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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孩子》神合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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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开住了,不过离得很近,走着就能到对方那儿。在邦德街24号,萨姆给罗伯特买了一层没装修的阁楼。那是一条有车库、战后建筑和小仓库的鹅卵石小街,当先锋艺术家们搬了进去,将它们一通清理、洗刷,从大窗户上刮去岁月的痕迹,让阳光照进来,这些工业街道便又恢复了生机。

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在街对面有处房子;布赖斯·马登就在隔壁工作,他用成桶的闪光颜料和小幅静物照片将工作室神秘地装饰一新,那些照片后来被他蒸馏成了烟与光的画板。装修罗伯特的阁楼则需要一番大工程。管道系统不稳定的时候,管子里会喷出蒸汽。大量的原始墙砖隐蔽在发了霉的石膏板下。罗伯特拆了石膏板,清洗了墙砖,又在上面涂了好几道白漆,把它布置成了一个又是工作室、又是装置艺术的展示空间,他的天下。

艾伦总是和“蓝色牡蛎崇拜”一起在路上巡演,剩我一个人在家。我们在东十街上的公寓离圣马克大教堂只有一个街区。它很小很漂亮,推开落地玻璃门就能看到一座花园。从搬进新的住处开始,我和罗伯特就恢复了我们过去的生活,一起吃饭、搜集小零件、拍照片,还监督彼此的创作。

尽管现在罗伯特有自己的地方了,可关于钱的那根弦,他似乎仍松不下来。他不想完全依赖萨姆,而且比以前更加决心要自给自足。离开第二十三街那会儿我正处于一个过渡时期。我妹妹琳达在斯特兰德书店[1]帮我谋到一份兼职。我买了好几摞书,却没读一本;我在墙上贴了很多张纸,也没画一笔;我把吉他放到了床底下。晚上,独自一人的时候,我就那么坐着,等待。再一次,我发现自己又在思忖究竟该做些什么事情才值得了。似乎我能想得出的,都是些不敬的或者无关紧要的事。

元旦那天,我为罗伯托·克莱门特[2]点起了蜡烛,他是我弟弟最喜欢的球员,在一次对震后尼加拉瓜的人道主义援助任务中坠机身亡。我责备自己的不作为和自我放纵,决心重新全情投入到创作之中。

那晚更晚些时,我坐在圣马克教堂的地板上参加了一年一度的马拉松朗诵会。一场能让教堂受惠的活动。朗诵会从午后一直持续到晚上,为不朽的“诗歌计划”出过力的人悉数到席。我几乎坐到了结束,在心里和那些诗人较量着高下。我想当诗人,但又知道我永远也融不进他们的小团体。我最不愿干的事就是跟另一个圈子谈社会政治。我想起我妈妈说的,你在元旦这天所做的,能预言你的一整年。我感受到了自己的圣格雷戈里精神,下定决心要让1973年成为我的诗歌年。

上苍有时也是慷慨的,安迪·布朗很快答应出版一本我的诗集,有望在“高谭书店”[3]出版作品这件事也鼓舞着我。长久以来,安迪·布朗容忍了我在钻石街名垂青史的书店里闲逛,允许我把我的招贴画和传单搁在他们的柜台上。现在,当我带着成为哥谭作家的可能,再看到那则“智者在此垂钓”的书店格言时,我怀揣上了一份秘密的骄傲。

我从床底下拽出了我的Hermes 2000打字机(那台Remington已经报销了)。桑迪·珀尔曼说过,赫尔墨斯(Hermes)是长着翅膀的信使,是牧羊人和窃贼的赞助人,于是我希望神能向我传达一些隐语。时间我有的是,这是我差不多七年以来第一次没有找固定工作。我们的房租是艾伦缴的,我在斯特兰德书店干活挣点零花钱。萨姆和罗伯特每天下午都带我出去吃饭,晚上我在我那间漂亮的小厨房里蒸北非粗麦粉,如此我已别无所求。

罗伯特一直在准备他的第一个宝丽来摄影展。请柬装在一只奶油色的蒂芙尼信封里:那是一张自拍像,拍的是镜中他赤裸的腹部,他的360 Land相机挂在腰间。手腕上的静脉毋庸置疑地鼓胀着。他在他的老二上挡了一片白纸剪的大圆点,并在右下角亲手盖上了他的名章。罗伯特相信展览始于请柬,也将每张请柬视为一份诱人的礼物。

开幕式于一月六日在“光之画廊”举行,那天也是圣女贞德的生日。罗伯特送了我一枚银质奖章,上面是饰以法国皇家鸢尾花饰的贞德肖像。参观者不少,皮衣男孩、易装皇后、社会名流、摇滚小子,还有艺术品收藏家,济济一堂,真是一场完美的纽约大融合。这是一次乐观主义的集结,或许还有一股嫉妒的暗流。他那大胆而优雅的展示,将经典的基调与性、花朵和肖像混合在一起,各种元素竞相争艳:在一个花束旁,可以毫无歉意地并立着戴环的阴茎。对他而言,此即是彼。

在我试图去写阿蒂尔·兰波的时候,马文·盖伊[4]的《问题男人》唱了一遍又一遍。我把他一张有着迪伦般挑衅面容的照片贴在了我很少光顾的写字台上方,而我懒散地坐在地板上,在我的Hermes 2000上敲打着诗歌、只言片语和一个剧本的开头,一段我和诗人保罗·魏尔伦的想象中的对话,争论着阿蒂尔那不可企及的爱。

一天下午,我在地板上成摞的书和纸中间睡着了,再次进入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启示录般的梦境。坦克披挂着闪闪发光的布料,系着驼铃;穆斯林和基督教天使随时准备置对方于死地,他们的羽毛在移动的沙丘表面闪着光。我艰难地穿过了革命和绝望之后发现,背叛的枯林下深埋着一个被辗轧过的皮箱,而在那个烂箱子里,是他亲笔写下的,阿蒂尔·兰波伟大的遗失之作。

你可以想象他在香蕉园里闲庭信步,用科学的语言沉思。在哈勒尔[5]这个鬼地方,他在咖啡园里劳作,骑马爬上阿比西尼亚高原的平地。深夜,他躺在披着完美光晕的月亮下,月亮宛如一只威严的眼睛守望着他,掌管着他的睡眠。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启示惊醒。我要去埃塞俄比亚找到这个小提箱,它似乎更像是个信号而不是梦境。我会带回那些封存在阿比西尼亚尘土中的文字,送给全世界。我把我的梦描述给了出版商、旅行杂志和文学基金会,但我发现,想象出来的兰波密件在1973年并不是个时髦的由头。我非但没有放弃,反倒对自己命中注定要找到它们信以为真。当我梦见了山坡上的一棵没有树影的乳香树时,我相信那个小提箱就埋在下面。

