“暴力是一种习得性行为”这种说法,以表明他们认为必须要消除暴力。而这种说法并不是建立在任何可信的科学研究基础之上的。让人难过的是,除了反复言之凿凿地说“我们知道导致暴力的原因”,我们基本上没有找到任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线索。犯罪率的剧烈变动——在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80年代末期极高,在20世纪90年代末期较低——表明任何简单的解释都站不住脚。关于解释暴力这一问题,常见的那些观点完全是未经证明的,有时则很明显是错误的。将“营养”和“疾病”因素划入社会疾病方面,并认为是由于它们带来了暴力,就是一个最为明显的例子。说得婉转些,没有证据表明暴力是由维生素缺乏或细菌感染引起的,而其他推定的原因也缺乏可信的证据。
具有攻击性的父母,其子女往往也具有攻击性,但是如果就此得出结论说攻击性是从父母那里学来的,是一个“暴力循环论”,这种观点可能没有考虑这样一种可能性:暴力倾向有可能是学来的,也可能是遗传来的。除非人们观察了那些被收养的儿童,发现他们的行为更像其养父母,而不是生身父母,否则,暴力循环说明不了问题。同样,那些注意到男性比女性犯下的暴力行为更多,并由此谴责男子汉文化的心理学家们,实际上是被蒙蔽了眼睛,因为他们没有注意到,男女两性不仅在社会角色上存在不同,从生物学角度来说也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可否认,美国的儿童确实接触到了暴力榜样,但是他们也同样接触到了小丑、传教士、民歌歌手和男扮女装的男子,问题在于为什么儿童会觉得一些人比另一些人更值得模仿。
要想证明美国文化中的一些特定主题会导致暴力,那么就要有最低限度的证据,能够表明那些拥有此类主题的文化也表现得很暴力,要说明此类文化之间要有相关性。即便这种相关性是存在的,也不能证明是此类文化主题而不是其他文化主题导致了暴力。而且,可能根本就不存在这种相关性。
首先,美国文化并不是唯一一个存在暴力的文化。所有的社会都有暴力现象,美国不是历史或当今世界上最暴力的国家。第三世界的大部分国家及许多苏联的加盟共和国都被认为是更加暴力的,它们并没有类似于美国的个人主义传统的文化。至于说关于男子汉气概和性别歧视的文化规范,西班牙有所谓的“大男子气概”,意大利有所谓的牛皮大王,而日本的性别角色更是僵化,但这几个国家的凶杀比例却只有美国凶杀比例的零头,要知道美国可是深受女性主义的影响。出于正义原因而使用暴力的男性英雄原型是神话中常见的主题,但在许多暴力犯罪比例相对较低的文化中也都能看到这样的主题。
例如詹姆斯·邦德是一个英国人,他拥有着事实上的杀人许可证。此外,功夫电影在亚洲的许多工业化国家都很受欢迎。不管怎么说,可能只有从来没看过美国电影或者电视节目的书呆子会相信,这些节目是在褒奖像蒂莫西·麦克维以及在高校食堂随机开枪射杀同学的少年犯一样的杀人狂。大众媒体中富有男子汉气概的英雄人物被赋予了高度的说教意义:他们大都与坏人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
持保守观点的政客和持自由主义观点的医疗人士都认为:媒介中的暴力是导致美国暴力犯罪高发的一个主要原因。美国医学会(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美国心理学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美国儿科学会(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在美国国会作证时指出,有超过3 500项科学项目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只有18个项目未能证实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但任何社会科学家都会感觉到这个数字不可信,因此,心理学家乔纳森·弗里德曼(Jonathan Freedman)决定亲自去考察一下实际情况。事实上,关于媒体暴力和暴力行为之间的关系,只有近200个项目进行了研究,一半多的研究都未能发现两者之间的相关性。其余研究发现的两者之间的相关性也很低,而且很容易用其他方式来解释,例如,有暴力倾向的儿童观看暴力节目,只是会暂时(非永久性地)受到暴力情节的影响。
弗里德曼和其他几位心理学家对相关文献进行了述评,他们得出结论认为,接触媒体当中的暴力几乎或肯定不会对真实生活中的暴力行为产生任何影响。最近的历史事实也告诉了我们同样的结论。在电视和电影出现之前,人们表现得要更加暴力。加拿大人和美国人看的是同样的电视节目,但是加拿大的谋杀比例只是美国的1/4。自从英国的殖民地圣赫勒拿群岛在1995年第一次安装电视之后,那里的人们并没有变得更加暴力。充满暴力的电脑游戏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而那个年代的犯罪率却是在大幅下降的。
那么其他一些常见的猜测又怎样呢?枪支、歧视和贫穷确实对暴力的发生有一定的影响,但在任何情况下,这些因素都不是唯一原因或者说是决定性原因。枪支确实使杀戮变得更容易,使人们在死亡发生之前更难停息暴行,因此大大小小的冲突的致命性成倍增长。但是,许多社会在枪支出现以前的暴力犯罪比例更是令人作呕,而且人们并不会因为他们手中有枪就自发地互相杀戮。以色列人简直可以称得上武装到了牙齿,但这两个国家的个人暴力犯罪比例很低,而在美国,缅因州和北达科他州的谋杀率最低,但这两个州家家户户基本上都有枪。
认为枪支增加了致命伤害的犯罪数量的观点,虽然看起来颇有几分道理,但很难得到证实。1998年法律学者约翰·洛特(John Lott)出版了一本关于犯罪统计研究的著作《枪支越多,犯罪越少》(More Guns, Less Crime),从书名就可以看出,他在大张旗鼓地宣扬相反的结论。即便像我怀疑的那样,他是错的,但是要想证明枪支越多犯罪率越高可能也没有那么容易。
而说到歧视和贫穷,我们也很难发现它们和暴力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19世纪,在加利福尼亚州居住的移民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的日裔美国人面临着很严重的歧视,但他们的暴力犯罪比率并不高。女性比男性更贫穷,更可能需要获得金钱以抚养孩子,但相关研究证明,她们使用暴力偷窃手段的比率并不高。不同的亚文化群体虽然同样贫穷,但不同群体间的暴力犯罪比率却有着很大的差异。而且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那样,在许多文化中,相对富裕的人会更轻易地使用致命性暴力。虽然没有人会反对一个以减少犯罪为目的、设计良好的项目,但是我们不能抱怨说,犯罪率高的根源在于我们缺乏对社会项目的投入。这些项目是在20世纪60年代大量出现的,那时正是暴力犯罪比率一路高涨的时期。
以科学方法为导向的犯罪研究者反复强调的是另外一套说法:“暴力是一个公共卫生问题。”按照美国国家心理健康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Mental Health)的说法,“暴力行为最好被理解为一种传染性疾病,那些脆弱的个人和资源不足的邻里会感染这种疾病,按照这种思路,如果这种疾病发作,我们就能制止它。”公共卫生理论得到了许多专业机构的回应,如美国心理协会和疾病控制中心(American Psychological Society and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也得到了许多不同派别的政治人物的支持,如克林顿政府的卫生部长以及共和党的议员阿伦·斯佩克特(Arlen Specter)。公共卫生理论试图确认,相对于富人来说,穷人中有哪些更为常见的“危险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了他们儿童时期受到的忽视及虐待,严厉而又自相矛盾的纪律约束,离婚、营养不良、铅中毒、头部损伤、未能接受治疗的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以及母亲怀孕时酗酒和吸食强效纯可卡因等。
坚持这一传统的研究者对他们采用的研究方法颇为自豪,因为他们的研究方法既是“生物学方法”(他们对体液进行测量,还运用了大脑成像技术),又是“文化学方法”(他们寻找那些会对大脑造成影响的环境因素,从而采取公共卫生措施来减少这些因素的不利影响)。遗憾的是,将暴力比喻成疾病存在一个很明显的缺陷。疾病或者紊乱的定义中包含有个体因为身体内部机能失常而导致的痛苦体验。
正如《科学》杂志的一位作者最近指出的那样:“与大部分疾病不同,犯罪者通常不会认为自己的攻击行为有问题;而是周边的环境认为他有问题。暴力犯罪者可能会觉得他们正在做的事情很正常,而且其中一些人可能还会为自己偶尔的发作感到沾沾自喜,拒绝治疗。”在某些地区,某些人身上的暴力行为更为常见,除了这些老生常谈,公共卫生理论并没有提出任何实质性建议。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暴力与医学意义上的疾病截然不同。
暴力完全归于环境吗
将暴力完全归于环境构成了另外一种教义,因为它体现的是“白板说”和“高贵的野蛮人”理论。按照这两种理论的观点,暴力并不是人类与生俱来的策略。它是一种习得性行为,是受到有毒物质污染的结果,或是一种传染性疾病的症状。在前边的章节里,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些教义的道德吸引力:它能够将信奉这些信条的人与早期的沙文主义者和不同阶层的流氓暴徒区分开来;它能够使听众确信,他们并不认为暴力是“善”的意义上的“自然行为”;它还表达了一种乐观主义,即暴力可以被消除,尤其是借助于慈善的社会项目,而非惩罚性的威慑;它使人们远离那种认为某些个体、阶级或种族天生就比其他人更加暴力的观点,因为这种观点有着极大的危害性。
最重要的是,习得性行为理论和公共卫生理论属于道德宣言和公开声明,这种声明的发布者是反对暴力的。当然,谴责暴力是件好事,但不能就此认为这些声明就是关于我们心理构造的经验事实。也许这种一厢情愿混淆事实的典型例子要数拉姆齐·克拉克(Ramsey Clark),约翰逊政府的司法部长,也是1970年的畅销书《美国犯罪问题》(Crime in American)的作者。克拉克认为,刑事司法机构应该用改过自新代替惩罚,他是这样解释自己的观点的:
改过自新理论建立在这样一种信念之上,即健康、理性的人不会伤害别人,他们会明白对于个人和他所处的社会来说,只有不会带来伤害的行为才是最好的,他们会明白一个正义公平的社会能够为其所有的公民都提供健康、目标和机会。通过改过自新,个体将没有能力,也不会采取行动去伤害别人,掠夺或毁坏财物。
要是这样该多好!然而该理论属于道德主义谬误的一个典型例证:如果这种观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所有人都应该相信它是正确的,这将是非常理想的状况。但问题在于它并不是正确的。历史告诉我们,有许许多多健康的、理性的人会去伤害别人、毁坏财产,因为伤害别人有时候会给个体带来利益(尤其是伤害别人而无须考虑将要受到的刑事惩罚的情形下,而这种情形克拉克好像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令人感到悲哀。利益冲突是人类生存状况中固有的,正如马丁·戴利和马戈·威尔逊指出的那样:“杀死自己的对手,是解决冲突的根本性技术。”
诚然,人们很容易将健康和理性等同于道德。这种隐喻在英语中随处可见,比如,我们常用疯子、堕落、邪恶、精神错乱、疯癫、恶毒、精神病、病态或疯狂等词汇来形容作恶者。但是当我们思索暴力发生的原因,并试图找到消除它的方法时,这些隐喻势必会误导我们。白蚁吞噬房屋里的木梁时,并不是由于它们的机能紊乱,当蚊子咬了受害者一口并传染疟原虫时,它们也不是身体机能失调。它们做的只不过是进化赋予它们所该做的,即便这些行为的结果给人类带来了痛苦也是如此。
对于科学家来说,将这些生物道德化或将它们的行为病态化归因,只会使我们进入死胡同,如着手寻找所谓的对这些生物对的“有毒物质”,或者寻求“治疗方法”使这些生物恢复健康。基于同样的原因,人类的暴力并不必然是一种疾病,需要我们努力去消灭。如果说有什么不一样的话,那就是认为暴力是一种危险畸变的观点可能会麻痹我们,使我们忘记暴力如何轻易出现在了那些平静的地方。
“白板说”和“高贵的野蛮人”理论之所以获得诸多的支持,不仅是因为它们具有的道德方面的吸引力,也是因为意识形态政策强制的结果。拿破仑·查冈因为记录了雅诺马马人之间的战争而受到中伤诽谤,就属于对异教徒实施惩罚的恐怖案例,但这并不是唯一的例子。在1992年,酒精、药品滥用和精神卫生服务管理局(Alcohol, Drug Abuse and Mental Health Administration)的一项暴力研究新计划被迫取消,因为该项目受到了错误的指责,人们认为其目的是使内城区的年轻人安静下来,污蔑这些年轻人基因中就带有暴力倾向。
事实上,该研究倡导的是公共卫生方法。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主任贝娜汀·希利(Bernadine Healey)取消了一个探讨与暴力的生物学基础相关的法律和道德问题讨论会及会议论文集。会议主办方邀请了持多种不同观点的与会者,但希利最终还是否决了这项全体意见一致的决议,因为她担心“所提议会议的敏感性和正当性”。赞助这项会议的大学进行了申请并获得了批准。但当会议推迟在三年后举行时,抗议者们还是大批涌入会场,和与会者发生了激烈的对抗,当时的场面就好像是为了给滑稽演员提供素材。
究竟是什么会令所有人都如此敏感?一种担忧是,政府在面对不平等的社会状况时,会将政治动荡看作精神疾病,会强制抗议者服食药物或采用更糟糕的方法使这些人闭嘴。激进的精神病学家彼得·布利金(Peter Breggin)称这项暴力研究新计划为“所能想象得到的最可怕、最具种族主义色彩以及最骇人听闻的研究”以及“那种能够与纳粹德国建立起某种联系的研究类型”。他的理由包括:“社会问题的医学化,以及认为受迫害的人(在该情境中是犹太人)事实上在遗传和生物学方面存在缺陷的观点,出于优生和生物学目的进行国家动员,以及在社会控制项目的开发中过度使用精神病学。”这是一种充满幻想的,事实上带有偏执狂色彩的解读,但是布利金不厌其烦地重申着这种说法,在面对非洲裔美国政治家和媒体时更是如此。任何将“暴力”和“生物学”放在同一篇章的人,都会被人怀疑是在赞成种族主义,这影响到了研究暴力的学术氛围。然而,却从来没有人因为提出暴力源于习得的观点而惹上麻烦。
暴力是大脑设计构造的一部分吗
有许多理由使我们相信,人类的暴力不是一种疾病或有害物,而是大脑设计构造的一部分。在展开这方面的论述之前,我准备先平息两种担忧。
第一种担忧是,探究人性方面的暴力根源,就会将暴力归结于充满暴力的个体拥有的不良基因,这就会引伸出不合乎道德的含义:暴力犯罪比例较高的族群肯定拥有更多的不良基因。