我决定请求萨姆赞助我的埃塞俄比亚之旅。他有冒险精神和同情心,对我的提议也感兴趣。可罗伯特被这个主意吓坏了。他成功地说服了萨姆,说我会迷路,会被绑架,或者被鬣狗活活吃掉。坐在克里斯托弗街上的咖啡馆里,我们的笑声随着浓缩咖啡的热气一起飘散,我努力地挥别了哈勒尔的咖啡园,起码在这个世纪里,那安息的宝藏不会被打扰了。

我真的想离开斯特兰德,我讨厌被困在地下室里给多余的库存拆封。曾在《岛屿》中指导过我的托尼·英格拉西亚想让我参演一出名为《身份》的独幕剧。我看了剧本,可是没看懂,写的都是我和另一个女孩的对话。几次毫无生气的排练之后,他要求我对那个女孩温柔点。“你太生硬,太冷淡了!”他怒吼。我对妹妹琳达是怎么表达关爱的,就照方抓药拿来诠释这份温柔。“这俩姑娘是情侣,你必须把这一点表现出来。”他高举起双臂。这让我大吃一惊。剧本里可没暗示我这个。“假装她是你的哪个女友就行啦。”我和托尼进行了一番激烈的争论,最终他还是死活不信地哈哈大笑。“你又不扎针,又不搞同性恋,你到底都干些什么啊?”

我尽了最大的努力去挑逗那个女孩,但也决定以后再不演戏了。我不是当演员的料。

罗伯特让萨姆把我从斯特兰德“保释”了出来,雇我为他捐赠给某大学的海量图书和克奇纳神小木偶编目。我都还没有意识到,就和传统的雇佣关系说了再见。我再也不用打卡了,我的时间和金钱都是自己的了。

在《身份》中失败地扮演了同性恋之后,我决定如果再登台,就要做我自己。我与简·弗里德曼结盟,她为我找了一份在酒吧读诗的零工。简拥有一家成功的宣传公司,享受着支持边缘艺术家所带来的声誉。我虽然没受到热烈的欢迎,却磨炼了我幽默地和有敌意的观众斗嘴的能力。她替我在默瑟艺术中心张罗到了给“纽约妞”[6]等乐队暖场的一系列机会,地点就在衰落中的百老汇中心酒店,在那栋一度富丽堂皇的19世纪宏伟建筑里,戴蒙德·吉姆·布雷迪[7]曾和莉莲·拉塞尔[8]吃过饭,朱布力·吉姆·菲斯克[9]在大理石台阶上遭过枪击。要说它哪里还残存着一点之前的壮丽遗风,便是那儿现在驻扎着囊括了戏剧、诗歌和摇滚乐的丰富文化团体。

夜复一夜地对着守旧、难于驾驭又是第一次看“纽约妞”的观众现场朗诵诗歌,成了一种挑战性训练。没有音乐家和团队的配合,只有我兄弟军团的灵魂人物琳达扮演着巡演技工、陪衬者和守护天使的角色。她有一种自然纯朴又无所畏惧的精神。我们的班子在巴黎街头歌唱表演的时候,也是她担起了向观众收钱的重任。在默瑟,琳达为我配备了一套法宝,其中包括一台小磁带录音机、一个扩音器和一架玩具钢琴。我朗读我写的诗歌,八面玲珑地应对各种尴尬状况,有时还用我的录音机放一点伴奏音乐唱唱歌。

每场演出结束时,简都会从她口袋里掏出一张五美元的钞票,说是我们的分成。我很是花了一些时间才弄明白,我压根没钱可拿,简给我钱,其实是她自掏腰包。那是一段艰难而勇猛的时光,到了夏天我也开始上了轨道,有了要听我的诗的观众,而且他们似乎也真能和我心意相通。我喜欢以《尿工厂》作为每场演出的结尾,一首我即兴创作的散文诗,讲述了我从一条无工会的生产线逃到纽约追寻自由的故事,它似乎拉近了我和观众间的距离。

七月十三日这天是个星期五,在格林街与运河街的夹角,地下导演杰克·史密斯[10]住的阁楼顶上,我在吉姆·莫里森的纪念会上做了朗诵。那是属于我的演出,到场的每个人都和我一起赞美着吉姆·莫里森。莱尼·凯也在其中,尽管那晚我们没有合作,但他在我的演出中很快就将是不可或缺的了。

这场自发组织的成功的诗歌朗诵会激发了简。她感觉到,我们可以和莱尼一起,找到一种方式,把我的诗歌带给更多的听众。我们甚至讨论要加一架真钢琴,琳达开玩笑说那样也就没她什么事了。这一点她倒是没说错。简是个顽强倔强的人,她有着老百老汇的家庭背景,她父亲萨姆·弗里德曼是一位传奇的广告宣传员,和吉卜赛·罗斯·李[11]、洛特·伦亚和约瑟芬·贝克[12]等艺人都有过合作,百老汇上演的每一个故事他都看过。简继承了他的眼力和倔强的决心,她会找到另一条让我们破土而出之路。

我又回到了打字机前。

“帕蒂,不!”罗伯特倒抽了一口凉气,“你在抽大麻。”我怯懦地抬起头,被逮了个正着。

我看过了《不速之客》[13],被它的音乐打动。我开始听电影原声唱片,追寻着“伟大的青春”[14]、罗伊斯和“你与我”的足迹,它又让我回到了埃塞俄比亚。一发而不可收,我发现了拉斯特法里派[15]和《所罗门与希巴》[16]的联系,还有阿比西尼亚之于兰波是怎么回事,有那么一刻我还决定尝试一下他们的神圣草药。

直到被罗伯特抓到我独自坐在那儿,试图往一支空的库尔香烟纸卷里塞大麻之前,那一直都是我秘密的乐趣。我不会卷大麻烟,有点不好意思,但他坐到地板上,把我偷藏的一点墨西哥大麻里的种子都捡了出来,给我卷了两根细细的大麻烟。他看着我坏笑,我们第一次一起抽了起来。

跟罗伯特一起抽,我没有抵达阿比西尼亚平原,而是去了无法自已的笑之谷。我跟他说大麻应该留着写诗的时候用,不该拿来瞎玩,可我们只是笑个没完。“走,”他说,“咱们去B&H[17]。”那是我第一次飞高了大麻以后走到外面的世界,我花了好长时间才把靴子带系上,找到手套,还有帽子。罗伯特站在那里坏笑着,看着我在原地转圈。我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等他和哈里去“霍恩与哈达特”要花那么久。

后来,和以前一样好玩的是,我还是独享着抽大麻的秘密乐趣,听《嚎叫的靶子》[18],写令别人一头雾水的散文。我从不认为大麻是一种社会毒品。我喜欢用它来工作,来思考,乃至最终跟莱尼·凯和理查德·索尔[19]一起即兴,我们三人会聚在乳香树下幻想海尔·塞拉西[20]。