毋庸置疑,相对于其他人而言,某些个体生来就更容易从事暴力活动。以男性为例:在各种文化中,男性杀害男性的比例是女性杀害女性的20~40倍。男性施暴者中绝大部分是年轻男性,年龄在15~30岁之间。而且,一些年轻男性比其他阶段的男性更加暴力。据估计,7%的男性犯下了79%的重复性暴力犯罪。心理学家发现,更容易从事暴力活动的个体拥有一些独特的性格特征。他们往往比较冲动、智商偏低、多动、注意力分散。他们被认为拥有“对抗性气质”:容易怀恨在心、容易发怒、抵抗控制、故意让人感到讨厌,更有可能将任何事情都归咎于他人。他们之中情况最严重的被称为精神病患者,这种人缺乏善恶观念,在杀人凶手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这些特质在他们的儿童早期阶段就会表现出来并持续终生,而且很大程度上具有遗传性,尽管不是百分百的遗传。
虐待狂、头脑发热者以及其他天生杀人狂都属于暴力问题的构成部分,这不仅是因为他们造成的伤害,还因为他们促使其他人为了自卫、阻止他们的行为而表现出的攻击姿态。但我的看法是,这些都不是问题的核心。战争会有始有息,犯罪率会上下起落,对于一代人来说,社会从战争走向和平或者从和平走向战争,但同时代的人们的基因频率并不会发生任何改变。虽然今天各个种族平均的暴力犯罪比例差别很大,但这种差异无须从基因的角度进行解释,因为一个种族在某一历史时期的暴力犯罪比例可能会与其他时期的任何一个种族完全相同。今天温顺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是嗜杀残忍的维京人的后代,而在殖民主义衰落之后饱受战争之苦的非洲与罗马帝国衰落之后的欧洲也很相像。任何一个能繁衍到今天的种族,在其为期不长的历史上,其祖先可能都有着好斗的特性。
第二种担忧是,如果人们天生就有暴力动机,那么他们就会不由自主地从事暴力活动,或者在任何时间都很暴力,就像动画片《兔八哥》(Looney Tunes)中的“大嘴怪”(Tasmanian Devil),它醒着的时候所过之处就会一片狼藉。这种担忧源于杀人猿猴的古老观念,它渴求鲜血,希望置他人于死地,它坚守自己的领地,还有一颗充满暴力的头脑。事实上,如果大脑之中存在暴力这一可选策略,那么这也是一种权变策略,经由复杂的神经回路计算,决定何时在哪里实施这一策略。动物会以高度选择性的方式使用攻击策略,而人类的边缘系统是由巨大的额叶构成的,因此他们在是否使用暴力的问题上能够进行更好的计划。对于当今的大部分人而言,他们在自己的成人生活中根本无须启动大脑中的暴力按钮。
那么有何证据表明,人类在进化中拥有了决定如何使用暴力的机制呢?首先,我们要牢记的一点是,攻击是一种有组织、有一定目标指向的活动,与源于随机的机能失调所导致的事情大不相同。如果你松开手柄之后,剪草机依然在前行,而且还伤到了你的脚,那么你会怀疑开关卡住了,或者发生了其他故障。但是如果你一从车库里出来,剪草机就从静置状态变成追着你满院子跑,那么你会得出结论说,有人在剪草机中植入了一个芯片,编了程序操纵它这么做。
我们的近亲黑猩猩身上表现出的蓄意谋杀大大增加了这样一种可能性:让我们身上存在暴力的,不仅是某一特定人类文化中的特性,还有进化的力量。在整个历史时期和史前时期,各个人类社会中暴力的普遍存在就是一个强有力的信号,这些迹象表明,人类身上的确存在着暴力基因。
当我们把目光投向人类的身体和大脑时,就会发现有更多直接的迹象表明,人体构造适合进行攻击。从动物学的角度来讲,男人的形体更高大,更有力量,上肢更发达,实际上正是表明了在进化历史中,男性之间有着充满暴力的竞争。其他的一些信号包括睾丸素对支配和暴力的影响(在“性别”一章我们将会再次谈到),愤怒的情绪(紧咬牙关及握紧拳头),自主神经系统的战斗或逃跑反应(对这种反应的命名很有启发意义),大脑中抑制系统的损坏(由于摄入酒精,额叶或者杏仁体受损,负责血清素新陈代谢的基因有缺陷而造成的)会导致攻击性行为(由边缘系统中的神经回路发出)。
各种文化背景下的男孩子都会自发地参与到混战游戏之中,而这明显是一种战斗练习,他们会分化成激烈竞争的联盟。想一想威灵顿公爵的名言,“滑铁卢战役的胜利是在伊顿公学的操场赢得的”。在孩子们受到战斗玩具和文化陋习影响之前,他们就已经表现出了暴力行为。最具暴力的年龄并不是青少年时期,而是幼儿期。最近的一项大型研究发现,差不多一半刚过2岁的男孩子及比这个比例稍低一点的女孩子,会参与到击打、撕咬和踢打活动中。正如研究者所指出的:“孩子们并没有彼此杀戮,因为我们没有让他们接触到刀叉和枪支。在过去30年间,我们一直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孩子们如何学会了攻击。但这个问题本身就是错误的。正确的问题应是,他们如何才能学会不去进行攻击。”
一生中,暴力会持续地萦绕在我们的头脑中。心理学家道格拉斯·肯里克和戴维·巴斯(David Buss)在数个国家进行的独立研究表明,80%以上的女性和90%以上的男性曾经幻想过杀死他们不喜欢的人,尤其是他们的情敌、继父母以及那些让他们在公众面前丢脸的人。如果从谋杀推理小说、罪案剧、间谍片、莎士比亚式的悲剧、《圣经》、英雄传说和英雄史诗的流行程度来判断,所有文化中的人们在想到杀戮时都会感到幸灾乐祸。
在汤姆·斯托帕德(Tom Stoppard)导演的《君臣人子小命呜呼》(Rosencrantz and Guildenstern Are Dead)当中,一个角色问道:“你是不是对古时的悲剧戏很熟悉?尤其是那些最伟大的杀人剧目?”人们也喜欢观赏我们称之为“体育”的程序化斗争,其中包括瞄准、追逐或格斗,直至最终区分出获胜者及被征服者。如果语言是一个向导,那么人们在对其他形式的诸多尝试用概念表示时,都采用了比较具有攻击性的形式,如知识争论(驳倒、战胜或者推翻某种观念或它的提出者,社会变革(与罪犯斗争、反对歧视、向贫穷开战、向毒品开战)及医疗(战胜癌症、止痛药、战胜艾滋病、向癌症开战)。
事实上,如果有人发问:一个人在进行暴力活动时,可能是他的什么方面出了问题(社会方面还是生物学方面)?那么这无疑是一种很糟糕的提问。几乎每个人都承认,在保卫自我、家庭和无辜的受害者时,暴力是必须的。道德哲学家指出,甚至存在在其中使用酷刑是合乎正义的情形,比如当得知一个被抓捕的恐怖分子在一个人口密集的地方放置了一枚定时炸弹,但他拒绝说出这个地方是哪里时。而且更普遍地,一种暴力心态要被判定为英雄主义还是病态,要取决于哪方的公牛被刺伤。是自由主义斗士还是恐怖分子,罗宾汉还是毛贼,守护天使还是街头黑帮,贵族还是军阀,烈士还是神风特攻队,将军还是黑帮头子——这些都属于价值判断,而不是科学分类。我不相信大部分受到赞美的主角的大脑或基因与他们备受批评的对手截然不同。
依据这种思路,我发现自己赞同激进科学家们的观点。他们认为,如果只关注犯下暴力罪行之人的基因或心理,我们将永远无法获得对暴力的理解。暴力是一个社会和政治问题,而非仅仅是一个生物学和心理学问题。然而,我们称之为“社会性”和“政治性”的现象,并不是像太阳黑子那样会对人类行为产生神秘影响的外部事物,而是在某个特定时空背景下个体之间达成的共识。因此,如果不对人类的心灵有一个彻底地了解,我们就无法理解暴力。
在本章的其余部分,我将探讨暴力的逻辑,以及为什么与暴力有关的情感和思维能够进化出来。这是解开生物学和文化之间的死结所必须的,正是这个结使得暴力问题让人大伤脑筋。这有助于解释虽然人们具有暴力倾向,但只是在特定的情形之下才会将这种倾向转化为行动。此外,这样做至少从某种意义上也阐明了暴力在何时可被归结为理性选择,在何时又可被归结为明显的自我挫败;也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不存在任何基因差异的情形下,在某些时间、某些地域,暴力会更为流行;最后,还有助于解释我们如何能够减少和预防暴力。
导致争执的三个主要原因
理解暴力的第一步是暂不考虑对它的厌恶,以便用个人术语或进化术语来考察它为何在某些时候能够带来益处。这要求我们把对这一问题的表达倒置过来——不是暴力为什么会发生,而是暴力为什么没有发生。毕竟,道德规范并没有随着大爆炸一并到来,并像背景辐射一样弥漫在整个宇宙中。我们的祖先经过了数百万年的进化之后才发现了道德,关于这一无关乎道德的过程,我们称之为自然选择。