萨姆·瓦格斯塔夫住在包厘街和邦德街夹角的一栋壮观的传统白色建筑的第五层。上楼的时候,我知道总会有些什么新鲜、精彩的东西在等着我去看、去触摸、去记载:玻璃底片,用铂盐印像法制作的被遗忘的诗人们的照片,凹版印刷的霍皮印第安人的圆锥形帐篷。在罗伯特的怂恿下,萨姆已经开始收藏摄影作品了,一开始还是慢热的,带着愉快的好奇心,然后就着了迷,就像一个鳞翅类学者走进了热带丛林。萨姆把他想要的都买了,有时他就像是什么都想要。

萨姆买的第一幅照片是一件用达盖尔银版法拍摄的精美作品,装在一只红色的丝绒套里,套上还有个金色的软扣。照片卖相完美无瑕,而罗伯特收藏的银版作品是在二手店成摞的旧家庭照里找出来的,相比之下黯淡了不少。罗伯特有时会为此郁闷,他可是最先开始的收藏者。“我比不过他,”他多少有点懊悔地说,“我培养了个怪兽出来。”

我们三个会到“书街”去淘宝,第五大道两侧曾经遍布灰尘覆盖的二手书店。罗伯特会在那些装着旧明信片、立体视觉卡片和锡版摄影的箱子里细细地翻找。萨姆没什么耐心,反正价钱对他来说也不是障碍,干脆一买就是一整箱。我则站在一旁听他俩争吵,听起来觉得好熟悉。

搜索书店是我的专长之一。撞上大运的时候,我会发现一张不可多得的维多利亚橱柜照片[21],或者一套世纪之交大教堂的重要摄影,在一次幸运的搜寻中,我还弄到了一张卡梅伦的鸟瞰照片。那是在摄影收藏热开始之前,能买到便宜货的最后时光。那会儿仍能偶遇凹版印刷的爱德华·柯蒂斯[22]的大片幅实地摄影。萨姆醉心于美国北部印第安人照片的美感和历史价值,所以买了好几套。后来,在他洒满天光的宽敞、空旷的公寓里,坐在地板上看着那些照片时,我们不仅为那些形象,也为照片制作的工艺所感动。萨姆会去感受拇指和食指间的照片边缘。“这纸有点意思。”他这样说。

萨姆满怀着崭新的激情出没于拍卖行,为得到一张特别的照片还经常飞越大洋。罗伯特在萨姆的远征中陪伴着他,有时也会影响到他对照片的选择。以这样的一种方式,从纳达尔到欧文·潘[23],罗伯特得以私下仔细研究他所敬仰的艺术家们。

罗伯特激励着萨姆,就像他当年激励约翰·麦肯德里用他的职位提升摄影在艺术界的地位一样。相应的,两个男人也都鼓励罗伯特把摄影作为表达自我的主要形式。起初出于怀疑而止于好奇的萨姆,现在已经皈依摄影了,他已花费了一小笔巨资,他的藏品将来会成为美国最重要的摄影收藏之一。

罗伯特那台简单的宝丽来360 Land相机用不上测光表,设置也很原始:变暗、变亮。小图标指示距离:关闭、近、远。以前,使用无拘无束的宝丽来完美契合了他耐心不足的天性,现在他已经天衣无缝地转用了更大片幅的哈苏,不过那台相机在第二十三街被偷了。罗伯特在邦德街买了一台适用宝丽来背板的Graphic相机,4×5的片幅很适合他。宝丽来现在生产正片和负片了,使得冲印第一代照片也成为可能。在萨姆的支持下,他终于有财力实现他的每一个拍摄想法了,还能正式委托一个叫罗伯特·福斯迪克的木匠制作他精心设计的复杂相框。从这点上来说,这远比仅把他的照片用在拼贴里走得更远。福斯迪克能领会罗伯特的艺术感觉,一丝不苟地将罗伯特的速写变成雕塑一般的相框,融合了几何设计、各种平面和意象,烘托出照片整体呈现的效果。

那些相框特别像罗伯特在1968年送给我的那本速写簿里的画。和过去一样,他几乎打一开始就能看到作品完成后的样子。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能力完整实现这些想象。主要是托了萨姆的福,自从他亲爱的母亲去世后,他的钱更多了。罗伯特卖掉了一些作品,不过他最想要的仍莫过于自给自足的生活。

我和罗伯特在邦德街拍过很多照片。我喜欢那儿的氛围,而且觉得我们的照片拍得真不赖。有好多都是以刷白的砖墙为背景,墙体沐浴在纽约绚丽的灯光里,一眼就能认出来。我们能拍出这么好的照片,原因之一是里面没有我的格格不入,照片里没有我那些乱堆乱放的东西,让我跟它们产生关联,或借以隐藏自己。尽管作为情侣我和罗伯特已经分开,照片里的我们却显得更加亲密,那些照片所展现的,除了我们对彼此的信任,别无其他。

有时我会坐在那儿,看他穿着条纹长袍自拍,然后慢慢地褪去长袍,赤身裸体,与光线融为一体。

 

维特,邦德街,1973

 

为我的新诗集《维特》拍封面的时候,我在脑海里设想着,封面应该呈现一种神圣的气氛,就像圣卡那样。罗伯特不喜欢被指导,但很自信能让我俩都满意。我去罗伯特的阁楼冲了个澡,这样就干净、爽利了。我把挡在脸上的头发梳开,裹了一条茶色亚麻布的旧西藏长袍。还没拍多少,罗伯特就说他要的封面已经拍成了,不过他对接下来的照片也相当满意。

九月十七日那天,安迪·布朗为我举办了一个派对,祝贺我的新书发表和我的第一个素描展。罗伯特仔细研究了我的画,拿来展览的那些都是他挑选的。萨姆出画框钱,简·弗里德曼的朋友丹尼斯·弗洛里奥在他的画廊里给画装了框。每个人都为把它办成一次出色的展览贡献了一己之力。我感觉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我的画和诗得到了赏识。看到我的作品挂在这家书店里,意义非同小可,在1967年的时候这里都没有短工能给我打。

《维特》和《七重天》大不相同。《七重天》的诗更轻松,有节奏,也口语化。《维特》则运用了散文诗,显示出法国象征主义的影响。安迪对我的成长颇有感触,许诺若我写本兰波的专论出来他就给我出版。

一个新计划在我的血管中涌动,我讲给了罗伯特和萨姆。我的埃塞俄比亚远足是取消了,但我觉得我至少可以到法国的沙勒维尔来一次朝圣之旅,那是诞生和埋葬了兰波的地方。萨姆难以抵挡我的热忱,向我妥协了,同意赞助这趟旅行。因为法国没有鬣狗,罗伯特也没反对。我决定十月动身,那是兰波出生的月份。罗伯特带我上街去买合适的帽子,我们选了一顶有罗缎饰带的棕色软毛毡帽。萨姆把我送到一个验光师那儿,给我配了一副国民健康[24]型眼镜,向约翰·列侬致敬。考虑到我丢三落四的毛病,萨姆给了我两副眼镜的钱,不过我却另选了一副只有艾娃·嘉德纳[25]才能戴出感觉的不实用的意大利墨镜,那是一副白色猫眼眼镜,放在一只打着“米兰”印章的灰粗花呢盒子里。