在我看来,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对这种非道德背景所带来的结果有着最好的阐释。遗憾的是,霍布斯使用的简洁词汇“卑劣、野蛮和短寿”,以及他设想的能够使我们避免相互伤害的一个拥有无上权力的利维坦形象,让人们误解了他的观点。人们通常会认为,霍布斯主张的是人处于自然状态的情形下,他拥有的只是敌视和毁灭的非理性冲动。而事实上,他的分析要更为精妙,而且可能更加具有悲剧性,因为他揭示了暴力机制如何从理性、自利的行动者的互动中产生。霍布斯的分析得到了进化生物学、博弈论和社会心理学的再次确认。在讨论人们是如何具备和平本能从而对抗暴力本能之前,我将运用他的分析来组织我对暴力背后的逻辑的探讨。
霍布斯在那段著名的“人类生活”前面是这样分析的:
在人类的本性之中,我们发现了导致争执的三大原因。第一,竞争;第二,缺乏自信;第三,荣誉。第一个原因促使男人为了获利而去侵略;第二个原因促使人们为了安全而去侵略;第三个原因促使人们为了名声而去侵略。基于第一个原因人们使用暴力,由此他们可以成为他人、他人的妻子、孩子和牲畜的主人;基于第二个原因,人们会使用暴力去保卫自己;基于第三个原因,人们可能会因为琐碎小事而使用暴力,如一句话、一个表情、一个不同观点,以及其他任何有轻视意味的信号,不管是直接针对他的,还是针对他的亲属、朋友、国家、职业或他的姓名。
第一个原因:竞争
第一个原因,竞争。竞争是自然选择的动力,这意味着,自然选择的产物(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隐喻,意指存活下来的机器)默认的是,采取一切有利于他们自身生存和繁殖的行为。道金斯解释说:
对于一个存活下来的机器来说,另外一个存活下来的机器(不是它的后代或者近亲)就是其环境的一部分,就像是一块岩石、一条河,或是一块食物。它或者成为障碍物,或者成为可以利用的资源。在某个重要的方面,它与岩石或河流不同:它会还击。这是因为它也是一个机器,它也奉命将自身承载的基因永久地传承下去,而且为了“保卫”自己的基因它也会无所顾忌。最受自然选择青睐的基因能够控制那些存活下来的机器,使其能够充分利用环境资源。这其中包括对其他存活下来的机器、同一物种、不同物种的最佳利用。
如果一个障碍物妨碍了某个有机体的某种需求,那么就应该使这个物体失去阻扰能力或消灭它,从而消除障碍。这其中就包括了障碍物碰巧是一个人的情况,如一个人垄断了你想要的土地或者食物资源。即便是在现代的民族国家之间,赤裸裸的自我利益也是发动战争的一个主要动因。政治科学家布鲁斯·布埃诺·德·梅斯奎塔(Bruce Bueno de Mesquita)对过去两个世纪中的251个现实世界冲突的教唆者进行分析并得出了结论,在大多数情况下,侵略的一方的成功实施入侵都是符合国家利益的。
另外一种由人导致障碍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个男人垄断了女人,而这些女人本来可以成为其他人的妻子。霍布斯在不知道进化理论的情况下就呼吁我们注意这种情况,而在数个世纪后,罗伯特·特里弗斯也提出了这一点:雄性和雌性在最低亲代投资上的差异使得雌性的生殖能力成了一种雄性需要去竞争的稀缺资源。这解释了为何男性更具暴力倾向,以及为什么即便是在自身生存需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他们还是会去争夺一些事物。
关于前国家社会中的战争研究已经证实,男人发动战争并不一定是因为缺少土地和食物。他们经常掠夺别的村镇以劫持妇女,以报复别人掠夺了他们自己的女人,或者是为了在交换女性进行通婚产生争议时,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女性有了更多话语权的社会里,男性依然会围绕女性展开竞争,只是转变为了围绕地位和财富展开的竞争,因为这两者会对女性产生吸引。这种竞争可以是充满暴力的,因为正如戴利和威尔逊指出的:“任何生物,如果认识到自己在繁衍方面会彻底失败,它必然会加倍努力,往往会冒着死亡的危险,以改变自己当下的生活轨道。”
处在这条道路上的一贫如洗的年轻男性,为了提升自己在关于地位、财富和配偶的赌金全赢制比赛中的获胜机率,他们会冒着失去生命或者伤残的危险去斗争。在所有的社会中,从人口统计上看,这类人当中出现的煽动叛乱者、违法犯罪者是最多的。20世纪60年代犯罪率大幅上升,原因之一就是婴儿潮时期出生的男孩子们进入了容易犯罪的年龄段。虽然关于各个国家发动战争的意愿方面存在差异的原因有很多个方面,但其中有一个很简单的因素,那就是15~29岁年龄段的男性占总人口的比例。
对于当代读者而言,这套悲观的分析听起来可能不是那么真实,因为我们无法把他人看作自身环境的一部分,可以像花园中的杂草一样消灭掉。除非我们是精神病患者,否则我们会对他人产生同情,我们无法做到没心没肺,从而把他人看作障碍物或猎物。然而,这种同情心并没能阻止人们在整个历史和史前时期犯下各种暴行。要想解决这种矛盾现象,我们需要回想一下,人们区分出的道德圈中并没有包含所有人,而只是包含了他的家族成员、邻居或部落成员。在这个道德圈中,其他人是我们同情的对象;在道德圈之外,我们会把一个人看作一块石头、一条河流或一块食物。在之前的一本书中,我提到亚马孙丛林中的瓦里族(Wari),他们的语言中包含了一整套的区分可食用和不可食用物体的类别词,可食用的物体中就包含了部落成员之外的任何人。因此,心理学家朱迪思·里奇·哈里斯进行了这样的考察:
在瓦里人的字典里,
食物的定义是“非瓦里人。”
他们的饮食很有趣,
几乎都是非瓦里人。
人吃人现象是如此让我们反感,因此许多年来,即便是人类学家也无法坦承这在史前时代很常见的结论。因为这容易让人想到:真的有人能做出这样邪恶的举动吗?当然,动物权利主义者也很看不起肉食者,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人不仅导致了原本可以避免的数百万计的杀戮,而且在犯下这些行径的时候还非常麻木不仁:不用麻醉剂就对公牛实施阉割、打烙印;刺穿鱼嘴,让它们在船舱窒息而死;生煎龙虾。我在这里不是要为素食主义者进行一个道德陈述,而是要说明人类暴力和暴行背后的心态。历史和人种志表明,人们会像我们现在对待龙虾那样对待陌生人,我们对这种事情的不理解就像动物权利主义者对肉食者的不理解一样。因此,彼得·辛格既是《扩展的圈子》的作者,又是《动物解放》的作者,这绝非偶然。
人们对道德圈之外的他人可能会麻木不仁,这意味着要努力减少暴力,首先应该充分了解道德圈的心理机制,以鼓励人们将所有人都纳入其中。在先前的章节中,我们看到了道德圈如何在数千年中不断扩大。不断扩展的互惠网络使人们认为,其他人活着比死了更有价值,由此道德圈不断得以延展。其他技术也促进了世界主义的观点,因为技术的发展使人们更容易想象到与其他人做生意的交易场所。这些技术包括读写能力、旅行、历史知识和现实主义艺术,这种艺术能够使人们想象自己如何处于其他人的日常生活之中,虽然这些人在其他时间段可能是他们的死敌。
我们也看到了道德圈是如何发生萎缩的。回想一下乔纳森·葛洛夫的研究,暴行往往伴随着一些非人性化策略的运用,比如使用蔑称,有辱人格的生存环境,侮辱性的服饰以及蔑视苦难的“冷笑话”。这些策略可以使心理开关发生反转,把一个个体从“人”变成“非人”,这就使得对某人施加酷刑或杀戮更为随意,就像我们煎活龙虾一样。
社会心理学家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16]发现,即便是精英大学的学生,非人化的策略也很容易就让一个人置于另一个人的道德圈之外。津巴多在斯坦福大学心理系的地下室里建立了一个模拟监狱,随机分配给学生囚犯或看守的角色。“囚犯”必须穿上囚服、戴上脚镣,以及穿着尼龙长袜做的帽子,而他们的名字也简化为一个号码。很快,“看守”就开始残酷地对待他们,在他们做俯卧撑的时候站在其背上,用灭火器向他们喷射,逼迫他们徒手清洁厕所。最后,出于被试人身安全的考虑,津巴多终止了这项实验。