我在包厘街发现了一件宽松的草绿色涂胶雨衣、一件迪奥的犬牙花纹灰亚麻女式衬衫、一条棕色长裤、一件燕麦黄的无领开襟毛衣,这一整套衣服花了三十美元,只需稍微洗洗、补补就可以穿了。我在格子呢旅行箱里放进了我的波德莱尔式领巾,我的笔记本,罗伯特加放了一张圣女贞德雕塑的明信片。萨姆送了我一个埃塞俄比亚带回来的银质科普特十字架,朱迪·琳给她的小号半幅相机装上胶片,还教了我怎么用。我的朋友、诗人珍妮特·哈米尔完成了她的非洲之旅,在那儿她经过我的梦之地,给我带回了一大把蓝色玻璃珠——伤痕累累的哈勒尔贸易珠,兰波就是用这种珠子买东西的——真是令我珍爱的纪念品,我把珠子当作幸运护身符揣进了衣兜。

而后我整装待发,准备踏上旅程。

我那华而不实的雨衣,难以抵御巴黎秋天阴冷的毛毛雨。我重返了我和妹妹1969年夏天去过的几个地方,然而少了她阳光般的存在,维克多·雨果站、圆顶屋以及那些令人迷醉的街巷和咖啡馆都显得别样的寂寞。我走着,一如我们曾经那样地走着,在拉斯佩尔大街来回往复。我找到了我们当时住的康帕涅—佩米埃尔街9号。我在雨中站了一会儿。1969年我就被吸引到这条街上来了,因为有那么多艺术家都在这里住过,保罗·魏尔伦和兰波,杜尚和曼·雷。就是在这儿,在这条街上,伊夫·克莱因[26]沉思过他著名的蓝色时期,让—吕克·戈达尔拍了他珍贵的《筋疲力尽》中的片段。我又走了一个街区,到蒙帕纳斯公墓,去向布朗库西[27]和波德莱尔致以我的敬意。

夜幕降临,我也累了。跟随兰波传记作家伊妮德·斯塔基[28]的指引,我找到了哈斯林街上的外国人酒店。在这里,据她所写,阿蒂尔·兰波曾睡在作曲家卡巴内的房间里。也曾有人发现他睡在大堂,穿着一件超大的大衣,戴着一顶皱毡帽,抖落印度大麻梦境的残渣。前台服务生以温柔的幽默接待了我,我用我糟糕的法语解释了我的使命以及我今晚为什么非要住在这儿。他表示同情,但房间已经全满。我坐在大堂发霉的沙发里,实在不能再被雨淋一把了。紧接着,我的运气来了,他示意我跟他走。他把我领到一扇门前,门打开,是一条蜿蜒的小楼梯。他在一串钥匙里找着,试过几把之后,得意洋洋地打开了一个顶楼房间。除了一只雕刻着枫叶的木箱和一张马鬃床垫之外,房间里空空如也,飞舞着灰尘的光线从倾斜的天窗射进屋里。

—— Ici?(这里?)

—— Oui.(对。)

他把这个房间很便宜地租给了我,另加几法郎还多给了一支蜡烛和一些床单。我把床单铺到马鬃床垫上,床垫上似乎有一个高大粗犷的人形。我迅速地扎了营。夜幕降临,我就着烛光把我的东西归置好——圣女贞德的画片、一本《巴黎的忧郁》、我的钢笔和一瓶墨水。不过我写不了东西。我能做的只是躺在马鬃床垫上,躺进那个经年累月睡出来的压痕里。蜡烛在盘子里熔作了一摊。我坠入了无意识,梦都不见一个。

黎明时分,那位先生给我端来了一杯热巧克力和一个奶油面包卷,我感激地享用着。随后我收拾起仅有的行李,穿戴好,向巴黎火车东站走去。我坐在皮座椅上,对面是一个睡着的小男孩和他的家庭女教师。我完全不知道自己会找到什么或者会睡在哪里,但我相信命运。黄昏时我抵达了沙勒维尔,开始找酒店。拎着我的小旅行箱独自赶路,也没个伴儿,有点辛苦,不过我多少也算找到了——两个正在叠床单的女人。她们似乎被我的出现吓了一跳,满肚子的疑惑,也不会说英语。尴尬了一会儿之后,我被领到楼上一个漂亮的房间。所有的东西,就连四柱卧床的顶篷,都盖着印花棉布。我饿得不行,享用了丰盛的热汤配乡村面包。

 

兰波博物馆,沙勒维尔,1973

 

然而再一次地,在房间的寂静里,我发现仍然写不了东西。我睡得早起得早,满怀着新的信念,匆忙穿上雨衣,走上沙勒维尔的街道。令我诧异的是兰波博物馆的门是关着的,于是我在寂静的气氛中走过未知的街巷,寻找着公墓的方向。在一片种着巨大卷心菜的菜地后面,便是兰波的安息之所。我在那站了良久,看着那块墓碑,他的名字上方镌刻着Priez pour lui——为他祈祷——的字样。兰波墓已然疏于打理,我扫去了上面的落叶和一些瓦砾,把蓝色玻璃珠装在一个石瓮里,埋在了他的墓碑前,念了一小段祈祷文。因为他不可能再去哈勒尔了,我觉得,我应该带点哈勒尔的东西给他。我拍了张照片然后道了别。

我回到博物馆,坐在台阶上。兰波曾经站在这里,鄙视着他所见的一切——那石磨、石灰岩桥下疾疾流过的河水,他当年所鄙视的如今都被我尊敬着。博物馆仍不见有开门的意思。我正陷入一丝忧伤,一个老者,大概是看门人吧,可怜我,打开了厚重的大门。他忙着的时候,便让我和兰波那并不起眼的遗物待在一起:他的地理书、他的小旅行包、他的锡酒杯、汤匙,还有绣织地毯。我看到他的条纹丝巾的褶痕里有修补过的地方。还有一张画着轿子的小纸片,他会躺在那轿子上,挑夫将徒步穿越岩石地带把他带到海边,那里有船能将他载往他热望的马赛。

晚饭我吃得简单,炖菜、红酒加面包。我回到我的房间,却无法忍受独自待在那里。换洗了衣服,穿上雨衣,我大胆地走进了沙勒维尔的夜色。天色很暗,我走在宽敞空旷的兰波河滨路上,感觉有点害怕,然后,远远地,我看到一盏小灯,一盏霓虹灯——兰波酒吧。我停下脚步深吸了一口气,不敢相信我的运气竟有这么好。我慢慢地靠近,真怕它像沙漠里的海市蜃楼一样消失掉。这是一间只有一扇小窗的白色灰泥酒吧,周围一个人影也没有。我将信将疑地走了进去,里面光线昏暗,多是些小伙子和满脸怒气的家伙,靠在自动点唱机上。墙上钉了一些褪色的阿蒂尔的照片。我要了一杯Pernod 茴香酒和白水,似乎最接近苦艾酒的就是这个了。点唱机里,夏尔·阿兹纳夫[29]、乡村歌曲和卡特·史蒂文斯[30]疯狂地交织在一起。