另一方面,受害者身上散发的人性气息,偶尔也能够冲破心理开关,将之转换到同情状态下。乔治·奥威尔(George Owell)参加西班牙内战时,曾经看到一个半裸着身子,一只手提着裤子的人在夺命狂奔。“我没有向他射击,”奥威尔写道,“我没有开枪,部分是因为裤子这一细节。我到这里来是向法西斯开枪的。但一个提着裤子的人不是法西斯,他显然属于我们的一个同类,就像你自己一样”。葛洛夫讲述了另外一个例子,这是由南非记者报道的:
1985年,在实施种族隔离政策的南非德班爆发了一场示威。警察像往常一样用暴力对待示威者。一个警察在追逐一位非裔美国人妇女,试图用警棍来击打她。当这位妇女逃跑的时候,她的鞋子掉了。那位警察是一位有着良好教养的年轻南非白人,他知道当一位女性鞋子掉了,应该帮她捡起来。当他把鞋子递过去的时候,他们的眼神相遇了。然后,他就走了,因为用警棍打她不再是他的特权了。
然而,我们不应该自欺欺人地认为,奥威尔(20世纪最伟大的道德声音)以及那位有着“良好教养”的南非白人的行为是人们的典型反应。许多知识分子认为,绝大部分士兵在战争中不会随意开枪。这种观点一看就是不可信的,因为在20世纪爆发的战争中,有数千万士兵被夺去了生命。
我想起了斯托帕德的作品《跳跃者》(Jumpers)当中的教授,他注意到芝诺悖论(Zeno’s Paradox)让射出去的箭永远无法到达它的目标,因此圣塞巴斯蒂安(Saint Sebastian)必然是惊吓而死的。这种信念可以追溯到一项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步兵的不靠谱研究。在后续访谈中,这些步兵否认有人曾问及他们是否开火,更不用说他们曾经声称自己没有开过火。最近一些关于战争中的士兵和种族屠杀中的暴徒的研究发现,他们展开杀戮时常常会表现得兴致勃勃,处于一种他们称之为“欣喜”或“入迷”的状态。
葛洛夫讲的“逸闻趣事”强化了人们的这一希望,即人类能够将陌生人划到不能用暴力对待的道德圈之内。但是这些事情也提醒我们,事实上,这些陌生人被置于了道德圈之外。
第二个原因:缺乏自信
第二个原因,缺乏自信,这个词的原意是“不信任”。霍布斯曾经翻译了修昔底德(Thucydides)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History of the Peloponnesian War),修昔底德观察到:“正是雅典人强大的力量以及由此给斯巴达人带来的恐惧,导致了战争变得不可避免”,这让霍布斯大为震撼。如果你有邻居,那么他们可能会垂涎你所拥有的,在这种情况下,你就成了他们欲求实现的障碍。因此,你必须要做好保卫自己的准备。即便使用了修筑城墙、马其诺防线(Maginot Line)或反弹道导弹这样的防御技术手段,防御依然充满着不确定性,而如果没有这些技术,防卫的不确定性就更高了。自我保护的唯一选项就是先发制人,彻底消灭潜在的、相邻的敌手。“最好的防守就是进攻,反之亦然。”
令人感到悲惨的是,即便你骨子里不是一个好斗之人,你也会得出这样的结论。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你意识到其他人可能会垂涎你所拥有的,是因为你不想被残杀。更为悲剧的是,你的邻居有充分的理由很快做出同样的推理,而且如果他们这样做的话,会让你更加害怕,这样先发制人的打击就会更加有效。对于他们来说,就会使得先发制人的打击更具诱惑力,如此这般,一直继续下去。
这种“霍布斯陷阱”(Hobbesian trap)是暴力冲突的一个普遍原因。政治科学家托马斯·谢林(Thomas Schelling)将之类比成一个持枪的房主突然遇到一个持枪的窃贼。即便双方都不想杀死对方,但是每个人都会产生为了避免被射杀而率先开枪的冲动。“霍布斯陷阱”使得一个人陷入与另外一个人对抗的困境,这是在小说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如好莱坞西部片中的暴徒,冷战恐怖片中的间谍对决,以及鲍勃·马利(Bob Marley)的歌词“我向警长开枪”。
但由于人类是社会性动物,因此,“霍布斯陷阱”常常使一个群体与另一个群体处于对抗状态。群体之内是安全的,因此人类可以经由共同的基因或者互惠承诺形成联盟以获得保护。不幸的是,“霍布斯陷阱”的逻辑意味着在群体之内也存在着危险,因为邻居们可能担心他们会失去成员资格,因此会结成联盟以遏制不断增加的威胁。因此,一个人对威胁的遏制就导致了另一个人被孤立,这会使得危险呈螺旋形上升。人类的社会性是最原始的“纠缠的同盟”,并非抱着恶意而结盟的双方会发现,当同盟中的一方攻击同盟中的另一方时,他们会进行交战。这就是我为何专门用单独的一章来探讨谋杀和战争的原因所在。如果一个种群内部的成员间能够建立忠贞不渝的联盟关系,那么这个种群中的第一名很容易退居第二名。
对于人类来说,这种危险特别严重。与大部分哺乳动物不同,人们在性成熟之后,常常是婚后在男方家中与有亲缘关系的男性居住在一起,而不是离开群体。在大猩猩和海豚当中,有亲缘关系的雄性也会住在一起,它们也会形成有攻击性的联盟。我们所谓的“种族群体”是扩展了的规模巨大的家庭,而且虽然在现代种族群体中,这种家庭联系可能太过疏远,因此可能不会出现基于亲缘关系的利他主义,但对那种规模较小、人类由此进化而来的联盟来说,情况并不是这样。即便是今天的种族群体也常常会认为自己是一个大家庭,在种族之间的暴力对抗中,人们会非常明显地扮演着忠于种族的角色。
现代智人独有的一个特征就是能够制作工具。竞争使工具制造变成武器研发,缺乏自信能够使武器研发变成军备竞赛。军备竞赛与联盟一样,能够使恐惧和不信任的螺旋加速上升,增加战争的可能性。人类这个物种在工具制造方面表现出的自负,是我们如此热衷于彼此间杀戮的原因之一。
“霍布斯陷阱”的恶性循环能够帮助我们理解,为什么从摩擦到战争(偶尔也会出现缓和)的升级过程能够发生得如此突然。数学家和计算机模拟程序设计出了一些模型,在这些模型中,几个博弈者会获取武器或者结成联盟,以应对其他博弈者正在进行的举措。这些模型往往会表现出混沌的行为,一个微小参数值的变化往往会带来巨大的、不可预知的后果。
从霍布斯对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引用中,我们可以推断出,群体之间的“霍布斯陷阱”远非臆想。查冈描述了雅诺马马村镇如何陷入了可能被别的村镇屠杀(有着充分的理由)的危险境地,此外,还描述了雅诺马马人如何偶尔发动先发制人的攻击,以及这种攻击如何使得其他村镇有了充足的理由也进行先发制人的攻击,又是如何促使其他村镇形成联盟,从而使得他们的邻居更加紧张不安的。街头黑帮和黑手党家族也会进行类似的阴谋诡计。在过去的20世纪中,第一次世界大战,以色列和阿富汗之间的第三次中东战争以及20世纪90年代南联盟战争的爆发,都部分地基于“霍布斯陷阱”。
政治科学家约翰·瓦斯克斯(John Vasquez)用定量方法证明了这一点。他对过去两个世纪里数百个冲突事件进行研究之后发现,“霍布斯陷阱”的构成要素——对安全的关注,纠缠的同盟和军备竞赛——能够从统计上预测从摩擦到战争的转变升级。冷战时期的核战略家们身上明显地体现了“霍布斯陷阱”的逻辑,最终世界的命运也确实因此发生了转移。这一逻辑产生了一些令人发狂的核战略困境:拥有足够的导弹摧毁一个敌人,但没有足够的导弹在他对你的这些导弹发动攻击后还能摧毁对方,为何这一点特别危险呢(因为这样一来,敌人有很强的动机进行先发制人的打击)?为什么建立起坚不可摧的针对敌方导弹的防御体系会使整个世界处于更危险的境地(因为敌人会在防御系统完成使其坐以待毙的目标之前发动先发制人的打击)?