我待了一会便离开了,回到了酒店的温暖和地方特产的花朵之中。漫墙遍洒的小花,就像漫天遍洒着初升的繁星。这是我笔记本上仅有的一行。我曾想象自己能写出令人震惊的、向兰波致敬的、增强大家对我的信心的语句,可我没写出来。

第二天早晨我结了账,把包留在了大堂。这是一个礼拜天的早晨,钟在敲着。我穿了那件白衬衫,系着波德莱尔式领巾。我的衬衫有点皱,我的精神状态也是。我又去了博物馆,那里总算开门了,我买了票,坐在地板上,画了一小幅铅笔素描——圣徒兰波,沙勒维尔,1973年10月。

我想买个纪念品,在杜卡乐我找到了一个小跳蚤市场。我看上了一只简单的金线圈戒指,可买不起。约翰·麦肯德里有一次去巴黎给我带回过一个类似的戒指,我还记得他躺在他那张精美的坐卧两用沙发上,我坐在他脚边,听他给我朗读《地狱一季》[31]。我想象着罗伯特此刻就在我身边,估计他若真在,这会儿该已买下那只戒指,戴在我手上了。

开往巴黎的列车上平淡无奇。我一度发现自己在流泪。一到巴黎,我便登上去拉雪兹神父公墓的地铁,因为在回纽约之前我还有一件事要做。雨又下起来了。我在公墓墙外的一家花店前停下,买了一小把风信子,开始找寻吉姆·莫里森之墓。那时候还没有路标,不怎么好找,不过我寻着邻近墓碑上祝福者们潦草留下的信息一路走去。秋风扫落叶的瑟瑟声和雨声,在那一片寂静的映衬下变得更加清晰。在那个没有标志的墓前,摆放着朝圣者们的礼物:塑料花、烟头、空了一半的威士忌酒瓶、断了线的念珠和奇怪的护身符。译成法语的歌词涂鸦围绕着他:C’est la fin, mon merveilleux ami。这就是终点了,我亲爱的朋友。

我感到一种别样的轻松,一点也不悲伤。我感觉他可能会从薄雾中无声地走来,轻拍我的肩膀。似乎他葬在巴黎就对了。雨郑重其事地下了起来。因为身上湿得厉害我想走了,却突然间觉得迈不动步子。我有种不安的感觉,如果不赶紧离开我就会变成石头,变成一尊手持风信子的雕像。

远远的,我看到一个穿着厚重外衣的老妇人,她拄着一根长长尖尖的棍子,身后拖着一个大皮袋。她正在清理墓地。一看到我,她就用法语冲我嚷起来。我请她原谅我讲不了法语,但我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她反感地看看那墓地,看看我。所有可怜巴巴的宝贝和周围的涂鸦对她而言只是亵渎,别无其他。她摇着头,嘟囔着。我惊讶于她能无视那如注的大雨。突然间,她转向我,用英语粗暴地喊道:“美国人!干吗不去尊敬你们的诗人?”

那时的我很累。那时的我二十六岁。四周那些粉笔写下的留言,就像眼泪一般在雨中消融,在护身符、香烟、吉他拨片下面汇成涓流。在这块埋葬着吉姆·莫里森的土地上,漂浮的花瓣就像是从奥菲莉亚[32]的花束上散落的。

“呃!”她再次喊道,“回答我,美国人!你们这些年轻人为什么不去尊敬自己的诗人?”

“Je ne sais pas,madame.”我回答着,低下头。

“我不知道。”

……

在兰波逝世纪念日那天,我演了我的第一场“摇滚与兰波”,我和莱尼·凯又相聚了。演出是在时代广场对面的外交官酒店屋顶花园举行的,以科特·韦尔的经典作品《呢喃》为开场曲,向艾娃·嘉德纳在《爱神轻触》[33]中演绎的爱神致敬,比尔·埃利奥特钢琴伴奏。演出以我对兰波的爱为主题,诗歌和歌曲交相辉映。我和莱尼重新演奏了在圣马克大教堂表演过的作品,还加上了汉克·巴拉德[34]的《安妮有个宝贝》。向人群中望去,从史帝夫·保罗到苏珊·桑塔格在内的各色人物让我们吃了一惊。这让我第一次想到,这场演出可以不是一锤子买卖,我们具有某种可以继续深入的潜力。

我们也不太确定能在哪里实现梦想,因为“百老汇中心”已经垮了。我们当时的音乐是那样难以定义,似乎也没有合适我们的地方。但我们已经有了观众,我相信我们可以带给他们一些东西,我也希望莱尼能成为永久的伙伴。

简使出浑身解数为我们找地方演出,那真不是什么轻松的差事。偶尔我也会在一家酒吧里读诗,但我大部分的朗诵时间里,都在跟喝多了的酒吧老主顾们吵架。这些经历大大磨炼了我的约翰尼·卡森[35]式机智应答能力,但对推动诗歌交流无甚帮助。我头一回到“西城”酒吧演出是和莱尼一起,杰克·凯鲁亚克和他的朋友们曾在这里写作、喝醉,不过也不一定总是按这个顺序。我们没挣到钱,但那晚结束时简奖励了我们一个天大的好消息:年末那几天,我们可以在“马克斯的堪萨斯城”为菲尔·奥克斯[36]开场。莱尼和我将一同度过十二月里的生日[37],新年夜也将融入诗歌和摇滚乐。

这是我们第一次连续演出,六天时间,每晚两场,周末三场。经历了断掉的琴弦和时而敌对的观众,我们在各路朋友——艾伦·金斯堡,罗伯特和萨姆,托德·朗德格伦和比比·比尔[38],丹尼·菲尔茨和史蒂夫·保罗——的支持下打了个漂亮仗。到了新年,我们已经做好了所有准备。

凌晨刚过几分,我和莱尼站在“马克斯”的舞台上。人群阵营分明地嘶喊着,空气中的兴奋触手可及。这是新一年的第一个小时,我望向人群,再次想起了母亲常说的话。我转身对莱尼说:“今天如何,今年如是。”

我拿起麦克风,他扫响了和弦。

不久后,我和艾伦搬到了麦克杜格尔大街,就在村中心的“鱼水壶”对面。艾伦又出去巡演了,我们很少见面,但我喜欢住在那儿,沉浸于新一轮的学习中。中东吸引着我:清真寺、祈祷用的地毯和穆罕默德的《古兰经》。我读着奈瓦尔的《开罗妇女》,还有鲍尔斯、穆拉比特、阿尔伯特·科瑟里[39]和伊莎贝尔·埃伯哈特[40]的故事。鉴于这些故事里弥漫着印度大麻的香气,我也打算享用享用。在大麻的影响下,我听了《酋酋卡的排箫》[41],布莱恩·琼斯在1968年制作的专辑。我很高兴能听着他喜欢的音乐写东西,从吠犬到狂喜的号角,它一度成为我夜间的配乐。