如果一个强大的群体在一次令人惊讶的行动中击败了一个弱小的群体,霍布斯式的愤世嫉俗者不会对此大惊小怪。但是当交战的一方击败了另一方,逻辑就没有这么清晰了。考虑到获胜方和失败方在战争中都损失惨重,我们可能会预计双方都会评估另一方的实力,较弱的一方会割让双方争议的资源,而不再做无谓的斗争。因为如果继续斗争的话,也只能导致同样的结果。大部分行为生态学家相信,动物世界中的让步、投降仪式都是基于此进化出来的(而不是像洛伦茨所设想的那样,是为了种群的利益)。有时候,双方几乎势均力敌,争夺的赌注异常巨大,双方都会选择继续进行战斗,因为这是唯一证明谁更强的方法。
但是在其他一些时刻,一个指挥官会在没有任何获胜可能的情形下,自己或者驱使他的下属进入死亡谷。无能的军队指挥官长期以来一直让历史学家大为震惊,灵长类动物学家理查德·兰厄姆(Richard Wrangham)认为,这可能是源于虚张声势和自欺。确保对手不会发动战争,关键不在于使自己成为更强的一方,而在于使自己看起来更强,因此,自己就会有动机虚张声势,并且要善于洞察对手的虚张声势。
由于最有效的虚张声势策略是连自己都深信不疑的策略,因此在不断升级的敌对中,会进化出一定程度的自欺。但它必定是有限度的,因为虚张声势被识破的话会比第一回合就被打败还要糟糕,而一旦这种限度被打破,双方就会走到危险的境地,其结果就会演变成人类的一场灾难。历史学家芭芭拉·塔奇曼(Barbara Tuchman)在她的著作《八月炮火》(The Guns of August)(关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愚蠢进行曲:从特洛伊到越南》(The March of Folly:From Troy to Vietnam)当中强调,自欺在整个人类历史上的那些灾难性战争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做好进行先发制人的攻击准备,会成为一把双刃剑,因为它会让你成为先发制人攻击的目标。因此,人们发明了,也许是进化出了一种替代性防御:广而告之的威慑性策略,以牙还牙的复仇法。这源于众所周知的《圣经》训诫中“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复仇法则。如果你告诉潜在的对手,并使之确信“我们不会先发动攻击,但是如果我们受到攻击,我们能够挺住并进行反击”,你就可以消除霍布斯说的发生争执的前两个诱因,即竞争和不自信。别人对你造成什么样的伤害,你就回敬给他同样的伤害,这种策略制止了他人进行劫掠以满足自身欲求的动机。你所采用的不主动攻击的策略,打消了对方由于不信任而发起攻击的动机。当你的报复带来的伤害没有超出对方给你造成的伤害时,上述情况就能够再次得到强化,因为它消除了这样一个担忧:你利用一个站不住脚的借口,使自己实施的具有投机取巧性质的大规模攻击行为变得合理化。
“保证双方相互毁灭”的核战略是报复法则在当代最明显的例证。但这是一种古老的冲动,即复仇情感最直接的体现,这种情感可能经过自然选择已经成了大脑的一部分。戴利和威尔逊注意到,“在世界上的任何一个社会当中,我们都能看到为被杀死的父亲或兄长报仇的誓言,都能看到把这些誓言神圣化的仪式——一个母亲抚养她的儿子长大,要他为在其孩童时就被杀害的父亲复仇;或者是看到坟墓边的誓言,或者是喝死去的男性亲属的血作为誓约,又或是将他的血衣作为一件遗物”。在现代国家中常常会发现,社会治理与其公民渴望复仇的心理处于矛盾之中。如街头黑帮被起诉,因为“这些人私自治罪”。除了最近的几个例外情况,现代社会常常忽视犯罪受害者及其亲属在做出控诉、认罪辩诉协议或处罚决策时拥有发言权的请求。
正如我们在第10章看到的,要想使复仇发挥威慑作用,那么它必然是无法缓和的。实施复仇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因为如果对手非常危险,能够先伤害你,那么他不大可能面对惩罚无动于衷。由于伤害已经发生,因此一个冷静的理性的受害者可能不会认为进行报复合乎自己的利益。由于施暴者能够预期到这点,他可能会识破受害人的虚张声势,对之进行虐待而不用担心自己会受到惩罚。如果换个角度,潜在的受害者和他们的亲属将会陷入报复的冲动不可自拔,如将自己的儿子抚养成人,要其为死去的父亲复仇,喝下死去之人的血以作为誓约,等等,那么一个施害者在施加伤害之前可能会三思而后行。
复仇法则要求报复要有一个道德缘由,以将之与原始的攻击区分开来。复仇者必须是受到攻击或其他不公才被激怒的。对世仇、战争和种族暴力的研究表明,行凶者的怒火几乎都是源于他们对受害者的不满。这种心理所固有的危险显而易见:在判断一个初始的暴力行为是合乎情理(也许是一个自我防卫行为,拿回对方以不义手段从自己这里攫取的利益,或者是报复对方先前的攻击)还是毫无缘由时,双方会产生意见分歧。一方可能会看到双方的报复是对称的,因此觉得正义的天平不偏不倚,而另一方可能会觉得对方的报复比自己多一次,所以自己需要再往天平上加一个砝码。自欺可能会为双方壮胆,使他们相信自己的理由正义非凡,这就会使双方的和解变得几乎不太可能。
要使报复发挥威慑作用,另外一项必不可少的要素是,使报复的意愿众人皆知,因为威慑的核心是让潜在的攻击者在攻击前三思。因此,我们需要关注霍布斯提出的关于争议的最后一个原因。
第三个原因:荣誉
第三个原因,荣誉,更准确的说是“名誉”。霍布斯注意到,人们会因为“一句话、一个微笑、一个不同观点或其他任何有轻视意味的信号”而发生斗争。无论是在当今,还是在17世纪,这一现象的真实性是一样的。自从有了城市犯罪统计记录以来,最常见的杀人原因就是“争执”。警方笔录分类对这个词的定义是:“因为相对琐碎的事情而发生的口角;侮辱、咒骂、推搡等。”达拉斯的一位凶案侦探回忆说:“凶手都是因为一些无关痛痒的争吵而行凶的。先是大动肝火,随后战斗开始,直至某个人被刺伤或者枪击。我曾经参与过一些案子,当事人甚至会因为自动唱片点唱机中10美分的唱片,或者因为掷骰子游戏中一美元的赌注而产生争吵。”
国家之间的战争常常是因为国家荣誉而爆发的,即便是在物质利益很小的情况下依然如此。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大部分美国人对自己国家在越南战争中的表现已经不再抱任何幻想,在他们看来,这场战争是不道德的,是无法获胜的,或者说是两者兼备的。但与和平运动提倡的无条件撤出美国军队相反,大部分人选择了支持理查德·尼克松和他的口号“和平与荣誉”(Peace with Honor)。事实上,这导致了缓慢的撤军,直到1973年美国依然在越南有军事力量存在,其付出的代价是两万美军士兵以及更多越南人的生命。当然,结果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越南政府被打败。捍卫国家的荣誉也依然是最近一些战争的幕后原因,比如英国于1982年再次夺回福克兰群岛,美国于1983年入侵格林纳达。1969年,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之间更因为国家足球队比赛中的争议而爆发了毁灭性的战争。
由于威慑的逻辑,源于个人或者国家荣誉的争斗并不像它们看上去那样的白痴。在敌对情形之下,人们和国家必须使潜在的敌对方知晓,他们会对任何损人利已之事进行报复,这意味着,他们会对任何怠慢或入侵进行报复,而不管其规模大小,从而维护自己的声誉。他们必然会使这一点人尽皆知,就像吉姆·格罗斯(Jim Croce)的歌词那样:“你不要拽超人的披风;你不要对着风吐痰;你不要摘掉独行侠的面具;你不要对吉姆那么随便。”
这种心理,对我们这些能够通过拨打911,从而使邪恶无处容身的人来说很陌生。但并不总是存在拨打911这一选项。对于处在前国家社会中的人来说,对于处于阿巴拉契亚山脉或者狂野西部的未开发地区的人,或者是苏格兰偏远的高地地区、巴尔干半岛、印度支那地区的人来说,他们并不具备这种选择。对于由于自身工作性质,如法律禁止的酒类走私贩子、内城区的毒品交易者以及与黑手党有瓜葛的“体面人”来说,他们也不具备这种选择。对于与其他国家进行交往的单一民族国家来说,这种选项也不存在。戴利和威尔逊对这些情境中的心理进行了分析:
在长期充斥着世仇和战争的社会中,男子汉的美德中有一项就是进行暴力活动的能力;猎取人头、发动攻击可能都会变成声望,杀人行为甚至会成为成人仪式必不可少的内容。而把另一半脸颊转过来让人打并不会被认为是品德高尚,相反会被认为愚不可及,或者说卑微懦弱。
因此,我先前援引的社会建构主义者的错误之处不在于认为拥有好斗的男子汉气概的文化是暴力的主要根源,而在于他们认为这是美国文化独有的,是由于男孩子与他们的母亲分开,或者是因为他们不愿表达自己的情感造成的,这种主观的社会建构能够通过口头评论被“解构”。而公共卫生取向的研究者,他们认为暴力犯罪比例会随着社会状况的变化而变化,这一点是正确的,但他们把暴力看作一种医学意义上的病变则是错误的。荣誉文化在世界各个地方都有很强的生命力,因为它们增强了普遍的人类情感,如自豪、愤怒、报复、亲人之爱,此外,还因为它们会在我们对所处境况做出敏感反应时出现。事实上,这些情感即便没有诉诸于暴力形式,我们对它们也是非常熟悉的,如路怒症、办公室政治、政治性隐私揭露、学术中伤及电子邮件口水战等。
在《荣誉文化》(Culture of Honor)这本书中,社会心理学家理查德·尼斯贝特(Richard Nisbett)和多佛·科恩(Dov Cohen)指出,在法律无法企及、贵重财产很容易遭窃的社会环境中更容易衍生出暴力文化。在畜牧社会当中,这两个条件都很符合。牧民往往居住在不适合庄稼生长的地方,因此也就远离了政府所在的中心地带。他们的主要财产是牲畜,相对于农夫的主要资产——土地来说,牲畜更容易被偷走。因此,在畜牧社会,一个男人眨眼之间就可能被剥夺财富(以及他获取财富的能力)。在这种环境下,男人就形成了受到轻微冒犯就会引发暴力报复的心理,不仅是针对偷牛贼,而且是针对任何试图用无礼行为来试探他们决心的人,因为这些无礼行为可能会让偷牛贼觉得偷窃他们比较容易。
苏格兰高地人、阿巴拉契亚山区的男人、西部牛仔、马赛族(Marsai)战士、苏族人(Sioux Indian)、德鲁兹(Druze)和贝都因(Bedouin)部落男子、巴尔干家族成员以及印度支那山地居民(Montagnard),都是一些我们很熟悉的例子。
男人的荣誉也是约翰·塞尔意义上的一种“社会现实”:之所以说它存在,是因为每个人都认为它存在,但它的真实性不限于此,它属于一种共同使用的权力。当个体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之后,荣誉文化可能依然伴随着他们,因为对任何人来说,率先放弃这种文化都很困难。即便当羊群和山脉已经成为古老的记忆,但是放弃这种文化的行为,可能会被认为是承认自己的软弱和卑贱。
长期以来,美国南部的暴力犯罪比例都高于北部,包括为了“男人荣誉”而进行决斗的传统,比如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尼斯贝特和科恩注意到,南方最初的定居者大部分都是来自苏格兰和爱尔兰的牧民,而北部的定居者主要是英格兰的农民。而且,南方山区的边缘地区在大部分的时间里都不在法律管控范围内。在21世纪之初,南方的荣誉文化在法律和社会态度方面,依然有着鲜活的体现。南部各州对拥有枪支的限制更少,允许人们无须退让,可以先向攻击者或入室抢劫者开枪,对父母打孩子屁股、学校实施体罚持容忍态度,在国防问题上带有更多的强硬派味道,处死的罪犯也更多。
这些态度并不是漂浮在一朵叫作“文化”的云彩中,而是显而易见地存在于每一个南方人的心中。尼斯贝特和科恩在自由的密歇根大学刊登了一则带有欺骗性的心理学实验。要想进入实验室,被试需要从一个(实验人员的)助手身边挤过去,这个助手这时正在走廊里整理文件。当被试与助手擦肩而过时,助手会猛地关上抽屉并嘟囔道“白痴”。
实验结果显示,来自北部各州的学生对此都一笑了之,而来自南方的学生则明显受到了刺激。南方的这些学生的睾丸素和皮质醇(一种应激激素)水平比较高,自我报告的自尊水平比较低。他们的补偿办法是,握手时更为用力,对主试表现得更为强势。当他们走在出实验室的路上,遇到另一个即将到达窄窄的走廊的实验助手时(要想经过此路,双方必须有一个人要让一步)他们都拒绝原路返回。南方学生并非习惯性地带着愤怒,没有受到冒犯的控制组被试表现得像北方学生一样冷静、镇定,而且南方学生并不赞成抽象层面的暴力,他们只是赞成在受到冒犯时使用暴力。
内城区的非裔美国人处在西方民主社会暴力行为更为明显的环境中,他们也有着根深蒂固的荣誉文化。社会学家以利亚·安德森(Elijah Anderson)在他极富洞察力的文章《街头的规范》(The Code of the Streets)中,描述了年轻人对尊重的迷恋,如他们的良好声誉的养成,他们参与到因任何轻慢而引发的暴力复仇中的意愿,以及他们对这一行为规范的普遍认可。“如果某人对你持异议,那么你要将其态度扭转过来”这样的句子,如果不是其中的非裔美国人方言,那么安德森对这种规范的描述,与人们对南方白人的荣誉文化的描述毫无二致。
内城区的非裔美国人从来都不是牧民,那么他们为什么会衍生出荣誉文化呢?一种可能是,当他们在两次世界大战后移居到大城市时,他们也将这种文化从南方带来了——这是对南方种族主义者的绝妙讽刺,因为这些人指责说,内城区的暴力是非裔美国人所独有的。另一种可能是,年轻男性的财富很容易被窃走,因为他们的财富往往是以现金或者毒品形式存在的。第三种可能是贫民区与偏远地区相类似,无法依赖警察的保护,匪帮说唱团体嘻哈乐队曾经发行过一张《911是一个笑话》的唱片。第四种可能是,穷人,尤其是年轻男性,无法从体面的工作、漂亮的房子或专业成就中获得自豪感,对于经历了数个世纪的奴役和歧视的非裔美国人来说,这种情形的确有可能是真实的。街头的声望是他们对地位的唯一要求。
安德森指出,最后一种可能是,街头规范能使其自身永久地存在着。内城区大多数的非裔美国家庭都支持爱好和平的中产阶级价值观,他们认为那是“正派的,合乎礼仪的。”但是这并不足以终结荣誉文化:
每个人都知道,如果违背这些规则将会受到惩罚。因此,关于这套规范的知识很大程度上具有防御性;它必须要在公众中运行。因此,那些向往正派的家庭,即便是他们通常会反对这套规范的价值观,但他们常常不情愿鼓励自己的孩子去熟悉这套东西,以使孩子能够应对内城区的环境。
对贫民区的暴力机制的研究与安德森的分析是相吻合的。1985年到1993年间,美国城市犯罪率暴涨,部分原因与快克可卡因的出现及由其衍生出的地下经济有关联。正如经济学家杰夫·格罗格(Jeff Grogger)所指出的:“在缺乏合法追索权的情况下,暴力是确保产权的一种方式。”新毒品经济中出现的暴力引起了预料之中的“霍布斯陷阱”。
正如犯罪学家杰弗里·费根(Jeffery Fagan)所观察到的,枪支的使用像细菌传染一样蔓延开来,因为“本来并不会想到去拥有枪支的年轻人发现,要想使自己不变成拥有枪支的人们的枪下鬼,他们自己必须也拥有枪支”。正如我们在“政治”那一章看到的,显著的经济不平等是预测暴力的一个极好指标(要比财产本身更好),可能是因为男人被剥夺了获取身份的合法途径,只能获取街头的身份。因此,当十几岁的非裔美国人远离了下层阶级的邻居之后,他们并没有表现得比同龄的白人孩子更加暴力或犯下更多的罪行,这一点不足为奇。