萨姆欣赏罗伯特的作品,他对他作品的爱无人能及。

我站在他身边,看着罗伯特拍的一幅黑背景前的白色郁金香球茎。

“你见过的最黑的东西是什么?”萨姆问。

“月食?”我像猜谜似的回答。

“不,”他指着照片,“就是这个,一种能令你迷失的黑。”

后来罗伯特把这张照片题赠给了萨姆。“他是唯一懂它的人。”他说。

罗伯特和萨姆亲近得如同血亲。萨姆作为赞助人中的典范,要财力有财力,要眼光有眼光,还有成全艺术家的渴望。罗伯特就是他要找的那个艺术家。

罗伯特和萨姆不朽的爱情已经被刺探、被扭曲、被传成了一个变了形的版本,作为小说情节或许有意思,但若不理解他们的两情相悦,便不能评判他们的关系。

罗伯特喜欢萨姆的钱,萨姆喜欢罗伯特喜欢他的钱。这是不是他们之间的全部动机,只要他们去别人那里就能轻易发现。事实上,他们都有某种对方想要的东西,以这种方式,补足对方。萨姆内心多么希望能成为艺术家,可他不是;罗伯特想要变得有钱有势,可他不是。他们一经结合,便互相体验到了彼此的特质。可以说,他们是天生一对,他们需要彼此。艺术作品成全赞助人的美名;赞助人成全艺术家。

在我看来,这两个男人之间有着割不断的纽带,彼此间的肯定让他们变得强大。他们都有坚忍的性情,但两人在一起时却可以大大方方地袒露自己的脆弱,并知道对方能懂。在萨姆面前,罗伯特可以做回自己,萨姆不会评判他。他从不试图让罗伯特把作品搞得温和、改变穿着,或去迎合世俗。说到底,我感受到他们相互间的温存。

罗伯特不是个窥淫狂。他常说他必须真正融入他的作品,而那些作品出自他对于S&M的追求,他拍照不是为哗众取宠,也并不把使S&M被社会认可视为己任,他甚至并不认为它应该被认可,他觉得他的地下世界并不适合每一个人。

毫无疑问,他享受甚至需要它的吸引力。“它令人陶醉,”他这样说,“你能获得那种权力。一卡车的男人都想要你,不管他们多让人讨厌,那种被所有人渴求的感觉很带劲。”

罗伯特而后在S&M世界里的短途旅行有时令我困惑,也会吓到我。他无法与我分享,因为那离我们的王国相去甚远。若我要求分享,他应该也会,但我并不怎么想了解。不是排斥那些东西,而是那些东西弄得我神经紧张。他的追求对我来说口味太重,他的作品也经常吓到我:用插在他屁眼里的鞭子的图片做的请柬,绑着绳子的生殖器的系列照片。他不再用杂志上的图片了,而是用模特和他自己来展现自虐的视觉效果。我为此佩服他,却理解不了那种残忍。对我来说很难把这些和我所认识的那个男孩对上号。

当我看着罗伯特的作品时,感觉他的表现对象并没有“抱歉,我把我的‘老二’亮出来了”的意思。他并不抱歉,也不要任何人抱歉。无论是在阴茎上打钉的S&M男子,还是迷人的社交名流,他希望他的拍摄对象都能对他的照片感到满意,他希望他的拍摄对象都能对他们的交流感到自信。

他不认为他的作品是面向所有人的。第一次展览他最重口味的照片时,他把照片装在一个标着“X”的文件夹里,放进了一个玻璃盒子,仅面向十八岁以上的观众。罗伯特觉得他没必要把这些照片硬推到观众面前,而我除外,那是他在逗我。

我问过是什么驱使他去拍这样的照片,他说反正要有人拍,倒不如他来。罗伯特拥有特权,得以目睹极端的自愿性行为,被拍摄对象也信任他。他的任务不是去揭示,而是把性爱的一个方面作为艺术记录下来,还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作为一个艺术家,让罗伯特最兴奋的就是去做敢为天下先之事了。

这没有改变我和他的相处方式。可我担心他,他有时似乎把自己驱入一种更黑暗、更危险的境地。我们之间最好不过的地方在于,我们的友谊是出离于一切的避难所,他可以像一条筋疲力尽的小蛇一样盘绕躲藏其中。

“你应该多唱唱歌。”当我给罗伯特唱起皮雅芙或是什么我们都喜欢的老歌时,他就会这样说。我和莱尼已经有了几首歌,正在整理成拿得出手的曲目,但感觉展不开拳脚。我们想象着能借着诗歌,流畅地转入一种我俩都可以即兴发展重复乐句的节奏型。虽然还没找到合适乐手,但我们觉得兼具节奏感和旋律性的钢琴应该很配我们的风格。

简·弗里德曼在第四十五街和百老汇大街夹角的维多利亚剧院上租了一层楼,把其中的一个小房间给了我们。屋里有架旧立式钢琴,圣若瑟日[42]那天我们邀请来一些键盘手,想看看能否从中找到第三个乐队成员。键盘手都很有才,但跟我们独有的气质风格合不上。就像《圣经》上所说,最好的,总到最后才来。丹尼·菲尔茨推荐的理查德·索尔走了进来,他穿着条纹船领衫、皱巴巴的亚麻裤子,半个脸都遮蔽在浓密的金色卷发底下。英俊和干脆利落的举止,似乎只为烘托他是一个天才钢琴手的事实。他坐在钢琴前酝酿的时候,我和莱尼对视了一下,想到了一起。他让我们想到了《魂断威尼斯》[43]里的塔吉奥。

“来点什么?”他随便一问,随即开始了从门德尔松到马文·盖伊再到《麦克阿瑟公园》的大联奏。十九岁的理查德·索尔受过古典训练,有着那种无需炫耀才情的真正自信的音乐家才有的质朴。贝多芬奏鸣曲和重复的三和弦,他弹得一样享受。有了理查德,我们才得以在即兴和歌曲间自如地游走。他富于直觉和创意,能够创造出一片天地,让我和莱尼用属于我们的语言去自由探索,我们称之为“融入语言力量的三和弦”。

 

去长岛的火车上,1974

 

春季的第一天,我们和理查德一起为我们三人乐队的首次公演进行排练。“雷诺·斯威尼”有一种附庸风雅的热烈氛围,并不适合我们不羁又不敬的表演,但好歹算是个能演出的地方。我们的风格还不明确,别人也没法定义我们,但每一次演出时,都能看到真心实意来看我们的观众,也被逐渐壮大的观众群鼓励着。尽管我们惹恼过经理,但他对我们还是不错,给了我们五个跟霍利·伍德劳恩和彼得·艾伦[44]同台演出的夜晚。

那个周末正好是圣枝主日,我们正式壮大为三人乐队了,理查德·索尔成为了DNV。“魂断威尼斯”(Death in Venice),我们的金发小伙。

名流们在齐格菲尔德剧院门口排队入场,参加影片《女士们,先生们:“滚石”来了》众星云集的首映式。我也兴奋地去了。我记得那天是复活节,我穿了一条白色花边领的黑色维多利亚式丝绒长裙。看完后,我和莱尼朝市中心走去,乘着南瓜马车,穿着破烂华服。车停到包厘街上一个叫CBGB的小酒吧门前,我们答应诗人理查德·赫尔[45]来看“电视”乐队[46]的演出,他在里面当贝司手。我们也不知道演出会怎样,不过我很好奇别的诗人会如何演绎摇滚乐。

我以前经常到包厘街这边来找威廉·巴勒斯,他就住在这个俱乐部往南几个街区的一个地下室里。那条街上尽是酒鬼,他们常常在巨大的垃圾桶里点火取暖、做饭,或者点烟。放眼望去,你能看到包厘街上的这种篝火一路亮到威廉家的门口,我们在那个寒冷而美丽的复活节之夜也是这样点的篝火。

CBGB深邃而狭长,右手边是吧台,悬垂的霓虹灯闪烁着各种品牌的啤酒广告。左手边是舞台,很矮,舞台两侧是世纪之交的浴女摄影壁画。舞台再过去是一张台球桌,后面是油腻腻的厨房和一个小房间,老板希利·克里斯特尔[47]在那里办公,他的萨路基犬乔纳森和他一起睡在里面。

那支乐队乐风粗糙不羁、古怪,富于个性和感染力。他们的一切我都喜欢,那种痉挛式的动作,鼓手行云流水的爵士范儿,散漫却高潮迭起的音乐结构。右边那个高个的古怪吉他手让我感觉很亲切:浅黄色的头发,优雅修长的手指握着吉他琴颈,就像要把它掐死一样。那人叫汤姆·魏尔伦[48],他肯定看过《地狱一季》这本书。

在演出间歇,我和汤姆没有谈诗歌,而是聊起了新泽西的森林、特拉华清冷的海滩和西部天际盘旋的飞碟。结果发现,我俩竟在相距二十分钟车程的地方长大,听着同样的唱片,看着同样的卡通,而且都爱《一千零一夜》。休息结束,“电视”回到了舞台上。理查德·劳埃德[49]抄起他的吉他,奏响了《华盖之月》的第一个乐句。

这里的世界和齐格菲尔德的大相径庭。它毫不华丽,却更加熟悉,一个属于我们的世界。在乐队演出的时候,你能听到球杆撞击台球的声音,萨路基犬的叫声,酒瓶子在叮当作响,环境声此起彼伏。尽管没人知道,但星星正在排成一列,天使在召唤。

那年春天的新闻里全是帕蒂·赫斯特[50]绑架案。她被一支自称“共生解放军”的城市游击队从她伯克利的公寓中劫持,扣为了人质。这个故事之所以吸引我,一部分是因为我母亲对林德伯格绑架案[51]的执着,和她随之担心自己的孩子被抓走的恐惧。悲痛欲绝的飞行员和他金发儿子的染血睡衣,在我母亲的脑海中一生挥之不去。

四月十五日,摄像头拍到了帕蒂·赫斯特和她的绑架者一起持枪抢劫旧金山某银行的画面。在随后披露的一盘磁带里,她宣布效忠“共生解放军”,并发表如下声明:“告诉大家,我感觉很自由、很强大,我向外面的所有兄弟姐妹致以我的问候和爱。”这话里边的什么东西,被我和她共享的名字放大了,吸引我去回应她复杂的处境。莱尼、理查德和我,把我对她处境的思考和吉米·亨德里克斯版本的《嘿,乔》[52]融合到了一起。帕蒂·赫斯特和《嘿,乔》之间的联系就蕴含在歌词里,一个亡命者呼喊着“我感觉很自由”。

我们一直都想录一首单曲,想看看我们现场演出的效果将如何转化到唱片里。莱尼对单曲的制作和发行都很懂,所以罗伯特一出资,我们就在吉米·亨德里克斯的“电动女士”录音棚约了时间。我们决定录《嘿,乔》,向吉米致敬。

我们想再加一把吉他来表现对自由不顾一切的渴望,乐队选中了汤姆·魏尔伦。我琢磨着如何能打动汤姆的心,特别做了一番打扮,想必一个从特拉华出来的小伙子是会懂的:我穿着黑色的芭蕾平底鞋,粉色的山东绸七分裤,草绿色的涂胶雨衣,打着一把紫罗兰色的女式阳伞,走进了他兼职打工的“电影纪念品”。这家店专售老电影剧照、剧本和从“胖子”阿巴克尔[53]到赫蒂·拉玛[54]再到让 · 维果[55]的所有人物传记。我的穿戴是否打动了汤姆不得而知,反正他满腔热情地加入了我们的录音队伍。

我们录音的B棚在“电动女士”的后部,有一个小的八轨调音台。正式开始之前,我对着麦克风轻唤了一声“嗨,吉米”。试录了一两遍之后,理查德、莱尼和我同步录音,先录好了我们的那一轨,然后汤姆又加录了两轨吉他独奏。莱尼把这两部分混成了一个盘旋上升的主奏,然后加入了一轨低音鼓,这是我们第一次使用打击乐。

执行制作人罗伯特在控制室里焦虑地看着我们。他送了莱尼一枚银骷髅戒指作为这次录音的纪念。

录完《嘿,乔》的时候,我们还剩下十五分钟。我决定尝试一下《尿工厂》。我还留着这首诗的打字稿,那可是住第二十三街那会儿罗伯特从地板上挽救回来的。那是我那个时期的个人颂,讲的是我如何从工厂女工的单调乏味中自我解救,逃到纽约的故事。莱尼在理查德的音轨上即兴,我则重复着诗句。我们终于录到满意时,正好是午夜。

我和罗伯特站在“电动女士”大厅里那一排外星人的壁画跟前。他似乎相当满意,但还是禁不住撅起嘴来。“帕蒂,”他说,“你还是没做点能让人跳起舞来的音乐。”

我说就把这个任务留给“惊艳合唱团”吧。

莱尼和我一起设计了唱片,给我们的厂牌起名为“Mer”。我们在费城里奇大道上的一家小工厂里压制了一千五百张,把它们分发到了书店和唱片店,标价每张两美元。在我们演出的入口处,还能看到简·弗里德曼拿着一个大购物袋在卖我们的唱片。在所有这些地方,最让我们骄傲的莫过于从“马克斯”的自动点唱机里听到我们的歌了。我们惊异地发现B面歌曲《尿工厂》比《嘿,乔》更受欢迎,这激励了我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自己的作品上。