霍布斯的“以暴制暴”
当前关于社会犯罪和战争方面的证据已经证实了霍布斯对于暴力成因的分析,这说明暴力不是一种原始的、非理性的冲动,更不是一种病变,除非我们是从隐喻的意义上来表明每个人都希望消灭暴力。相反,它是自利的、理性的社会有机体的动力机制不可避免的产物。
但是霍布斯并不是以解释暴力的原因而闻名的,而是以其提出的一种防止暴力的方法而闻名,“一种共有的使他们都感到畏惧的权力”。他设想的国家就是实施这一原则的工具:“当别人也是如此时,个体会自愿放弃对任何人实施暴力的权力;一个人对其拥有的针对他人的自由权感到满意,那么他也会允许别人用这些自由权针对他自己。”人们将权力赋予一个拥有最高统治权的个人或者议会,这个个体或议会就能够利用立契约者的集体力量来使每个人都遵守这一协定,因为“契约如果没有武力来作保证就只是空话,就根本没有能力来保证个人的安全”。
对于被赋予了唯一合法使用暴力的政府机构来说,它能够化解霍布斯谈及的关于争执的各种原因。通过对施害者施加惩罚,政府机构消除了攻击他人获得的收益。这反过来也消除了“霍布斯陷阱”的危险性,在“霍布斯陷阱”中,互不信任的人们都会为了避免受到别人的攻击而产生先发制人的动机。对违法、惩罚以及公正执法进行界定的法律系统能够消除对一触即发的报复的需求,以及随之而来的对荣誉文化的需求。
人们能够确信的是,其他一些人将会制止他们的敌人,使他们不再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出气筒而保持好斗的姿态。由第三方来对违法之事进行衡量并决定处罚,能够防止自欺的危害,因为自欺通常会让双方都觉得自己受到了更多的攻击。非政府的冲突调节方法也能带来第三方仲裁的这些作用,调停者会尽力帮助敌对的双方达成协议,或者由仲裁者提供一个无法强制执行的裁定。然而,这些缺乏权威性的仲裁会存在这样的问题,即当结果不符合冲突各方的预期时,他们是可以弃之不理的。
由拥有武装的权威做出裁判,这看起来是人们发明出的最有效的减少暴力的通用技术。虽然我们会对打击犯罪政策进行调整,如选择绞死行凶者还是将其终身监禁,将会减少几个百分点的在暴力犯罪问题上存在的争论,但与无政府主义状态相比,我们对一个犯罪审判系统所具有的巨大效果并没有任何争议。在前国家社会当中,谋杀率高得惊人,大约10%~60%的男人会死于其他男人之手。另外一项证据表明,在世界的任何一个法律没能企及的角落,就会出现充满暴力的荣誉文化。
许多历史学家认为,在欧洲的中世纪以及其他时期,人们默认了中央集权的存在,这样自己就不需要再去报复那些可能会伤害自己和家人的人。这些权力机构的增加,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中世纪以后欧洲的谋杀率出现了上百倍的下降。从19世纪前半叶到后半叶,美国的城市犯罪率出现了急剧下滑,这与城市里专业化的政府力量的形成相对应。虽然关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犯罪率下降的原因,至今依然存有争议,而且确实可能是多种因素导致的结果,但许多犯罪学家仍认为,一定程度上要归结为更加密集的社会巡逻和更高的暴力犯罪者监禁比率。
反过来看,情况依然如此。当法律执行消失后,各种暴力形式都会出现:劫掠、复仇、种族清洗,以及黑帮、军阀和黑手党之间的小规模冲突。在异常和平、非常浪漫的20世纪60年代的加拿大,作为一名10岁出头的小孩子,我是巴枯宁无政府主义的忠实拥趸。对于我父母的观点,即如果政府解散了军队,那么所有的地狱之门将会松动,我常常大加嘲讽。
1969年10月17日上午8点,当蒙特利尔的警察罢工时,我和我父母双方所持的互相对立的假定得到了检验。在那天上午11点20分,市区出现了第一起银行被抢的事件。到了中午,市中心大部分的店铺都因为抢劫而关门。在几个小时后,出租车司机们烧毁了一个与他们争夺机场顾客的机场巴士车库,一个屋顶上的狙击手杀死了一名省级警官,暴徒们闯进了几家旅馆和餐厅,一名医生在他乡下的家中杀死了一名入室抢劫者。当那天结束时,有6家银行被抢,数百家商店遭到洗劫,12处地方起火,40家店铺玻璃被砸碎,财产损失达300万美元,市政府不得不动用军队及骑警来恢复秩序。这个具有决定性的事实检验,使我的政治信仰支离破碎(也让我预先尝到了作为一个科学家的体验)。
由于缺乏政府的领导,无政府主义必将会导致暴力混乱,这种具有普遍性的看法似乎是老生常谈,但在今天依然存在的浪漫主义氛围中,这种说法常常会受到忽视。对许多保守主义者来说,政府是令人讨厌的,而对于许多自由主义者来说,警察和监狱系统是需要被诅咒的。相对于无期徒刑来说,死刑具有的威慑价值并不是很确定,因此许多左翼人士也援引了这一点,强调威慑大体上并不是很有效。加强对内城住宅区的巡逻也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即便这是最有效的让正派的内城区居民公开放弃街头规范的方法也不行。当然,我们必须要反对将大批非裔美国人投进监狱的种族歧视,但正如法律学者兰德尔·肯尼迪(Randall Kennedy)所说的,我们也要反对另一种种族不平等,即让大量非裔美国人暴露于犯罪分子的危害之下。
许多右翼人士反对将毒品、卖淫和赌博合法化,而按照他们的自由市场的逻辑,禁止政策不可避免地会衍生出无政府地带,对于这方面的成本他们是不加考虑的。当市场对一个商品的需求很高时,供给方将会增加生产,而如果他们无法借助于警察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权,他们将会借助于暴力的荣誉文化来实现这一点。这一点不同于我们当前在道德层面所进行的争论,即毒品政策导致了太多无辜的人锒铛入狱。当前中小学生接受的教育内容是,美洲土著居民以及前国家社会当中的居民天生就是和平主义者。这种有意散播的虚假信息使得孩子们无法理解民主政府和法律规则,这事实上相当于对人类物种最伟大的发明——民主政府和法律规则的蔑视。
霍布斯理论的不足之处在于如何监督警察的问题。按照他的观点,内战就是灾难,因此,任何政府,不管是独裁、寡头统治还是民主政治,都要比战争好。他好像没有注意到,在实践中,一个利维坦可能不是一个超凡脱俗的海中怪兽,而是一个人或者一群人,他们都有着致命的原罪:竞争、不自信和荣誉。正如我们在前一章中所看到的,这成了霍布斯的继承者、制定美国宪法的那批人的难题。带着武器的人始终是很危险的,因此,如果没有对警察进行严密的民主控制,会导致比没有警察时出现的犯罪和仇杀更大的灾难。按照政治学家拉梅尔(R.J.Rummel)的《杀人政府》(Death by Government)一书的说法,20世纪中有1.7亿人为他们的政府所杀害。根据2000年世界冲突列表的内容:
今年最愚蠢的冲突发生在喀麦隆。在今年早些时候,喀麦隆遭遇了广泛的暴力犯罪问题。政府为了应对危机采取的措施是,创建并武装民兵和准军事化组织,以在法律程序之外镇压犯罪。虽然暴力犯罪下降了,但民兵和准军事化组织却带来了比暴力犯罪更多的混乱和死亡。事实上,在这一年慢慢过去之后人们会发现,大量死亡事件与准军事化组织相关联。
这种模式对世界其他地区(包括我们自己)来说很熟悉,它表明公民自由主义者对警察权力遭到滥用的担忧成了一种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以此来平衡政府被授予的对暴力的垄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