诗意将继续成为我的纲领,但我心里一直想着有朝一日要满足罗伯特的愿望。

我已经体验过印度大麻了,向来有保护欲的罗伯特觉得我现在完全可以和他一起飞一次。这可是我的头一遭,我们坐在我家楼外的太平梯上俯瞰着麦克杜格尔大街,等待药力发作。

“想做爱吗?”他问。我吃了一惊,但也很开心他仍想和我在一起。还没等我回答,罗伯特便拉起我的手说:“对不起。”

那晚,我们沿着克里斯托弗街一路走向河边。时值凌晨两点,那天的垃圾没有人收,能看到老鼠在街灯下乱窜。我们向河边走去,遇到了一队狂热风骚的同性恋男子,他们之中有穿短裙的胡须男,也有皮衣圣徒和天使。我觉得自己就像《猎人之夜》[56]里旅行的牧师。一切都笼罩在一种不祥的气氛里,广藿香油、“强力胶”[57]和氨水的气味。我变得愈发焦虑了。

罗伯特好像被我逗乐了。“帕蒂,你应该对每个人都充满爱。”可是我放松不下来,一切似乎都失去了控制,一切都披上了橘色、粉色和迷幻绿的光晕。那是一个桑拿夜,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没有现实也没有想象。

他揽着我的肩,送我走回家。天就快亮了。我花了好一阵才理解了这次旅行的本质,恶魔眼中的这座城市。滥交。从肌肉结实的臂膀上抖落下的闪粉。天主教的勋章划开光滑的喉咙。一个我无法全心拥抱的美好节日。那一晚不是我创造的,但“鸡巴女郎”[58]和“野孩子”[59]竞相追逐的画面很快就会切换成一个男孩在过道里喝茶的景象。

威廉·巴勒斯衰老而年轻。一半是警长,一半是侦探。里外里都是作家。他有一个上着锁的药箱,不过在你痛苦的时候他会打开它。他不喜欢看到自己喜欢的人忍受煎熬。看你病弱,他还会喂你。拿着一条包在白报纸里的鱼,忽然出现在你门前,然后去煎了它。对女孩来说他是遥不可及的,但我还是喜欢他。

他带着他的打字机、猎枪和长大衣暂住在一个地下室。有时他会披上他的外衣,向我们信步走来,坐到舞台前我们为他预留的位子上。穿着皮夹克的罗伯特,常常坐在他身边。像是牛仔约翰尼和他的马。

时间过了一半了,从二月到进入春天的那几个星期,我们都在CBGB驻场。我们和“电视”乐队分账,就像前一年夏天在“马克斯”里那样,从周二到周日,两支乐队轮班上阵。这是我们首次作为乐队日常演出,也让我们更明确了想在作品中表达的东西。

十一月我们跟简·弗里德曼去了洛杉矶,在“大门”演出过的Whisky a Go Go[60]里完成了首轮表演,然后去了旧金山。在伯克利,我们演出的地方就在“有点晕”唱片公司楼上,而在“东菲尔莫”试演的那一晚是乔纳森·里奇曼[61]打的鼓。那是我第一次去旧金山,我们到“城市之光”书店来了一次朝圣之旅,那儿的橱窗里摆的尽是我们朋友的书。就在首次离开纽约远足期间,我们决定再增加一位吉他手以拓展乐队的声效。大家的脑袋里都在奏着三人格局无法实现的音乐。

回到纽约后,我们在《村声》上登了一则找吉他手的广告。我们找到的大部分人,似乎对于自己想要什么或是想听起来像什么,都已心中有数了,尤其对于一个男人来说,没有谁对女主唱阵容有兴趣。我们为乐队找到了第三个男人,一个有魅力的捷克斯洛伐克人。伊万·卡拉尔[62],他在外形和乐风上维护着摇滚乐的传统和誓言,一如“滚石”对布鲁斯的礼赞。他在布拉格本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流行明星,但随着1968年苏联入侵了他的祖国,他的梦想也被粉碎了。举家逃亡后他不得不重新开始。他精力充沛、思想开放,已准备好进一步扩展我们那迅速发展中的摇滚乐概念。

我们想象自己是“自由之子”[63],肩负保存、保护和表现摇滚乐革命精神的使命。我们担心曾经养育了我们的音乐会陷入精神危机,我们害怕它丢失掉它的宗旨,害怕它被商业化,害怕它在壮观的场面、资金和乏味复杂的技术泥沼中挣扎、陷落。我们会在心中呼唤保罗·里维尔[64]的精神,他彻夜骑行,唤醒民众,拿起武器。我们也会拿起武器,我们这一代人的武器——电吉他和麦克风。

CBGB是发出那一声召唤的理想之地。它坐落在那条饱受蹂躏的街上,吸引了一群欢迎无名艺术家的怪人。希利·克里斯特尔对演出者的唯一要求就是要新。

从冬末到初春,我们一路拼杀、获胜,直至找到了自己的步伐。在我们演奏时,歌曲也呈现出了自己的生命力,常常映射出观众的活力、氛围、我们渐增的信心和眼皮子底下所发生的事情。

这段时间里的好多东西我都还记得。尿和啤酒的气味。《来世》里,理查德·劳埃德和汤姆·魏尔伦纠缠的吉他声线。演奏被莱尼称为“炽热地带”的那个《大地》版本时,约翰尼一路踏着燃烧的足迹,从野孩子统治的迷幻之夜里向我奔来,从更衣室冲向无穷可能之海,如同是从坐在我们面前的罗伯特和威廉·巴勒斯的第三、第四意识中输出的。到场的卢·里德,他对诗歌和摇滚乐的探索令我们所有人受用。舞台、观众和所有支持者的面孔之间那模糊的界限。简·弗里德曼在把我们介绍给“阿利斯塔”唱片公司总裁克莱夫·戴维斯[65]的时候笑容满面,她已精确地感知到他、他的厂牌和我们乐队之间有一种联系。每晚结束时,她会站在写着CBGB & OMFUG字样的遮阳棚前,看着小伙子们把我们不起眼的乐器装进莱尼那辆1964年的Impala后车厢。

那时候,艾伦终日和“蓝色牡蛎崇拜”在路上巡演,有人质疑我怎么能对不着家的人保持忠诚。事实是我真的喜欢他,并相信我们之间的交流强大到足以克服他长期的缺席。长久的独守,给了我追寻艺术的时间和自由,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事实证明,我所以为的两人间的信任被再三地亵渎了,这害了我们俩,也让他的健康大打折扣。这个温柔、聪明、看似谦逊的男人在巡演路上的生活方式,与我相信的两人之间的默契并不相符。这最终毁掉了我们的关系,但不包括我对他的尊重,也不抹杀他曾经的好。与此同时,我踏入了未知的领域。